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认识HY
(一)企业简介
HY荣誉
(二)企业文化
1、基本价值理念
(1) 愿景——打造中国诚信健康的整形美容一流品牌
(2) 使命——提供一流的整形美容服务社会,让更多的人实现美丽梦想
(3) 核心价值观——顾客至上,细心周到,诚信负责
(4) 企业精神——爱岗敬业,求实创新,诚信为本,共创辉煌
(5) 企业经营理念——技术创新,诚信为本
(6) 服务标准——顾客至上,细心周到,诚信负责
(7) 手术标准——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追求美的自然与和谐
(8) 品牌构架——精湛技术,高新设备,完美服务,强烈责任
(9) 团队信念——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10) 团队宗旨——高效率、高品质、高凝聚、高服务
(11) 团队口号——优秀的团队,才能创造美好未来
(12) 团队作风——组织严密、要求严格、态度端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
(13) 企业承诺
1) 对顾客:始终以朋友般的坦诚、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医学态度、严格的医疗标准、高超的美容技术,开展安全的、稳定的和长久的美容健康服务!
2) 对员工:创造平台,赋予机遇,人尽其才华,事给其方法,行正其规范!追求实现全员德才兼备和快乐成长!使每一位HY人在自心、在家庭、在社会都以身为HY一员为荣!
2、单项价值理念
(1) 管理理念
1) 自我管理
工作目标明确,行动计划翔实,落实措施到位,评估反馈及时,总结分析前瞻。
2) 部门管理
分工明确,协作有力,追求集体利益最大化。
3) 企业管理
用HY制度规范行为习惯,用HY文化塑造职业素养,用**品牌成就职业人生。
(2) 质量理念
以严谨的学术精神、高尚的医德和高超的美学艺术,客观沟通,个性设计,精雕细琢,创造卓越美丽品质。
永远把医疗质量放在第一位,当企业利益和医疗质量发生矛盾时,永远选择医疗质量。
(3) 人才理念
HY尊重每一位员工的才能,致力于发扬每位员工的智慧。HY着力创造适合人才生存和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鼓励员工快速成长。
HY重视重用德、才、行能力兼备的人才,悉心培养品德高尚、愿意学习的人才,这种人才的共同特征是:个性正直、自信、务实;合作平等、互信、包容;生活积极、乐观、健康。
(4) 学习理念
求生必求知;求知必立足当前、立足本职、立足点滴;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终身受用。
(5)员工行为规范
作为机构的员工,您必须努力做到:
1) 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忠诚HY;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团结同事,关爱顾客;重视过程,追求结果。
谨守基本的社会道德观、荣辱观、职业观、家庭观。
2) 形象规范
外在形象合乎礼仪,言谈举止修养到位,职业形象努力达到**团队理想形象标准。
3) 日常行为规范
按**制度规范做事,按HY理想要求不断提高。
4) 岗位规范
忠于岗位工作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达到岗位工作标准。
5) 人际规范
上下级或同事间相互尊重、合作。
提倡互帮互助小组,但禁止任何以损害HY和全体HY人整体利益为特征的小团体和派别产生。
(6)管理干部行为规范
如果您是机构的管理人员,您将对机构的发展与部属的成长承担更大的责任,要求您还要拥有以下所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原则:
1) 工作态度
理想坚定,事业忠诚;身体力行,勤勉敬业。
2) 工作行为
思考周详,计划可行;优术谋节,效能卓越。
3) 工作技巧
公平公正 ,刚柔相济 ;抓大控小,深入浅出。
4) 工作榜样
学习、虚心;正气、自律;协作、服务;尊重、团结。
(三)组织架构
1、组织架构图
2、 各部门主要职能
(1) 医务部
负责医疗政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辅助科室管理等。
(2) 护理部
负责手术护理、住院护理、院感监控等。
(3) 运营管理部
协助各经营中心进行资源配置及运营管理,负责流程管理、资源配置、信息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现场销售管理等。
(4) 营销策划部
负责品牌管理、行销策划、信息管理、媒介管理等。
(5) 营销网络部
负责网站建设、网站推广等。
(6)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企业文化建设等。
(7) 财务后勤部
负责资金管理、财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控、仓库管理、采购管理、行政事务、技术工程、总务后勤、公共关系等。
(8) 整形美容中心
机构经营中心之一,负责提供整形服务,实施整形手术和服务。
(9) 美容皮肤中心
机构经营中心之一,负责提供皮肤美容服务,实施皮肤美容治疗与服务。
(10) 美容口腔中心
机构经营中心之一,负责提供口腔美容服务,实施口腔美容治疗与服务。
(四)内部沟通
1、 沟通原则
(1) 提倡员工与机构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能够保持平等的对话,进行有效的沟通。
这种简单、良好、融洽、坦诚、正面的人际关系与交流沟通,保持了我们宽松和谐、相互信任、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是我们高效协作的基础,而且使我们及时了解自己工作的得失,不断得到改进。
(2) 鼓励员工相互间积极公开的沟通和交流,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私下传言和背后议论。
为加强沟通,机构针对不同情况召开各类会议;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征询员工对机构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作为机构的一员,员工也有义务和责任主动向机构提出意见、建议以及检举违纪和不法行为。
2、沟通渠道
机构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您的直接上司、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将为您在工作满意度提升、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如果您在工作中有任何无法解决的障碍,请不要犹豫,积极与您的上级领导沟通。
机构沟通平台有:
(1) 信息告示栏
公布机构最新政策、通知、通告、活动、海报等,请您经常留意最新信息。
(2) 举报、建议投递
发送电子邮件到举报、投诉建议箱;或直接写信件邮投送到机构办。
(3) 日常事务、机构政策咨询电话
第二章 工作指引
(一) 聘用
1、 聘用原则
机构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内部优先为聘用原则。
