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五分钟快速了解建筑行业特性
一、了解建筑行业名词
比如,甲方与乙方;发包方与承包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与挂靠单位;业主与房地产企业……
这些名词看着似懂非懂,文字解释又比较晦涩,而且很多概念都是相对的,我们来看图例。
1、建筑行业甲方与乙方
建筑工程甲方与乙方
相对概念,从合同很容易进行区分。出钱的是甲方,干活的是乙方。出钱的是爸爸,甲方爸爸就是这么来的。
2、建筑行业发包方、承包方
建筑业发包方与承包方
同样是相对概念,这里的承包方又可以细分为总包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建筑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简单来说就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所以说建设单位这里是施工单位的甲方,就是出钱盖房子的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4、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挂靠单位(人)
建筑企业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挂靠单位
当建设单位还没确定这个项目给谁干的时候,会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最终合作关系,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都是投标单位。
如果有单位(人)有关系,但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匹配,这个时候就会找一家符合招标单位等级要求的施工单位代为投标,这个就是挂靠,他们之间被称之为“挂靠单位(人)”与“被挂靠单位”。
二、为何施工企业可以“简易计税”
建筑服务链条
1、增值税是链条税
业主办理产权的时候房管局要求你带着发票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所以,业主找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找施工单位……增值税的链条是倒逼着每个节点给自己开进项票,要不然自己的增值税税负就更重。
2、施工企业缺进项票
3、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
甲供工程、清包工、老项目等本身就没有什么进项。
4、建筑工程服务“简易计税”
甲供工程、清包工、老项目简易计税
政策解读:
★ 财税(2016)36号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 可选简易计税
解读:一般纳税人(乙方)甲供工程(甲供 没要求比例)可选(受制于甲方)
★ 财税(2017)58号 建筑工程总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切题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
解读:建筑工程总包单位(总包)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甲供)全部或部分(没有比例要求)适用(不受制于甲方)
如何判别老项目
建筑工程老项目如何判别
三、建筑业提供工程服务的计税方法
如下图:
建筑工程服务计税方法,计税依据,计税公式
我们知道,这次资质改革中很大一个变化就是考核近3年增值税,很多企业是不达标的,而又不能造假,提高了建筑企业的申报难度!
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含项目地和机构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准。“近3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3年。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最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上缴的建筑业增值税。
三 、 附 则
(一)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当期上月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首次 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 所载注册资本为准; 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经 资产不累加计算,按企业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2.近 3 上缴建筑业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税收缴 款书(含项目地和机构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 为准。“近 3 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3年。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最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是指2018年1月1日之后上缴的建筑业增值税。
3.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一家银行的最高额度为准。
(二) 企业主要人员
1.主要人员包括: 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
2.主要人员应满足 60 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3.主要人员在 2 家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
4.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业绩等方面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进行考核 核。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应明确每个类别资质对应的 1 名专业技术负责人。 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应分别明确两个资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如果一名技术负责人的注册专业和个人业绩同时满足该两个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可只申报一人。
5.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足标 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 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只需申报5名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2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 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拥有5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再有5名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5名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即可满足要求。
6.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与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类别 |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矿山工程 | 矿业工程 |
通信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民航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冶金工程 |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 |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 机电工程 | 机电工程 |
(三) 企业科技水平
1.省部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包括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或省 部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企业提供的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为准。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为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3 号) 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
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为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 办法》 制定相应政策和程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2.科技活动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 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 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四) 企业技术装备
企业技术装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其中,企业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可提供设备所属权证明。标准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但购置发票不能体现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材料。
(五) 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业绩
1.本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 程业绩。
2.申报的工程业绩为工程总承包的,申报企业应承担该项目中的施工部分。
3.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标 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铁路工程相关 方面资质除外。
4.本标准要求的“×类中的×类”业绩必须分别满足。如企业申请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其申报的3个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标准中的高度、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等4类考核指标中的3类,且不能互相替代。企业申 报的3个业绩分别满足2类高度指标业绩和1类层数指标业绩要求的,不予认可。
5.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6.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作为施 工总承包业绩考核。如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申报的工程业绩 为某住宅小区中的某栋住宅楼,小区整体未完成竣工验收,但该栋住宅楼已竣工 验收合格,则该栋住宅楼可作为施工总承包业绩申报。
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建筑面积”是指单个合同所载项目的面
积,分期签订多个合同的,不累加计算。
8.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 为准,且该专业工程所在的单位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9.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 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10.本标准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 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 10 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 申报年度为2021年,“近5年”的业绩是
指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 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 予认可。
11.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2.工程业绩是境外承包工程的,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说明文件,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3.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2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该项企业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4.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5.建筑工程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6.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
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7.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8.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近10年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 的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中中标通知书(如有) 、合同、竣工验收需为 同一人。
(六) 承揽工程范围
“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 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七) 资质延续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延续,需满足标准中资产、人员、技术装备的要求,工程业绩 需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综合资质: 近5年完成2类以上施工综合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
2.施工总承包甲级、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近5年完成2个以上本类别甲级资 质要求的工程项目。
3.施工总承包乙级、专业承包乙级资质: 近5年完成过2个以上本类别工程 项目。
《2022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布出来快一个月了,相关解读也看了不少。观点有冲突、论据各不同,还有3个问题需要大家思考:
1、新标准会对企业资深带来哪些影响?
