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小型普通客车前后没有突出的发动机舱和行李舱,就像一个面包一样,所以叫面包车。面包车容量大、承载多,而且没有行李舱,极易发生超员的违法行为。但是,面包车本身自重轻、重心高、轮胎规格小、安全性能差,在超员的状态下负荷质量会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也相对增加,极其危险。
然而,总是有些人不把超员当回事。要知道,“挤”进去的是危险,“超”出来的是安全。关于超员的危害,蜀黍不厌其烦地再说一遍:
一直以来,相城交警严查严处“面包车超员”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但有些驾驶人总是心存侥幸、屡教不改。
6月20日早高峰时段,相城交警大队黄桥中队民警在G312国道执勤时,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存在明显超员的违法行为。后经调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4人,超员达100%。据了解,该车为一家劳务公司的车辆,事发时正从公司接员工下班。因人员较多,为节约成本,驾驶人李某便心存侥幸,让14人全部挤进了这辆“大胃王”。
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李某以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百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对车上其他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无独有偶,在6月20日当天的夜查行动中,相城交警大队黄桥中队的民警再次查获一起面包车超员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马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过核定人数43%,被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这些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车辆幸好被交警及时拦下,万一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蜀黍希望大家明白,超员载客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非“多坐一个小孩不算超员”,也不是所谓的“距离近点,超员没事的”。在这里,蜀黍整理了一些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生命可贵,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主动拒绝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而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来源:苏州相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