员工的甄选,以思想品德素质、认知和能力素质、个性素质、生理素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为标准。不同的岗位采用心理测试、面试、管理评价中心等不同人才测评方式。
机构新增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从机构内部甄选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2、禁止录用情况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 未满 16周岁者;
(2)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4) 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5) 因品行恶劣,曾被司法、行政机关惩罚者;
(6)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7) 精神病患者;
(8) 经体检不合乎岗位法定体检标准者;
(9) 曾在本机构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10) 经查学历、身份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11) 其他经本机构认定不适合者。
已被机构录用者,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机构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入职指引
(1) 报到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下列资料到机构人力资源部报到:
1) 身份证原件;
2) 学历证明原件;
3) 原单位离职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4) 近三个月内的县(区)级以上人民机构提供的体检报告原件;
5) 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特殊工种还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原件,医技人员还需提供国家规定执业证、资格证原件,有职称的还需提供职称证原件。
(2) 报到程序包括
1) 审查和复印个人资料,建立人事档案;
2) 办理工牌、录考勤指纹;
3) 阅读《员工手册》、《劳动规章手册》;
4) 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相关的用工协议;
5) 安排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入职培训和工作安排;
6) 有需机构提供住宿者,办理宿舍入住手续。
(3) 人事档案
机构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和更新员工入职时提供的和入职后产生的有关个人资料,为员工建立内部人事档案,记录员工个人基本信息,人事异动、考核、奖惩、培训等各种情况,并视员工内部人事档案为重要文件,实行保密管理,不向任何无关人员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和记录。员工内部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当您个人以下资料更改或补充时,您应及时通知机构人力资源部,并将相关证件或资料的复印件交到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姓名;
2) 户口地址;
3) 实际家庭地址,常住地址或指定作为机构必要信息传达时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4) 婚姻状况;
5)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6)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证书;
7) 资格证、职称证或其他荣誉证书;
8) 身份证。
机构提倡正直诚实的职业操守,并保留审查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的权利。如有虚假不实,机构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试用与转正
1) 试用期
①试用期限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在不违反有关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可可视工作表现并经双方协同一致适当缩短或延长试用期。
②试用期培训
试用开始时,人力资源部培训老师会给您介绍机构基本情况、企业文化、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您的上级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会向您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您了解部门流程与制度。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尽可咨询您的上级。
③试用期离职程序
试用期是您与机构互相了解、互相适应的时期。试用期内您应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充分展示您的才干。
如果您感到机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您的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您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向机构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相应的,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经机构确认无法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机构也将会在试用期内随时向您说明理由后按规定程序终止对您的试用。
2) 转正
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前一个星期,人力资源部发放并填写《员工转正自我评估表》,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评估是否正式录用,并在《转正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特别优秀的员工,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能少于1个月。
