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规定,省水利厅结合工作需要,2020年厅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5人、管理岗位人员15人,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3人(详见《2020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主要针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请参照《岗位列表》。
6.应聘人员年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应聘人员在2020年8月4日08:30至8月8日18:00登录甘肃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gansu.gov.cn/)提供的链接跳转,点击进入“甘肃省水利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入口”,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4日08:30至8月9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于2020年8月4日至8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8月8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8月7日8:30至8月9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根据《关于减免残疾人考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号),残疾人也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上述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省水利厅人事处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经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统一进行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9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8月12日08:30至8月1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按岗位分类别进行考试。管理岗位由笔试加面试组成,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即总成绩。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管理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影响聘用的情况,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排名先后。
1.笔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省水利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管理岗位考试范围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50分;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工勤技能岗位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省水利厅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水利厅指导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管理岗位按3:1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按1:1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管理岗位举行面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3:1确定,不足3:1的,由省水利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由省水利厅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水利厅指导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拟聘人员公示
省水利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水利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八、审批聘用
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九、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省水利厅人事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gansu.gov.cn)公布。
5.本次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省水利厅人事处:0931-8416523
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0943-5538779
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局:0937-3352403、3352401
省水文水资源局(酒泉、张掖、临洮、陇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0931-8727536
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0931-8787735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0931-8883274
省水利厅兰州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0931-8756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400010370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931-8411701
甘肃省水利厅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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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水利厅网站
编辑:李丹、李琪(实习)
校审:江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