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罄竹难书。
不久前,女明星景甜刚因为违法代言遭央媒批评,被罚款722.12万。
接着7月底8月初,老戏骨胡军被“骂”上热搜,也“代言塌房”了。
因其代言的某理财平台暴雷,波及34万投资者,共计金额约390亿。
坊间甚至揣测,36届百花奖胡军连提名都没捞到,或与这次事件有关。
自上世纪80年代末,李默然接下中国第一个明星代言广告开始。
关于明星代言的争议就没有断过,其中多次代言翻车,还引发过震动全社会的轩然大波。
新中国第一个明星商业广告“三九胃泰”,当年李默然因此饱受争议
这些“悲剧”究竟是怎么酿成的,为何一些违法代言会屡禁不止?
下面我们就来回溯4次影响恶劣的明星代言事件。
看看是否能从中找到答案:
1957年,邓婕出生在重庆市一个川剧家庭。
17岁成为四川省川剧校的花旦,27岁那年以出演《红楼梦》里的王熙凤而闻名全国。
邓婕《红楼梦》剧照
她和老公张国立的演艺生涯,起步于川渝,发迹在北京。
但邓婕怎么都没想到,2008年会被自己的重庆老乡告上法庭。
事情源自当年那场震惊全国的“毒奶粉事件”。
2008年底,由三鹿奶粉牵扯查出全国22个厂家69批次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40万人。
邓婕,正是三鹿奶粉的前代言人。
同年,一位75岁的重庆黄姓老太,因在食用三鹿奶粉后,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
一怒之下,她将三鹿集团和邓婕告上了法庭。
邓婕不但没有出庭,还透过其经纪人,发表了当时引发巨大争议的“三不原则”:
不私了,不道歉,不退钱。
既邓婕方认为自己的代言没有过错,因此不会庭下和解,也不会道歉,更不会退还代言收入。
要知道当时毒奶粉闹得社会上一片哀痛之声和愤怒之情。
邓婕冷漠的“三不”表态,引来了铺天盖地的指责。
至今去网上搜,人们记忆中,依旧把那笔被毒奶粉坑害的近30万婴幼儿的账,算到了邓婕头上。
但事件时隔多年,有时候真相,早已在口口相传中变得似是而非。
其实当年状告邓婕的黄老太,购买的只是三鹿老年奶粉,并非邓婕代言的婴幼儿奶粉。
而邓婕作为三鹿代言人是在2003年,双方仅签订了半年合约。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时的2008年,她已经不是该品牌代言人。
因此法庭上,邓婕才果断拒绝了对方诉求,最后的官司,黄老太也没能打赢。
然而,作为三鹿婴幼儿奶粉的前代言人,对于几年后的那场惨剧,邓婕就真的没有一点过错吗?
我们来看当时的广告。
邓婕在广告中自信地讲出了“专业生产、品质有保障、让人放心、我信赖”等广告词。
众所周知,邓婕与张国立夫妻之间并未生育小孩。
据公开资料显示,他们只是在2005年时,才领养了一个一岁女童。
因此,邓婕在广告代言中,以母亲口吻笃定地描述奶粉品质与功效,这或许并非事实。
另外,邓婕代言三鹿奶粉时,正好凭《康熙微服私访记》系列再次走红全国,拥有超高知名度。
这样的“国民属性”让其广告词有了极大号召力和传播效应。
《康熙微服私访记》
而在“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的公开资料中。
邓婕代言三鹿奶粉不到一年后,2004年的某次阜阳劣质奶粉事故中,就公布了一批不合格奶粉企业和伪劣奶粉,三鹿赫然在列。
由此不难看出,邓婕之所以时隔多年还被网友揪着不放。
一是打那场官司的时候,她态度少了一点同理心,很难被公众认可。
二是作为品牌方的代言人,邓婕在缺乏对产品的足够认知下,还公开以母亲身份极度赞捧,让人难以接受。
邓婕因该事件在2008年之后,有长达3年时间几乎销声匿迹,没有高调亮过相。
可能有人会问,明星代言真的都不做试用,甚至不去了解产品的吗?
