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人员5名。
(二)工作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3号东侧基层医疗综合楼8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双休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0520、0513室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4564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
一类岗位:1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江南区投资促进中心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投资促进中心(下津路8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福利按照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约4564元/月)执行,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一、招聘单位: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
南环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转运车司机
要求:男4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社保缴纳情况为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学历不限,专业不限;具有A1、A2、B2驾驶证之一;需有大车驾驶3年以上经验。
(二)2类辅助管理岗位1名:
工会办事员
要求: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一定才艺特长者优先。
二、聘用办法及工资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并接受培训。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月工资标准为柳州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0%,即为3620元;2类辅助管理岗:月工资标准为柳州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80%,即为3258元。所有岗位月工资标准的70%为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其余30%为绩效工资,纳入所在单位聘用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资历工资,资历工资每年25元,资历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年。资历工资按月发放。
(三)保险福利待遇: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八楼组织人事科801室(柳州市潭中东路21号原外运大楼,市广电中心旁)。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或具有法律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一页),到城中区海关路7号市司法局507人事警务科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9日至4月24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待遇
(一)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依法依规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并结合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岗位标准工资发放。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协审员:4名
主要从事财政、财务审计辅助工作。
岗位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审计类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
主要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岗位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审计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9日至4月26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劳动派遣期1年。期满后由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被聘人选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