若试用合格,用人部门负责人递交《员工转正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审批或相关权限领导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即转入正式任用,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转正通知》为准。
若试用不合格,用人部门负责人递交《员工转正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相关权限领导审批作出延长试用期、调整工作岗位或办理离职手续的决定。 延长试用期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经相关权限领导人审批后延长试用。
(二)考勤及假期
1、 工作时间
(1)正常工时
机构在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基础上,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日制,每周工作时间合计为四十八小时,即每周固定加班一天,实行排班轮休制,机构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有配合机构加班的义务。
固定加班的一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上述有关正常工作时间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情况:
1)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或健康和机构或员工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 机构的生产、交通运输设施或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机构生产或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
3) 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作息时间
正常上下班时间:8:30~18:00,其中12:00~13:30为用餐休息时间。
保安、保洁、饭堂、后勤等特殊工作岗位以及其他岗位因工作需要需要另定作息时间的,由部门申请,人力资源审核,经机构领导审批后实施。
2、考勤管理
机构员工在上班前下班后需进行指纹考勤,指纹考勤记录是统计出勤、核算工资的依据,请您按规定执行指纹考勤记录。
(1) 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前录指纹考勤为正常,超时 1至 60分钟计迟到;超过下班时间后录指纹考勤为正常,提前 1至 60分钟计早退。
迟到、早退按下列标准处罚:
(2) 旷工
1) 旷工界定
轮班日擅自不出勤者或迟到、早退达30分钟(含)以上为旷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视为旷工:
①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
② 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补假未获批准而不回机构上班者;
③ 虚报请假原因或伪造请假证明者。
2)旷工的处理(以下时间为工作时间):
①旷工半天:4小时之内(含4小时),扣除日薪1倍;
②旷工一天,8小时之内(含8小时),扣除日薪2倍;
③旷工二天,16小时之内(含16小时),扣除日薪3倍;
④连续旷工二天以上至三天内,23小时之内(含23小时),扣除日薪5倍;
⑤连续旷工三天,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或自入职之日起累计旷工五天,做自动离职处理,即时除名,机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2) 外勤
上班时如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工作事务的,需安排好院内工作,请示直接上司,获准后方可外出,并在前台进行登记。
上班后外出办理私事者,经查实后每外出1次视为旷工1天,并按机构相关考勤规定处罚。
(3) 签卡
指纹打卡听到“谢谢”提示时,说明已正常打卡。如卡机无法识别指纹时,员工需在“打卡登记本”上签名并写明时间,并有保安签名作证明人方能生效,否则按未打卡处理。
上班时间因工外出或出差未能正常指纹考勤的员工,应提前或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未打卡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正常出勤忘记指纹考勤的,需在24小时内由保安证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交于人力资源部方为生效,如发现有虚假行为,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按被证明人应受处罚的双倍惩罚。每月只可两次正常签卡机会。第三次以后按事假处理。
24小时之后提供证明必须有直属主管审核签名方能证明当天有上班,但不能证明是否有迟到,故扣当天的三分之一工资。
如无直属主管签名证明当天有上班,在上班或下班时只打了一次卡的,扣发当天的二分之一工资。如无直属主管签名证明当天有上班,在上、下班都未打卡的,扣发当天一天工资。
(5)调休
员工如个人需要改变排休计划调休时,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生效执行,否则休息当天视为旷工。
(6)加班(加点)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延长工作时间为加点,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为加班,在本机构加班加点统称为加班。一线服务部门(如客服、导诊、护士、美容师)加班需填写《加班单》。其他部门因上班时间无法完成工作需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处理。
1) 加班申请
员工加班事先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临时性加班,需于加班后2天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加班补批手续。
2) 加班费
加班时间可作为补休时间,但必须提前书面填定《补休申请条》并直接主管签名批准方可生效。否则自行补休时间将作为事假处理。
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机构计发相应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标准: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3) 加班纪律
凡加班人员在加班时不按规定考勤,有偷懒、睡觉、擅离职守者,经查证后,除不计加班费外,并按相应的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3 假期
(1) 请假指引
