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
2019年,为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与安徽新华集团携手,共同建设并推进红山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民办本科高校,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出新的发展空间。全体红山人在新的合作机制下,按照“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要求,锐意改革,矢志进取,不断提升独立规范办学能力,大力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水平,共同谱写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目前,红山学院在桥头校区和福建路校区办学,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正在建设中的高淳新校区面貌日新月异。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分步整体迁入。
为保障学院教育事业持续高效发展,我们求贤若渴,近期面向社会广招英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54名;
(二)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31名;
(三)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40名。
(相关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三)相关要求:
1.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科研成果等。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教学工作经验、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2.专任教师
(1)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讲师职称者需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显著的教学业绩;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需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2)讲师职称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3)同等条件下,有良好的英文授课能力者优先。
3.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辅导员政治面貌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需是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计算机应用、协调沟通等能力。
(3)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
(4)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5)录用到辅导员或行政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将由学院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一)上述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任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工资标准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住房补贴等有关福利;高层次人才工资面议。
(三)因工作需要有住宿需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安排教职工过渡房住宿。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讲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2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招聘: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hszp.nufe.edu.cn/)在线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信息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高层次人才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内发布)于2022年3月7日12:00前,将报名费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银行账号:4301016219100161206;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察哈尔路支行,并备注:姓名+身份证号。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高层次人才及讲师职称岗位除外),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招聘系统中发布通知。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轮招聘的各项通知均会通过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http://hs.nufe.edu.cn/)对外发布,请随时关注。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1.专任教师(硕士)、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者,由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应用能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专业教师岗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者可以对应所申报的专业自行选择授课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左右;辅导员及管理人员面试以现场抽答题方式进行。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免笔试岗位
(1)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采取确定一门专业课程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面试。
(2)其他免笔试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将由面试小组进行现场考评。
(3)成绩。应聘人员无需参加笔试,面试分即为总分,满分100,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通信地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省镇江市桥头镇)
邮政编码:212413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11-87762766、0511-87762687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