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黄骅市政府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充实黄骅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灭火救援战斗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对象
具有黄骅市本地户籍, 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因工作性质需要,本次招录人员均为男性。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4、退役军人,接受过体育方面专业训练并持有相关证书的,从事过消防工作、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视力在1.0以上;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黄骅市消防大队(迎宾北大街286号,黄骅市新大加油站北500米路西)
咨询电话:0317-5323020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非黄骅市本地户籍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统一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需提供两份)
报考人员请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表2),附表内容除审查意见及签名外其他内容全部为机打,涂改无效。《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用于现场报名,请报名时携带。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基础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9月17日在黄骅市消防大队上交《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表2),政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上交《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表2)的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本次考试为体能测试,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考核时须考生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工具、器械。
2、体能测试项目:①、10米×4往返跑;②、百米负重跑;③、引体向上;④、3000米长跑。
六、录取和成绩排名
按照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消防烈士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辞退、辞职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考核成绩经报公开招聘小组审核后,在黄骅市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以及招聘单位等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
由黄骅市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黄骅市消防大队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复审情况做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根据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由黄骅市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工作。
九、公告信息
最终录用人员名单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发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1、岗前培训。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由黄骅市消防大队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时间由大队确定。
2、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录用后,由黄骅市消防大队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发放依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内出现人员辞退或离职的,缺额根据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3、有关待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
4、工资薪金。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岗位、年限、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入职人员工资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等逐年调整。
5、日常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倒班轮休制度,进行准军事化管理。
黄骅市消防大队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