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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伟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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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9 23:00
  • 龙泉小编

纳伟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威力)

2001年6月29日,中华网被告上美国法庭,开启了中国企业被起诉的先河,也让集体诉讼进入了国人的视野。

截至2009年年底,根据英国三大证券交易所公开资科显示,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合计284家。其中有25家,即8.8%的中国企业曾遭遇过集体诉讼。而进入2010年后,中国在美国上市企业透遇集体诉讼进入一个高潮,在不完全统计的资料中,2010年到2011年11月又有19家公司遭遇集体诉讼。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遭遇过集体诉讼的有:中华网、网易、中国人寿、空中网、UT斯达康、江西赛维、侨兴环球、前程无忧、中航油、朝浪、新华财经、第九城市、晶澳太阳能、华奥物种、诺亚舟教育、昆明圣火药业、富维薄膜、LJ国际有限公司、绿诺科技、亚信科技、和信超媒体、太平洋宽频、双金生物、多元印制、东方纸业、巨人网络、分众传媒、Accuray、AstroPower、麦考林、纳伟仕、福麒国际、中国医药有限公司、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仿生医疗、艾瑞秦克、盛世巨龙、岳鹏成机电、中国消防安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综合能源公司、中国阀门、中国高速频道、盛火科技和东南融道。

这44家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都曾因“财务造假”和“信息被露不透明”遭遇多轮集体诉讼,这些公司被起诉的主要原因包括,招股说明书、财务或运营报告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隐瞒或木及时披露重要商业信息,误导投资者。这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当然,遭受集体诉讼并不代表就一定会输掉官司。例如,中国人寿、前程无忧、新华财经、第九城市遭遇的集体诉论就以美国SEC终止调查、美国地方法院驳回诉讼和股东撤股终止。网易和空中网与投资者和解,并分别赔了425万美元和350万美元。

当然,由于集体诉讼的时间较长,很多案件还没有结案。但是大多遭遇集休诉讼的中国公司,大多股价大跌,甚至被美国SEC停牌或者摘牌,更有甚者被迫退市。绿诺科技在12月3日被SEC以财务作假为名勒令退市,成为2010年首家被勒令退市的中国企业。2011年,中国高速频道、艾瑞泰克、盛大科技被停牌、纳伟住、福麒国际被摘牌。东南融通停牌整3个月后,收到了组约交易所的退市令,于2011年8月17日正式进入粉单市场交易、交易首日、东南融通收盘报0.78美元,较停牌前收盘价暴跌了95.9%,市值蒸发了13亿美元。

纳伟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威力)

集体诉讼的威力

以绿诺科技为例,可以看出集体诉讼对大股东、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的威慑。

大连绿诺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绿诺科技)是专业从事废水处理、烟气脱硫脱硝、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产品制造、设备成套和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等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东北位居前列的重型、大型设备数控加工中心。2009年7月13日起,绿诺科技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

风波开始于位于中国香港的美资调研公司的“浑水”的调研报告,2010年11月10日,浑水公开质疑绿诺存在欺诈行为,其出具的一份报告中称绿诺公布的2000年1.93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实际只有1500万美元,而且管理层挪用了数干万美元的公款,其中包括花费320万美元在美国橘子镇购买奢华房产。此外还有其他审计问题。

到11月17日.绿诺科技已经连续9个交易日出现下跌,股价从16.62美元一路下跌至6.08美元,累计跌幅高达63.42%.停牌当日盘前,有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对绿诺科技发起了集体诉讼。

很快,绿诺科技在其向美国证券监督机构提供的文件中承认出现审计错误。CEO邹德军澄清,公司并没有签署浑水报告中质疑的6份客户合同中的2文件,情况有待解释。但是,根据审计公司Frzer Frost向美国证交会提供的文件,当问及公司其他合同时,邹德军承认“大约有20%到40%是有问题的”。

审计员说,尽管这对公司的影响还不能确定,但是2008年 3月31日到201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将不能再使用。绿诺科技股票最终于12月9日在纳市摘牌转至粉单市场,股价爆跌48%。

