当前位置:龙泉人才网 - 职业人才 -

呼和浩特新城区招聘(公开招聘)

  • 职业人才
  • 2023-08-01 20:00
  • 龙泉小编

刚刚发布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

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90名警务辅助人员

机会难得,快转给身边需要的人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本次共计划招聘29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土默特左旗公安局120名;和林格尔县公安局50名;清水河县公安局70名;武川县公安局50名。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详情拟于近期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上发布,请报考者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登陆该网站进行报名。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7日


推荐阅读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内蒙古高速集团”)是自治区政府批准组建的特许经营特定功能类大型国有企业,前身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主要履行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筹资融资的职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内蒙古高速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计划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


(二)工资待遇

按照集团公司现行薪酬体系,对应所聘任岗位确定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所在地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合理配置、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对象

国家招生计划范围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港澳台地区院校、国外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生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责任心强,积极向上,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及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品质;

4.认同内蒙古高速集团企业文化,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录用后接受工作安排,服从内部调剂;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包括国家统招计划内高校毕业生或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生。其中,全日制“双一流”院校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优先,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或政务处分,及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各级各类相关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违反考试纪律的;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要求认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应聘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gzw.nmg.gov.cn/)“政务公开-国企招聘”专栏,内蒙古高速集团门户网(https://www.nmgsgl.com/)公告栏,及“内蒙古国资”或“北疆高速先锋号”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须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截至2022年8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应聘登记表》、求职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名标注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nmggsrl@163.com;

(3)未按要求填写《应聘登记表》,资料不全或格式、名称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截止8月4日17:00。初审通过者,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携带材料:

(1)《应聘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份;

(2)身份证明: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认证:登录中国留学网打印认证报告。要求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注:所有学习阶段都需打印)。

3.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所提供预留电话的畅通,递补工作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所填写电话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4.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根据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缺考处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考官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统一汉语作答。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及临场反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4.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取考官平均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在当地三甲级医院或具有相关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递补进入。


(七)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选开展背景调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查询,相关证明人员电话了解等方式,进一步对其身份信息、学历及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实。出现背景调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及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集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聘用

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试用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均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有关内蒙古高速集团招聘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我公司无关,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四)我公司将通过短信、邮件、电话及微信群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示。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工具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应招聘人员自主放弃本次应聘。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本次招聘由内蒙古高速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蒙古高速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牧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71—2305723(工作日)

手  机:14747414448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监督举报

电  话:0471—230562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6日

来源:青橙融媒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龙泉人才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收录文章侵犯到您的权益/违法违规的内容,可请联系我们删除。
https://www.lqrc.cn/a/zhiye/58287.html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