机构所有员工请假都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至少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调休申请单》(特殊情况在征得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即时请假或上班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请假还需以书面形式交到人力资源部,并经人力资源复核同意方能请假。
(1) 假期类型
1) 事假
员工如办理私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否则机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 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机构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或底薪,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 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负伤或致伤残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经鉴定确认为工伤者,核给工伤假。假期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法定假期
员工可享有以下法定假期。除规定的公休假日外,执行政府关于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如有变动一律按政府之规定执行。
① 元旦节 1天(1月 1日);
② 春节 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③ 清明节 1天(农历清明当日);
④ 劳动节 1天(5月 1日);
⑤ 端午节 1天(农历端午当日);
⑥ 中秋节 1天(农历中秋当日);
⑦ 国庆节 3天(10月 1日、2日、3日)。
除春节外,机构不采取集中放假方式,实行节假日轮休制度,具体由各部门根据机构规定和部门具体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因工作需要,机构安排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机构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机构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5) 婚假
员工本人入职后结婚,可享受 5天有薪假期,请假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作查核。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续计算不顺延。婚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原则上一次休完。
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或底薪,并获结婚礼金,半年以上至1年内礼金300元,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可礼金500元,三年以上可礼金1000元。
6)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机构领导批准,予以3天有薪丧假。丧假需提交相关死亡证明(证明一般由机构、派出所、村委、居委会做出),否则论为事假。
7) 产假
机构女员工凭有效的准生证原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有薪产假;申请产假时必须同时出示结婚证和准生证原件。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续计算不顺延。
男员工配偶生产后,可享受3天有薪假,自生产之日起一周内有效;陪产假申请须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否则按事假办理
8) 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情况,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年假安排必须提前与部门负责人商量,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才能执行。
年假必须在当年执行,年假不可预支也不可延续,如果某一个年度的休假没有执行,不能延续到下一年度。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执行年假的,该年年假自动作废,机构不以任何方式补偿。如因机构原因没有执行年假的,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三) 薪资
1、薪资发放日期
每月的15日为机构发放上月度工资日期,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遇特殊情况,以机构通知为准。
2、 薪资结构
员工工资一般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构成。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资历工资构成;浮动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业绩完成状况、加班等情况计发。
3、最低薪资保障
机构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薪资调整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合格后,将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调薪;
(2) 机构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和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调薪;
(3) 对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促进机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的员工,机构将考虑给予特殊加薪;
(4) 在机构定期开展的绩效评估考核中,依据机构绩效管理规定,调整直接与工作绩效有关的绩效工资或奖金;
(5) 薪随岗动,员工升职或降职时,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6) 相关岗位因员工个人资历(工龄、学历、职称等)发生变化时,按机构规定进行调整个人资历工资。
5、 薪资保密
机构每位员工的工资属机构保密信息,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工资或者询问他人工资。
(四)培训
