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迈克·泰森,我的童年是灰色的。
那是1976年,我住在布鲁克林的布朗斯维尔,是 “猫”盗窃团伙的成员之一。一天,我的几个朋友在公园里与“美洲狮”的几个男孩发生冲突,朋友吃了亏,回来叫上一大群人为他们复仇。此前我们很少与枪打交道,但是这次不同,你从来不知道一大群人火并时会发生什么,因此出发前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带上十多把手枪、一把刺刀,还有一把步枪。
泰森的童年照
见到“美洲狮”的男孩后,我们这群人立马冲向他们,我的一个朋友开了枪,“砰”的一声,听到枪响,那几个男孩四散奔逃。我拎着一把枪到处寻找,突然感觉背后有异常,回过头,看到一个高个子男孩用枪指着我。是我的哥哥罗德尼!“你在这里干什么?”罗德尼怒吼,“赶快给我滚回去!”不听罗德尼的话,后果很严重,这我再清楚不过了,于是我悻悻地走回了家。
事实上,我也不想过这种打打杀杀、偷鸡摸狗的日子,原本我是一个非常温顺的乖孩子。我家起初住在布鲁克林的贝德司徒伊,那是一个体面的工薪阶层居住的街区,妈妈、哥哥和我与邻居们相处得很好。但是我7岁的时候,我们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时经济不景气,妈妈失业了,于是我们一家人被赶出了那栋漂亮的公寓,所有的家具都被扔到大街上。当妈妈去找个临时落脚地方的时候,我和哥哥就在那些家具旁坐着。
泰森原本是一个很温顺的乖孩子
最后我们来到布朗斯维尔,你想象不到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地方,警车总是鸣着警笛呼啸而过,救护车总是来接人,枪声响个不停,总有人被打伤和刺伤……妈妈尽她所能来维持我们的生活,这就意味着她要与不同的男人打交道。搬到新家后,我就到附近学校上学,学校的生活简直就是一场噩梦。那时我长得又矮又胖,而且非常腼腆,说起话来不但口齿不清,还有点娘娘腔,因此经常成为别人嘲笑的对象。上学和放学路上时常有孩子打我,还抢走我身上少得可怜的零用钱。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发生在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发现我近视了,就给我配了一副眼镜。一天中午,我从校园餐厅买了几个肉丸子,用纸包好准备回家再吃。在从学校往家走的路上,一个家伙过来问我,“喂,你有钱吗?”我告诉他没有,他就翻我的口袋,翻了一遍后什么也没发现,就来抢我的肉丸子。
童年时的经历对泰森的影响很大
我不给,那个家伙不停地打我的头,还把我的眼镜拽下来扔到地上。我弯着腰,像个人肉盾牌一样护着我的食物,我可以让别人拿走我的钱,但是从来不会让他们动我的食物。尽管后来我被打得惨不忍睹,但是肉丸子并没有被抢走……那是我最后一次上学,当时我只有7岁。
1974年春天,三个男人在大街上拦住我,向我索要钱财,可是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他们就把我领进一栋废弃的楼里,之后我们爬上楼顶,我看到上面有一些笼子,里面有很多鸽子,原来他们是在这里养鸽子。之后我就成了他们的小跟班,主要负责打扫鸽笼。一天,我们正在楼顶上和鸽子打交道,一个年纪大的家伙走过来,邀请我们晚上去参加聚会。当晚我去了,都没顾得上回家洗个澡,从鸽子窝直接赶过去的,衣服上还沾着鸽子粪便。
泰森对鸽子有种特别的情愫
