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虽然精彩,但“漩涡”也无处不在。因为轻信网络兼职,一群大学生、甚至高中生沦为了裸聊犯罪团伙的帮凶,误入“洗钱”歧途。记者22日从江苏如皋法院了解到,这些学生分别被判处四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均适用缓刑。
去年7月,扬州学生陈楠(化名)结束高考。等待分数的日子里,他刷手机时偶然间看到了网友“老雕”发布的招聘广告。“老雕”是陈楠2018年在兼职微信群认识的网友。看到广告后,他联系到“老雕”,对方让他准备4张银行卡,告诉他工作内容为帮助主播收钱,报酬为每天150元,工作地点在某宾馆的房间内。
按照约定时间,陈楠来到“老雕”所说的某宾馆房间时,已经有3个人在场,当晚6时许,陆续又来了两三个人。7点过后,“老雕”带来了三四个人,陈楠看到房间里不少人在用手机做兼职。“老雕”拿走了陈楠的银行卡,另一个年轻人要走了陈楠的微信二维码,告诉他如果有人添加微信就同意,然后接收转账,对方问什么都不要回答,收钱后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再通过手机银行转到指定的银行卡。“老雕”还要求参与人员收钱完毕后就删除转账人的微信。
如此工作内容对于陈楠来说实在简单。当晚,他一直添加微信、收钱、转账,随着收款金额的增加,陈楠也怀疑起这些钱可能来路不明,但是想到这份兼职这么轻松,赚得也多,他也就继续按照要求转账。次日凌晨1点左右,陈楠结束了当天的任务,拿到了150元工资。
案发后,陈楠才知道这些转账的钱都是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得来的。犯罪分子通过QQ视频引诱被害人裸聊,通过软件获取被害人的通讯录,随后将视频裸聊的截图和通讯录截图发给被害人,威胁对方如果不给钱,就把被害人的裸聊视频发给其通讯录里的联系人。据陈楠供述称,那晚他参与转账至少10万元。
庭审时,陈楠已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时,他得知,本案中与他有共同遭遇的学生共有7人,6人系在校大学生、1人高三在读。他们因为轻信陌生网友推荐的兼职,稀里糊涂地帮助犯罪分子收取赃款,明知这些款项来路不明、数额较大,事后并未选择报警,直至案发。
如皋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楠等人在做所谓“兼职”的时候,用手机、银行卡层层转账转移款项,他们作为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人,主观上应当认识到自己转移钱款来源的违法性,但他们仍然予以转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情况,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老雕”等人也没能逃过恢恢法网,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已另案处理。
来源:扶海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