遭遇集体诉讼的原因

遭遇集体诉论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做空者”的利益驱使;另一个就是中国上市公司自身信息技露和会计做账的问题。

原因之一。做空利益链的利益驱使

股票做空交易是美国資本市场的一种监管机制,做空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或买卖期权的方式来实现。

如果做空者想做空A股票,首先要向证券经纪商借到一定数量的A股票,然后再卖掉,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A股票还给证券经纪商。这期间做空者要付给经纪商一定的费用。在协议到期之前,投资人将尽力拉低股票价格,以争取用较低价格购入同等数量A股票,并归还证券经纪商。买卖股票中间的价差扣除相关费用后,即是投资人做空所得的利润。比如,借入的A股票价格是100美元,共借了1万股,以100美元的价格将股票卖出。待股价下跌到50美元的时候买进1万股股票归还经纪商,即可获得约50万美元的做空利润(当然,50万美元中还得支付经纪商一定的费用)。

通过买卖期权做空的方式主要是购买卖方期权。具体操作方式为。做空者针对B股票从经纪商处购买了一份卖方期权,约定做空者有权在期权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天,以每股100美元的价格将B股票卖给经纪商。如果在到期日之前,B股票价格低于100美元,做空者即可获利。

资本市场本就是为赚钱而存在的,做空机制起到的是积极作用,它让市场变得更加干净,也让价格支得更为合理。这对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增加流动性是有好处的。

在美国资本市场,做空机制的设置是为了帮助市场揭露会计欺诈等问题,但是同时对于做空者来说,这也是非常重要的获利手段。

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做空利益链包括国内咨询公司、研究机构、对冲基金和律师事务所。利益链是这样形成的:对冲基金建立空仓--研究机构质疑财务造假数据--评级机构调低评级--律师事务所起诉--股价暴跌--做空者获利。

做空的流程具体是:研究机构,即多位网上的自由“分析师”和中国众多的咨询公司,先收集企业的负面消息,形成研究报告后,再将报告卖给对冲基金,在对冲基金建仓后才发表报告,以造成股价下跌而获利。在每个对绿诺科技、东方纸业等中国公司发起“攻击”的美国研究机构背后都有一只做空的对冲基金,在发布上市公司不利消息前做空该公司的股票,从中获益。

当然,利益的盛宴绝非到此停止,在对冲基金做空中遭遇损失的投资人下一步就会委托律师进行代表诉讼,要求赔偿。在美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上,有一类律师专门跟随这种做空的力量去打集体诉讼的官司,被称为证券原告律师,一旦有哪家企业遭遇了此类诉讼,与这家企业特质类似的一群企业就成为这些律师的关注对象。即使当时公司股价基跌,无人提起诉讼,但18个月之后就可能面临诉讼了,因为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不同的追诉期,一般为2~5年。除了联邦法的追诉,有的州的地方法也有5~6年不等的追诉期。事实上,在2007年和2010年对中国公司的看空潮中,分别就有11家和15家公司遭遇集体诉讼。

做空力量是集体诉讼的主要背后推手,而且起诉律师经常会与对冲基金做空者形成利益链条,拉拢小投資者共同发起诉讼。一旦遭到起诉,这些公司的股价在短期内剧烈下跌,跌幅往往高达50%,甚至超过90%。对冲基金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这几年频繁出手对中国上市公司抛出负面报告的浑水公司,从不掩饰自己做空盈利的目的,在浑水所有研究报告的第一段话都是:“您应该认识到使用浑水研究的风险。对于这里所述的股票,您应该运用您自己的研究和尽职调查来作投资决策。您应该了解到,浑水及其客户和雇员。在出版这个报告之时,已经对所述股票采取了做空策略,并将从股票下跌中获利。”