2、如何应对?
3、接下来如何做好资质规划?
闲言少叙,先说影响:
2022年搞工程三大难
与2016版《标准》相比,2022版《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调整重点是建造师人数要求,强化个人执业能力。2022版《标准》实施后,会对整个行业有以下影响:
1、含金量高的建造师证书(多个专业、带业绩),短期内非常短缺。
2、人员、社保核查会加码,处罚更严厉。
3、竞标企业增加,中标难度更大。
进入2022年,搞工程还有三大难:
1、13万 v.s 5200万---用工荒凸显
2021年全国新增1.2万家建企,总数接近13万家。但是从业人数已经连续3年减少。
2、29万亿 v.s 0.85万亿---钱难赚
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超过29万亿,但是建企总利润不到9000亿,利润率跌破3%,10年来最低。
3、34万亿 v.s 13万亿---好项目被包圆
2021年建筑业新签合同总额超过34万亿。其中中建、中铁等7大央企就超过了13万亿,并且还都是大额的基建项目。
中标难、钱难赚,接下来怎么办?
建企如何应对?
建议一:立即储备含金量高的建造师
在上一篇《建造师冰火两重天!你的证升值or贬值?》中,我们对“人员”(主要是建造师)已经做过解读,不再详述。
对比现行的《资质标准》,2022版《征求意见稿》对建造师的要求更细化了,特别是专业要求。其中特别提到“每类人员(不同专业)数量不累加考核。”
因此,增项多个专业的建造师会很抢手,能够帮企业省下大量用工成本。今后,证书是同一本证书,因持证人实力不同、业绩不同,证书的价值会有天壤之别!
☛建议二:做好人员、社保规划,随时应对核查
一旦市场上建造师证书过剩,对人员、社保的核查必然会加大、趋严!从2022年1月至今,已有近2000家建企资质核查不达标,不少企业资质已被撤回!
随着新标准落地,人员、证书过剩的现象可能会加剧,因此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建造师等人员及社保规划,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以免影响后面的工程招投标。
☛建议三:重视标前经营工作
新标准实施后,现在的一/二/三级资质缩减为甲/乙两级。对现在的二级、三级资质而言,以后统一换成乙级资质。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增12030家建企,总数达到12.8万家。其中二、三级资质企业总数超过11万家。
所以在以后的招投标中,特别是中小建筑企业,竞标对手会成倍增加,中标难度加大。因此,投标前的经营工作愈加重要。
☛建议四:选择有实力的商业伙伴
后2021时代,“单打独斗”会越来越难,“强强联合、报团取暖”会成为一个新常态。原因有二:
1、整体投资侧重大基建,房建市场积重难返。在前几年的房建市场红利期,大量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但是业务单一只会干房建。如果不及时转型,以后的行业内卷程度可想一斑。
2、央企会赚的盆满钵满。2021年建筑业新签合同总额超过34万亿。其中中建、中铁等7大央企就超过了13万亿,并且还都是大额的基建项目。
综上:
1、能升资质的抓紧升资质!资质越高,越有保障。
2、向市政、基建领域转,资质增项、证书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