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工作的小伙伴们
好消息来了!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淄川区政府批准,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川区人社局、般阳民生平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淄川区常住户口,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普通话水平。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端庄,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 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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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4月2日17:00。
审核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11:00。
四、聘用
录用人员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社局、般阳民生平台中心组织为期1个月的专门培训后上岗,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社局、般阳民生平台中心考核合格的,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代理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弃权或考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社局、般阳民生平台中心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日的;
(三)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用工管理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工作的其他情况;
(六)服务存在问题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中心工作或对中心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
月工资按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5289005 区行政审批局
5271991 般阳民生平台中心
5280701 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