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43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教师248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195人),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8日至2002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2.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可以报考。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可报名考试,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秀,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4.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1961年6月28日(含)后出生,女1966年6月28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代课教师不属于“先上岗、再考证”政策适用对象);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合浦县在职在编教师;
2.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第二次公开招聘、2020年合浦县中小学教师专项招聘、2020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和2020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补充招聘通过面试入围考察阶段的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信息和招聘相关通知、公告等均通过北海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于2020年6月28日9:00-7月2日18:00登录合浦县教师招聘报考系统进行报考,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招聘方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考试的处理。上传的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在资格审核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审核中或资格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2020年7月2日18:00后,所有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均不能再修改或补充。
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如实填写工作经历,承诺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属于择业期人员,否则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不审核报考人员的证件材料原件,统一到考察时再核实。
(三)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4日18:00。
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报考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招聘单位将反馈审核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须说明原因)。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情况。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在2020年6月28日9:00—7月5日18:00自行登录报考系统缴交考试费(缴费需要先到银行开通个人网银),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应聘资格。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0年7月9日8:00至7月12日15:15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参加招聘笔试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察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
(五)开考比例
县城学校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成功人数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招聘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了因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可以在2020年7月6日9: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并已确认开考的岗位(如考生报名时预留的电话无法打通或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接到电话,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招聘单位不负相关责任),考生可以在2020年7月6日9:0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后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或不愿意改报的考生,所缴考试费按原渠道退回。
乡村学校岗位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本次招聘将通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为确保招聘考试安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一)笔试
1.笔试对象: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所需证件:身份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合浦县教育局和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将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未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同时公布在北海人才网。
县城学校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计划数。
乡村学校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试讲,主要考核考生实际教学能力,包括仪表仪态、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等。
3.面试需带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教材:由招聘工作组提供,考生不须携带。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试时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成后现场公布。
(一)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
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单位将依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则通过附加考试择优聘用。
(二)考察与体检
1.考察:招聘单位负责入围考察人选的考核工作,考核按德才兼备标准和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查看考核对象证件原件,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考生必须按考察组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否则考察将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为1年),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必须考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
2.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群众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确定是否聘用。
3.使用实名编制与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在工资待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本次招聘在北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合浦县教育局、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以北海人才网发布的为准,不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准确性负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必须服从管理,按规定进场和离场,有故意干扰笔试、面试正常秩序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被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合浦县教育局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