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辛集市教育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1名
>关于沙河市劳动技工学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
>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关于涿州市技师学院公开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辛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1名,其中,幼儿教师(保育员)93名、卫生保健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
3.辛集市户籍或配偶为辛集市户籍;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二)幼儿教师(保育员)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仅限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层次);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办教育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卫生保健员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仅限临床、中医、护理、公卫或预防专业)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或接受过儿童保健培训并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任职合格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医院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②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⑤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尚未治愈,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幼教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辛集市文昌路与安定大街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
3.提交材料:
①《2020年辛集市教育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纸质打印);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为辛集市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年龄放宽的,提供我市公办教育、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个人征信证明(市府街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①报名表请从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②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③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一律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专业知识(约占80分)两部分组成。
幼儿教师(保育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专业知识为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卫生保健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政治(含时政)、法律、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专业知识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9月2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
(三)面试
1.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幼儿教师(保育员)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部分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3篇说课稿,评委随机抽取1篇说课,限时5分钟,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由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弹唱、绘画、舞蹈以及其他幼儿教育相关的技能展示,限时3分钟,满分40分。说课时不使用多媒体,可携带说课稿和教具。
卫生保健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第一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
2.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心理测试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检测。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及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应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5天(含节假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与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保育员)为非在编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公司派遣、用人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学校工作。
3.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工单位(学校)。选岗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学校)报到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5.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绩效奖励平均410元/月(按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全年按12个月支付。在合同期内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续签劳动合同的,月绩效奖励每年增加100元,依次类推。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
2.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婚假、产假等权利,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月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取暖补贴、精神文明奖、绩效目标考核奖、平安建设奖等)。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311-83293669(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311-83222548(市教育局)
投诉举报电话:
0311-832211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hHeF1KQoTWnSnHe2pDZebw
关于沙河市劳动技工学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7 名。招聘岗位为沙河市劳动技工学校助教、教辅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沙河市户籍或在沙河市长期居住人员,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处于失业状态,经劳动就业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说明就业困难人员是指:“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失业人员、“完全失去土地农村家庭”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市以上劳模失业人员、烈士、军人直系亲属失业人员等九类人员。)
5.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3人,会计、计算机教师各2人,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护理教师2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焊工教师2人,要求全日制大专(或者高级技工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沙河市人力资源市场(沙河市太行街446号),电话:8921510。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5日。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张。
4.聘用:结合用人单位从报名人员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
四、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在公益性岗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由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3.公益性岗位聘用年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到期不再续聘。
详情登录:
http://www.shahehr.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29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省属国办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连续十三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省直文明单位。学校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学校以“创名校、做名师、育名人”为办学方针,围绕“创建特色学校,培育一流人才”的办学目标,积极进取,与时俱进,为社会培育出了一批又一批“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21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www.hbsa.gov.cn)、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网站(www.hbjgxx.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7号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电话:0311-83651394。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填写《河北经济管理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审核。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获取,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盖公章);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出具)。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应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河北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佩戴口罩。
3、资格审查。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相关专业基本应知应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网站(www.hbjgxx.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网站(www.hbjgxx.cn)发布,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www.hbsa.gov.cn)、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网站(www.hbjgxx.cn)、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网站(www.hbjgxx.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651394(河北经济管理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2020年9月16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6/9480.html
为解决我县教育系统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6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内丘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2020年内丘县教育局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160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内丘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在内丘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及《内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需求统计表》(附件2)。
7.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以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23日。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16日至9月22日通过内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2020年9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7:00,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登录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规范填写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准考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验证);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疫情防控因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形式为试讲或才艺展示,面试满分100分。
3.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进行分类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末尾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在内丘县政府门户网和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选岗。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内丘县教育局合理设置岗位,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选岗。选岗后五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定岗后,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力资源市场代理人事关系,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职称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按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聘用人员需填写《内丘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登记表》,与县人力资源市场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内丘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首聘用合同期三年(最低服务期限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列入县财政预算。
3.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6867581(县人社局) 6883138(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
详情登录:
http://www.xtrsks.com/ren.php?id=242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1952年建校,是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隶属于河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进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在职培训等。学校位于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占地205亩,校本部在校生8000人,办学规模10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9月11日至2002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国资委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在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时间:2020月9日14日-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石家庄市飞翼路9号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笃行楼一楼大厅(新实训大楼);电话:0311-89260081。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 证件审核。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审核。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获取,需提供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盖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外地报考人员可以委托他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审核。
由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现场确认。通过审核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报名、证件审核时应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河北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佩戴口罩。为避免聚集,只允许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人)一人入校,视报名人流情况限制进校人数,其他应聘人员请在校园附近耐心等待。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综合素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相关岗位工作应知应会内容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及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公示栏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81(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2020年9月11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1/9457.html
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补充教师队伍,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冀机编办〔2019〕180号文件的通知》(邢编办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其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0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任泽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邢台市任泽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2)。
(四)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六)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2020年9月14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到场,考生如实填写《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就业报到证;(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往届毕业生)(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日内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发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
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7分钟,答辩3分钟。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3.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等时间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方案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519551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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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尽快解决涿州市技师学院教师师资短缺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选用技师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教师5名。
一、选用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用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用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涿州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9月16日以前出生、1984年9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2002年9月16日以前出生、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在两年内取得符合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院将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为教师其它情形的。
三、发布选用公告
公告网址: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公告通知”栏。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用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相关要求的必须当场签订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协议)、报到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及应聘岗位,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选用资格。根据各岗位报名实际情况,若出现个别岗位无人报名,可将该岗位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现场缴纳。
报名地点:涿州市技师学院综合楼一楼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3123978110。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7日(共2天)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地点:涿州市技师学院。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面试时间6分钟,每人备课5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说课内容在面试当天由主考官从报考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取得证书时间早、年龄小者优先。
七、考核
1、考核由涿州市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涿州市技师学院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私设考核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或配合弄虚作假、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选用工作进程。
八、公示
1、依据各选用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选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涿州市技师学院负责通知选用人员上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用的取消其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选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本次选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技师学院与被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五险一金”,职称申报、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奖励、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技师学院负责,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保障。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选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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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类别和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9时00分—9月21日18时。
2.报名邮箱:rsczp@ncst.edu.cn。
3.咨询电话:0315-880512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华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一览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发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学校网页。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笔试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参考比例不足的岗位,全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同时,面试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试讲/说课的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由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适应性评价由招聘岗位所属或相近专业领域专家对面试人选进行专业性考评;综合性评价由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和管理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性考评。
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均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考核打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岗位适应性评价组、综合性评价组)内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本组成绩。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岗位适应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适应性评价成绩×30%+综合性评价成绩×30%),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由学校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中共党员,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st.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 (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1 (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华北理工大学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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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1/9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