来,接着看完下面这位明星的故事,你就知道了。
我们经常在形容一些老艺术家时,会用到德艺双馨这样的词。
但自从有了卖假手串的李金斗,和下跪的“潘子”后。
这个词似乎也要斟酌一下合不合适了。
尤其是看过“侯二爷”的故事。
作为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侯宝林大师的次子,侯耀文的亲哥,郭德纲的“师叔”。
侯耀华在相声界,辈分极高。
早年凭借《编辑部的故事》大火,是全国知名的笑星。
同样,在中国“虚假广告代言界”,他也是全国知名。
2009年侯耀华因虚假广告登上了央视新闻。
虽然产品造成的社会损失比不上那些“大事件”,但架不住人家量大。
他被央视怒批代言了多达10个虚假广告。
而且基本瞄准的都是中老年人使用的保健食品、药物、医疗器械等。
更夸张的是,事件曝光后。
侯老师接受记者采访,竟然直言根本不清楚代言过的产品有什么功效。
以保健品为例,他说自己没有那个病,怎么可能试吃那种药。
而且话锋一转,还为自己澄清,说也不是没有问厂家要产品来确认。
只是厂家告诉他,东西还没生产出来呢。
真是“为难”侯老师了,东西都没有,还敢去代言。
侯耀华代言十个虚假广告的事件,当年在社会上掀起了大范围讨论,引发了国人对明星代言反思的一波高潮。
不过,故事还没有完。
时间一晃来到2015年。
侯耀华“卷土重来”,这次栽到了国家工商总局手上。
在总局发布的当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中。
他又赫然在列。
把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丝绸制印刷品,吹出了名画收藏品的味道,不少消费者因此“慷慨解囊”。
“出来混,迟早要还”。
如今的侯耀华,已经快成了广告黑洞,几乎没什么品牌敢贸然找他代言。
十几年的口碑,最终毁于假广告,再也回不去了。
2007年,某机构做了一个“年度艺人公众形象满意度”问卷,给当时娱乐圈的500位明星排名。
结果向来“老好人”的葛大爷意外出现在了倒数十人的名单中。
那年公众对葛优究竟有什么不满意?
源于一则广告:
葛优坐在一片绿油油的树林前,身旁有八个大字:植树造林,首选亿霖。
什么意思?
表面看是植树造林。
背后则是一家叫做亿霖集团的企业,“蹭”着那年国家呼吁植树造林的“东风”。
出钱在各地植树造林,把种好的树卖给投资者。
回报承诺是,一亩林地投资2600元,7年后净赚8000元左右。
不止。
该公司还开出保底月薪,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继续购买,卖出150亩地就可以升公司经理,参与巨额提成。
是不是品出来了什么?
一些投资者在砸进去几十万,实地走访了那些所谓的林地后,惊讶的发现全都是荒山。
2007年,该公司被公安机关定性为“传销”。
受害者多达2.2万,以退休的中老年人为主,涉及金额16.8亿。
其代言人葛优因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不但饱受指责,就连代言的报酬都被警方追回。
更有律师称,葛优可能触犯刑法。
面对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葛优以沉默作为回应。
直到一年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才道出了一肚子的“委屈”:
虽然如今该事件对葛优的负面影响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但他也坦陈,自己接广告越来越害怕了。
接广告一时爽。
可反噬之痛,或许还真不是明星们能承受之重。
再来看下面这个故事。
2021年9月,一群“T恤人”,站到了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门口。
身后印着“失德艺人”的标语,情绪激动地高呼:
“李维嘉,骗我血汗钱!”。
作为中国最著名的娱乐综艺《快乐大本营》的主持人,李维嘉当年不仅与何炅、李湘一同为快本三巨头之一。
如今也是已经IP化的“快乐家族”重要成员。
国民度不言而喻。
但为什么会被人贴上“失德艺人”的标签?
源于他代言的一款奶茶品牌,母公司卷款跑路,大量加盟商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面对声讨,李维嘉很快发表了声明。
让人失望的是,他对外宣称自己“品牌形象大使”合约已于2021年8月结束。
言下之意,你们9月份维权的时候,我已经是“前代言人”了。
而且还强调了对诋毁他的不实言论,追责的权利。
但事实上,李维嘉很难撇清自己的关系。
首先,该品牌名为“快乐方程式”,太容易让人将其与李维嘉以及《快乐大本营》联系到一起。
其次,在推广视频中,李维嘉也很直白地把该品牌称作快乐大本营人气IP大饼营茶饮。
这种高度关联的暗示,误导了很多投资人。
并且李维嘉的推广视频似乎针对的也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号召加盟商一起来“快乐发财”。
再加上被维权前一个月,才“刚好”解除的代言合约。
如此种种,很难不让舆论去做猜想。
李维嘉也因此事件在荧幕前淡出,后续影响未知。
其实透过上述四个故事,我们发现明星代言的问题,主要来自责任感匮乏。
一是严重不了解产品,“违心”代言。
二是宣传时极力背书、站台,出事后急忙撇清关系。
比如这次胡军的代言翻车,也明确表示了自己的“前代言人”身份。
因此,包括新华社、光明网等央媒都曾发出呼吁,不能让明星对代言翻车,一撇了之。
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明星代言的问题?
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的合理组成部分,我们不应该妖魔化它。
明星代言用好了,是一件相互成就的事,比如当年名不见经传的美特斯邦威,就靠周杰伦的广告风靡全国,成为一段佳话。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学会理性对待明星代言,擦亮眼睛。
产品质量好不好,不能全凭广告里明星的一张嘴。
尤其是涉及加盟投资的广告,更要做好事前尽调。
至于那些代言翻车,甚至是违法代言的明星,该如何追责?
这还需要我们社会从上到下,好好思考一番,拿出理性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此你有什么建议,欢迎把它写在评论区。
文/范西里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