我以为聚会上的人会把我当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我是无偿帮忙清理鸽子笼的。谁料我走进去后,那些人嫌我身上的味道不好,嘲笑我是个又脏又臭的混蛋。我除了哭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后来一位名叫巴克姆的成年男子见我可怜,走过来对我说,“小矮子,马上给我滚回去,明天早上八点到楼顶见我。”
此后我与巴克姆成了搭档,我们一起偷偷进入别人的家,翻抽屉、撬保险柜等。巴克姆把我介绍给大街上的人,说我是他的“儿子”。这是街头用语,意在警告那些人不要再欺负我了。我们偷到很多珠宝、枪支,还有现金,每次作案后,巴克姆都会把赃物分我一小部分。一次,我们偷到2200美元的现金,巴克姆分我600美元,我高兴地跑到宠物店花了100美元买了鸽子。我把那些鸽子藏在那栋废弃的楼里面。几天后,一个名叫加里的家伙与他的几个朋友偷我的鸽子,被我抓了个正着,他们把手中的鸽子都放回了原处,不过我知道加里的外衣里面还藏着一只鸽子。
成年后泰森也饲养鸽子作为宠物
“把我的鸽子还给我,”我大喊。加里把鸽子拿出来,“你想要鸽子?”他恶狠狠地问,然后一用力,就把鸽子的脑袋拧下来扔给我,血溅到我的脸和衣服上。“跟他打,迈克,” 在场的一个朋友催促,“别害怕,和他打!” 之前我总是害怕和别人打架,但是当时的情景让我怒火中烧。我想起以前那位名叫怀斯的邻居,他曾是一位拳手,我俩一起吸大麻,他兴奋时就打影子拳,虽然我没有正式和他学过,但是依稀记得他的动作。“去他的!” 我攥了攥拳头,然后狠狠地打了加里几拳,其中一拳正中头部,加里倒下了!我兴奋得又跳又叫,恨不得让整个街区的人都知道我的“壮举”!
从此我开始得到周围人的尊重,孩子们来找我时会问我的妈妈,“迈克·泰森能和我们一起玩吗?”,而不是“泰森能和我们一起玩吗?”我很快就成了街斗高手,有的孩子主动找我打架,打不过的话回去领来朋友继续与我打。即便我被他们打败了,那些打我的家伙也会问,“你真的只有11岁?”就这样,我在布鲁克林地区声名大噪,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我的存在,因为我敢于和任何人打架,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任何人。
泰森是个街斗高手
一次又一次的街斗中,我的胆量和战斗力提升许多,我开始找之前欺负我的那些家伙报仇。无论在哪里碰到他们,我都会冲上去一顿暴打。至于那个扔我眼镜的家伙,早被我胖揍了好几顿,因为他不仅打了我,还羞辱了我,他可能已经忘记了那件事情,但是我从来不会忘记。
1977年,我在时代广场闲逛,碰到以前的几个朋友,我就停下来与他们闲聊。他们中的一个抢了一个女人的钱包,那个女人很生气,把一杯热咖啡泼到了我的脸上。在警察到来前,那几个朋友早跑得没影了,我跑到电影院里躲藏起来,不料很快就被警察找到了。虽然我一直喊叫着说自己什么也没做,但是警察还是把我带到警察局。他们查看了我的犯罪记录,发现此前我被逮捕的次数实在太多了,于是把我直接送到斯波福德青少年管教中心。从那以后,斯波福德就成了我的另外一个“家”,我不时地被送进去,又被放出来。
铁窗生涯是泰森记忆中很真实的一部分
将满13岁时,我又因为盗窃罪被逮捕,这次警察觉得斯波福德已经对我不起作用了,就把我送到纽约州北部特赖恩的一所学校,那是专门用来改造未成年罪犯的。一天,我正要去上课,遇到一个相貌凶狠的家伙,他从我身边经过时,把我头上的帽子拽下来在手里把玩。我当时什么也没说,到教室里坐了整整45分钟,一直在想怎样收拾那个家伙。下课后,我走出教室,正好看到他和几个朋友在一起。我径直走到他面前,冲上去一顿猛打,最后警察给我戴上手铐,把我送到艾尔姆伍德的一间小屋子里关禁闭,那是为那些不可救药的孩子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