2010年6月28日,浑水公司在一份报告中对东方纸业提出“财务造假”质疑。事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公司进行了独立调查,并没有发现虚增收入和挪用资金等现象。为此,东方纸业解释了这一事件的起因:在2010年1月,两名声称来自研究公司W.A. BCapital的代表访问公司,并在结束访问后要求公司支付一大笔现金或者股本权益的报酬来交换一份积极的调查报告,东方纸业拒绝了这一要求。接着,这些代表们发布了一份长达30页报告,发布机构浑水声称东方纸业挪用了投资人的钱。

当然,像东方纸业这种本身没有问题的公司,无非是股价坐了把过山车,对公司的利益影响不大。在浑水研实报告质疑东方纸业存在诈骗和造假行为,将其评为强烈卖出,目标价1美先以下之后,股价一度下跌至4.3美元;在该公司发布多份澄清报告后,周五该股当日又上涨了40%。

但是,如果公司本身有问题。那过麻烦大了。2011年2月4目。又是浑水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高建频道的研究报告,质疑该公司蓄意夸大盈利能力。并指出其向工商局提交的盈利数据与向美国证监会递交的财务数据严重不符。浑水对中国高速频道给出目标价为5.28美元的“强力卖出“评级。同时声明将直接参与做空这只涉嫌财务造假的股票。

报告发布当天、中国高速频道暴跌33.23%.收盘于11.09美元。在这一周前。这只中国概念股刚刚升至上市3年来的历史最高价23.97美元。

随后又有四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对中国高速频道进行调查。并代表投资者向其发起集体诉讼。

2011年4月12日,中国高速频道被停牌。2011年5月19日,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对中国高速频道摘牌,股票转至粉单市场恢复交易。

当然,在此之前,参与做空该公司的研究机构、咨询公司、评级机构、对冲基金、律师事务所都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离场。

原因之二,中国企业自身的问题

绝大部分中国企业被集体诉论的原因都与不实信息被露和财务造假有关。这与我国企业没有理解完全信息披露的含义有关。美国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与中国股票发行制度实行的保荐制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被露要求更加严格。这种发行制度的核心是“完全信息技露”,即法律要求证券发行人必须提供与证券发行有关的切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全面、准确,并对不实陈述所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捷句话说,也就是上市公司的信息被露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错误、不能有虚假陈述,如果信息披露对投责者有误导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企业一旦没有很好理解完全信息披露的含义,信息披露中一旦有不实之处,出现证券欺诈行为,任一投资者均可聘请律师代表其他投資者启动集体诉讼程序。企业一旦败诉,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以告到这家公司破产。

美国SEC的职责是审查上述技露信息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不对发行行为和证券本身的品质做出判斯,这一点和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无论是之前的审批制、核准制,还是现在的保荐制。中国证监会更加看重的是公司上市前的审查,而对于上市后重要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和惩罚力度不如美国。这就使得国内的企业更加看重上市前对公司的“包装”和“粉饰”,而对于信息披露则是“报喜不报忧”,更有甚者出现虚报、隐瞒等财务欺诈的现象。原因就在于国内信息被露缺失的成本太低、对造假者的惩罚太低。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由于信息被露不实而导致中小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的违规行为,往往只被罚款几万元、几十万元,最多几百万元了事,违规收益远远大于其违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大老板和经理人怎么可能披露完全而真实的信息呢?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养成的这种错误习惯思维一旦带到美国,不引火烧身才怪呢?

造成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信息技露出问题的原因之一正是这种错误的习惯思维使然。在我国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中,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重大人事变动、企业发展导向等方面都是高度保密的,在企业内部甚至都只控制在极少数知情者范围,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不是故意不报,而是下意识地认为不方便报。这就导致我国在关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惯性”的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

晶澳太阳能和九城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遗遇集体诉讼。品澳太阳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给出了重大的虚假和误导性报告而遭遇集体诉讼,具体原因是晶澳太阳能没有披露其从雷曼附属公司购买的价值1亿美元的票据。晶澳太阳能并没有披露其在雷曼附属公司进行的这项高度投机性的投资,而在当时的信货危机中,雷曼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财务困境。所以起诉人因此判定,晶澳太阳能对自己的财务表现、前景和盈利预期的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和误导。此外,九城也因被认为被露虚假的盈利信息以及隐瞒续签《魔兽世界》代理合同的情况也遭到多项集体诉讼。