在机构,您的勤奋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还可以得到机构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培训是机构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和实现持续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您在本机构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和规划未来的途径。
机构所有员工拥有相对平等的培训机会,新成员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
1、培训类型
(1) 入职培训
为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机构,适应新的环境。通过培训了解机构基本概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要求、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 岗位培训
为使新员工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机构安排由各新员工的直接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岗位素质培训。
(3) 在岗培训
为使员工具备完成工作所需要进一步提高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或为转换角色所需要,由机构或部门内部组织技能培训、特殊岗位培训和升迁专项培训等。
(4) 常识培训
机构定期为员工组织安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卫生健康培训、心理健康、道德及心态培训等。
(5) 其他培训
为使机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信息、开拓思维,进一步提高管理技能或专业技术,机构会不定期邀请一些知名部门负责人、教授、技术专家、培训或咨询机构的专家举办讲座。机构也酌情在适当的时机,选送相关中高级管理人员到有关专门培训机构、或由机构选择专业课程进行短期培训。
2、培训管理
机构建立和完善培训流程与制度,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建立个人受训档案,跟踪培训效果,培训将成为岗位变动,绩效考核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
机构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引导员工不偏离工作目标,调动员工积极性,不断改进、提升员工个人绩效和机构整体绩效。
1、绩效考核分类
考核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是平时考核的总结和提炼。
2、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根据考核制度规定影响员工绩效工资的浮动,亦会影响员工薪级变动和年度薪资调整;绩效考核结果还会在培训、岗位异动等方面进行应用。
(六)岗位异动
1、岗位调动
机构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有义务服从机构的工作安排,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员工也可根据自身特长、兴趣、爱好向机构申请调换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对于人力资源部门在机构内部发出的招聘启事,自身条件符合招聘要求且有意向的员工,在征得原工作岗位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可报名参加新岗位的甄选面试和测试。
2、升职、升级
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进步对机构是很重要的,因为机构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机构提供给员工畅通的发展渠道和可持续的发展空间。以“水平、称职、能力、贡献为晋升原则。管理岗位的提升,主要是以员工的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为依据。
3、降职、降级:
员工在职期间,若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力或违反有关纪律、制度,机构可对其作出降职和降级处理,同时薪资和福利也会相应调整。
(七) 保密
1、商业秘密的范围
凡在本机构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数据、营销方案、经营信息、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机构的或是机构客户(客人)的均属商业秘密。
2、 保密规则
机构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1) 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2) 不得将机构文件用于不属于机构业务之用途;
(3) 客户(客人)的情况,机构的业务不可作为闲谈话题;
(4) 应在接待处或会议室接待来访,严格禁止客户(客人),亲友进入各部门办公区,如遇客户(客人)参观,须事先经请示有关领导人批准,并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员工将室内及桌面的机密文件收好;
(5) 下班后,桌面、影印机、打印机、公用电脑等处不得留有客户资料,尤其是有关策略、推广、媒介计划、收款、报价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时要用碎纸机销毁;
(6) 特别机密文件必须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别机密文件不再使用时,应归还客户或予以销毁,特别机密文件之传送,须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确认其确已收到;
(7) 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机构相关领导人批准方可发布;
(8) 不打听同事的考绩结果和薪酬收入。
(八) 离职
1、离职申请
试用期过后,员工辞职应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机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辞职日期以机构批准日期为准。
2、离职办理程序
员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擅自离职者,机构将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因擅自离职而给机构造成损失的,机构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员工在离职前应完备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
(1) 处理工作移交事宜,打印交接清单;
