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已经进入下半场
找工作/换工作的心
是不是蠢蠢欲动啦!
小编又给大家整理了一批招聘岗位
全是好单位
别犹豫了
赶紧投简历吧
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岗4名,专业技术辅助岗15名。
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二)报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规划和自然资源(含规划审批、用地审批、林业管理、海洋和渔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吸毒、赌博、酗酒、寻衅滋事等不良记录或行为的人员;
2.有过刑事犯罪纪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待遇
(一)工资标准:月薪5000元起(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具体薪酬视个人条件及岗位确定,入职满1年以上视评优情况提高薪酬待遇。
(二)缴纳五险一金。
(三)单位提供住宿条件。
(四)工作日单位食堂供应三餐。
(五)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六)入职满1年,单位每年安排不少于1次(时间约1周)的工作培训。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2日。
2.应聘者填写《招聘报名表,附学位学历证明文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iaoyhua@pnr.sz.gov.cn。
3.我局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7月15日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二)招录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时间两小时;面试以了解招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业务能力为主。
招录考试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三)录用通知
7月24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知通过招录考试人员通知录取对象进行通知,并自行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入职手续办理
确定录用人员由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劳务派遣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
职位及名额
材料撰写岗1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模式及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安排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05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9年6月30日。
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另行研究决定。
岗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科员职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确定为一级科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报名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7月3日—7月20日(工作日9:00-18:00);
2.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1112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5901042;
3.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发电子邮箱至:bajs@baoan.gov.cn)接受资格初审,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血站
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的第一年须通过国家卫计委规定的血站上岗证考试,有两次考试机会,若均未通过,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 ,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大楼龙岗区中心血站41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989581,0755-89551948。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深圳市龙岗区中心血站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5.《深圳市龙岗区中心血站招聘聘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岗位凡是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如果报名当天不能提供的,须现场签订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9年6月30日。
考核方式
1.简历筛选
龙岗区中心血站将对应聘者简历进行1:5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筛选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
2.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操作考核方式,依据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招聘结果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选调职位
科员1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深圳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脱离保密期,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现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后出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的程序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
报名咨询电话:0755-21045272。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
报名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2办公室。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规格,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原件一式两份(本人签字,贴近期照片);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和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字)。
6.本人近三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如有请提供)。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适岗能力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三)适岗能力测评
1.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2.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
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及任职手续。
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17日。
(二)我局将根据局机关实际岗位空缺,结合拟选调人员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经验等因素,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职位
科员1名
选调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深圳市内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2.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时须符合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8日(星期一)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邮箱:lhqsfj@szlhq.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755-23332842,联系人:黄小姐(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邮寄地址(邮寄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深圳市龙华区广场沿河路10号观湖美术馆主楼318办公室。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规格,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龙华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签字,贴近期照片);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和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字)。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适岗能力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三)适岗能力测评
1.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2.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
我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人选不足的,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及任职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
(二)我局将根据局机关实际岗位空缺,结合拟选调人员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经验等因素,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招聘职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6月28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招聘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0日17:00。
2.招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邮箱地址:qwdx@szgm.gov.cn
3.招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
(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信息简表》;
(3)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计划生育材料;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7)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初审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
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6月28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选聘对象及职位
(一)选聘对象
目前仍在全国中小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二)选聘职位
区属公办学校教师25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9年7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4.获得荣誉后一直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5.专业对口,现任教科目与岗位设置科目一致;
6.符合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选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任教期间受过有效投诉的;
2.失信惩戒对象;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2014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9日。
2.方式:采用邮寄报名、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
①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②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送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③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收件人及咨询电话:杨老师,电话:0755-2218577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备查或存档)须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扫描件,(可延迟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交);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6.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或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知情确认书(本人签字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进行公告。
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按公告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罗湖区委组织部指导监督。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体检
罗湖区教育局依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并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 )进行公告。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罗湖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及拟聘学校共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适岗考核。其中: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在拟聘学校的教学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据此得出考核结论。如已在罗湖区担任非在编教师满1学期以上,则省略适岗考核环节。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拟聘学校按管理权限上报罗湖区教育局,得出结论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学校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从入围体检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拟聘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拟聘学校批准同意而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拟聘学校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选聘人员,由拟聘学校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其它事项
(一)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 7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罗湖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它区属公办中小学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须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学年)以上。
(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四)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这么多岗位有你合适的吗
没有合适的话也没关系
深圳还有很多招聘会呢
在深圳本地宝对话框发送【招聘】
即可获取深圳人才市场的招聘会排期
到招聘会上看看
有没有合适你的公司和职位吧
▌说明:本文由深圳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来源:各区政府在线等
▌编辑: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