造成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信息被露出问题的原因之二就是故意造假。这一点集中于近几年在美国“借壳上市”的中国概念股身上。一些企业在美国上市是按照美国上市的条件“做”出来的账,为上市后遭遇做空和集体诉讼埋下了祸根。例如,有的公司销售额只有5000万美元,却做成1亿美元,利润只有600万美元,却做成1500万美元。财务数据上经不起考验,自然频频被查。此外,有的企业过于强调中国概念,却没有过硬的业绩作为支撑,经过上市的最初阶段,风投资金一旦撤出,自然业绩一落千文。

在中国概念股丑闻中,几乎所有事发企业都被发现其国内工商资料和纳税记录上的利税、资产、收入数据,与它们递交给SEC的财报数据相差十倍、百倍,甚至无限倍----- 比如在美国名叫中国清洁能源公司的陕西索昂生物公司,当地税务机关后来开具的记录表明,该公司从2008年至2010年的纳税记录为0。

在美国投资者看来,规范的财务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信息被露表现出的是,上市公司面对股民起码的社会承诺和职业精神,因此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事关企业生死。这对于对美国法律和监管条例不熟悉、内部管制又尚未成熟的中国公司而言,的确是不小的挑战。

在别人的地盘上,就得遵守人家的游戏规则,“信息被露不实”和“财务报表虚假”这类事情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屡见不鲜,上市公司一般都能应付,但到了美国情况就不一样了,成为美国投资者研究机构、对冲基金、律师事务所、SEC重点关注的问题。稍有不慎,就会过到联合猎杀。换句话说,如果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是以造假圈钱为目的的话,那就是白日做梦了。

纳伟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威力)

数家公司酝酿转移战场

受财务造假丑闻以及恶意做空风潮笼罩的中国概念股整体表现不佳,不少公司选择从美国股市“私有化”退市,转而谋求在中国香港或内地资本市场上市。

“私有化”指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回购该公司所有流通股,从而申请从资本市场退市,让把上市公司重新变成非上市公司。在诸多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目前有多家公司在进行或已经完成私有化交易,如康鹏化学、中消安、安防科技、乐语中国、大连傅氏、泰富电气、同济堂、BMP太阳石和中能等。除上述公司外,还有多家企业在观望,“私有化”将会形成一股潮流。

一些媒体认为中国多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私有化的原因是由于此次做空风潮导致美国资本市场对其估值过低。2010年至2011年中,在此次做空风潮中,受影响最大的不是早期在美国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新兴的互联网公司,而是通过买壳实现上市的制造业。做空导致的过低股价和市盈率,使得美国资本市场对这些公司失去了融资价值。此外,虽然在美上市门槛较低,但上市后每年需要支付较高的律师费、会计师费等费用,这对公司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因此,多家公司在“私有化”的同时,开始酝酿在中国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重新上市。

以上的原因似乎并不是主要的理由,对美国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敬畏才是私有化风潮的最主要原因。由于诸多的中国企业在美国遭遇做空和集体诉论,损失惨重。而在短期内,很多 企业无法达到美国SEC要求的完全信息被露,如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上继续待下去,就难免遭遇做空和集体诉讼,因此诸多企业就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从美国退市,转而到对信息披露要求相对宽松的中国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上市。

这种结果,对于中国资本市场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难道骗不了美国人的钱,就想骗国人的钱?

我国资本市场要真正从一个投机市场变成一个投资市场,就必须学习美国市场的游戏规则设计,做空机制、举证例置和集体诉讼制度的引进是关键所在。



我们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

----源自于圣经【马太福音11:2.3.4】

纳伟仕(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集体诉讼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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