(2) 按《离职审批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 交还所有机构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钥匙、工牌及其他公物;
(4) 住宿者退还机构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后勤部办理退宿舍手续;
(5) 报销机构帐目,归还机构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缴,不足扣缴且不立即予以现金归还者,机构依法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6) 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7)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机构将安排离职审计;
(8) 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书。
第三章 生活指引
(一)员工福利
1、法定保险
机构按照本地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法定保险,若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合同约定。
2、 带薪休假
机构员工带基础薪资享有婚假、产假、年假等带薪假期和其他法定假期(具体参见2.2.4”章节)。
3、 膳食
机构为员工提供午餐补贴,由机构食堂统一安排;
晚餐由员工自行安排;凡需机构提供晚餐的员工,由个人申请,后勤部审批后,予以安排,同时适当收取一定的成本费。
请所有员工珍惜机构为您提供的生活资源,养成爱护公物、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并遵守有关饭堂管理制度。
4、住宿服务
(1)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员工有住宿需求的,向行政后勤部申请,由行政后勤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根据机构的宿舍配备标准配置。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机构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机构中层主管或以上有特殊原因需要单人住房,在机构有条件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3)机构住房免房租,宿舍水电费由入住员工分摊,均按满月分摊,不另扣除休息时间。
5、 节日、生日慰问
元旦节、妇女节、五一节、护士节、中秋、端午、春节等特殊节日,机构视情况发放节日补贴金或礼物。
6、文体活动
机构根据员工的喜好有组织地开展才艺竞赛、游园活动、文艺晚会、体育比赛、拓展训练、旅游等娱乐活动以丰富大家的生活。
在不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员工亦可以建议机构开展自己所喜欢的文康活动。员工俱乐部为员工自发性组织,员工俱乐部协助组织员工文体活动的开展。
7、 消费优惠
本院员工、员工有关亲属在本院进行整形美容消费,由本人申请,经机构领导批准,可视情况享受不同折扣的优惠。
① 试用期员工不得申请治疗福利;
② 转正后工龄不到半年员工治疗按报价7折计算;
③ 工龄半年以上员工及其直系亲属,治疗费6折、手术费5折、材料按进价结算。
④ 员工申请治疗福利,必须填写《员工手术、治疗申请单》并逐级审批同意;未填写不得享受此项福利;
⑤ 享受手术或治疗的员工,视同同意机构在广告或其它宣传中使用其治疗图片。
⑥ 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为员工进行手术或治疗,否则,一经查实,将出具《过失单》,并由违规医生与员工按项目报价各自承担50%治疗额。
⑦ 因出于新设备试用、临床带教等原因,需要本院员工进行免费配合治疗的,必须于科室《免费手术/治疗登记术》登记,并由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经查实,按照第六条处理。
8、 其他
机构提供给员工的,除上述福利以外的其他福利。
(二)安全常识
全员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机构的所有安全规定和规程,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共同参与机构的安全督查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机构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1、意外事故处理程序
机构鼓励员工随时留意您所在的工作区域,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如不安全隐患发生在宿舍应立即通知后勤部或拨打应急电话。;
发现意外事故后,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人、救物,避免事故的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2、安全应急电话:
(1) 常用 4个应急电话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交警电话:122 。
(2) 机构联络电话
1) 安全负责人电话:
2) 后勤办公室电话:
3) 人力资源部电话:
3、 安全守则
(1) 机构在安装设备、线路、电线槽和管道等设施时必须符合消防法技术规定,仓库线路必须套管,封闭式开关、灯头须使用防爆灯。
(2) 水电、网络工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用电设备、接口、线路等设施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3) 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劳动保护用品应穿戴齐全,同时设备维修需有记录。
(4) 员工必须熟悉疏散通道,如遇火险,必须做到“三会”:会报警(火警 119,盗警 110)、会扑救初期火险、会逃生。
(5) 存放物品必须整齐,严禁在出口通道、消防通道、灭火器部位及消防栓部位堆放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6) 货物在搬运装卸时必须按照货物搬运指导方法操作,确保安全。
(7) 人人必须注意安全用电,不得私自接拉电线和使用各种超负荷电器。
(8) 加强火源、热源管理,下班应关闭电源、气源。
(9) 在仪器、设备旁工作,不能穿宽松的衣服,不能戴领带、戒指及其他饰物。不许穿露脚趾、高跟鞋等存在危险因素的装束。
(10) 水电网络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工作之前必须遵守安全程序来切断电源,如作上锁或挂牌提示,非维修人员严禁擅自维修机器设备。
(11) 切忌将化学溶剂或其他可燃液体倒入排水管道或下水道,只能倒入指定的废液回收容器中。
(12) 机构医疗垃圾、医疗卫生、院感等安全工作按机构有关管理细则实施。
(三)环境卫生常识
1、 每位员工都应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保护公共环境,人人有责。
2、随时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宿舍及机构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3、不随地吐痰,乱丢纸碎、果皮等杂物;垃圾统一扔到垃圾桶,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出机构。
4、 经常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畅。
5、办公室不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6、不将早餐、饭菜带进办公场所,办公室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
7、 洗手间用完之后要随手冲洗,垃圾统一扔到垃圾桶里,不得乱扔。
8、机构医疗科室其清洁卫生管理,按机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后勤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统一分配、管理:
1) 未经后勤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入住宿舍,否则后勤部有权勒令其搬出宿舍或按市场价格同等标准收取宿舍租金。
2) 未经后勤部批准,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否则后勤部有权勒令其搬出宿舍或按市场价格同等标准收取宿舍租金。
3) 员工搬离宿舍,须向后勤部报告并办理搬离手续,否则视为仍住宿宿舍,若发生相关费用照常收取。
4) 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后勤部有权对宿舍安排做出必要调整,宿舍员工须服从安排,否则后勤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或按市场价格同等标准收取宿舍租金。
(2)宿舍日常管理细则:
1) 留宿院外人员,需到院办公室填写《留宿院外人员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每天处以50元罚款并勒令被留宿人员立即搬离宿舍。
2) 宿舍物业、家私、电器由后勤部统一登记、管理。
3) 机构及房东提供的所有物品,由后勤部统一登记、管理。
4) 宿舍物业及相关设置、机构提供家私/电器等物品的自然损耗,由后勤部负责维修,费用由机构承担。
5) 宿舍物业及相关设置、机构提供家私/电器等物品如为人为损坏,相关维修或更新费用由损坏责任人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人,由宿舍使用人员共同分摊。
(3)后勤宿舍服务范围:
1) 包括:办理租房/退房手续,宿舍物业及公有物品的维修。
2) 不包括:私有物品的管理与维修,日用消耗品的采购或更换。
(4)舍长管理:
1) 舍长由后勤部指定,被指定人员不得推诿。
2) 舍长对同宿舍人员及物品有监督义务,同宿舍人员若有明显违规行为或公用物品破损/遗失,应及时报告后勤部,否则,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不得在宿舍从事赌博、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禁止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后勤部有权勒令相关人员立即搬离宿舍;违法活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违法人员承担。
2、食堂管理
(1) 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 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机构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机构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人力资源部或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 下午:17:30-18:30 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 食堂,违者50元/次。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第四章 奖惩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 通报表扬
在工作中表现较为出色,有一定影响者,在机构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予以物质奖励50-100元。
(2) 记功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有重大成绩者,除通报表扬外,给与记功一次,同时予以物质奖100-300元。
(3) 大功
在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有重大成绩,并形成广泛影响者,给与记大功一次,同时予以300-1000元的奖励。
(4) 晋升(晋职、晋级、晋薪)
在工作中多次表现十分突出,视具体情况予以晋升。
2、奖励种类适用条件
(1) 通报表扬
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通报表扬:
1)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并为公司获得经济效益的;
2) 对于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揭发、制止的;
3) 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果的;
4) 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客户书面表扬的;
5) 拒收业务往来单位或客户赠送钱物(含红包、回扣等),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的。
(2) 记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记功
1) 遇到重大事故,勇于负责,处理得当的;
2) 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或者意外故障,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避免重大损失的;
3) 被区以上行政部门表彰,为公司争得较高荣誉的;
4) 在节约资源,控制成本上取得重大成绩的。
(3) 大功
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记大功
1) 承担重大项目攻关,获得成功的;
2) 进行重大技术革新,取得发明专利,为机构带来显著效益的;
3) 遇意外事件获得成功者,奋不顾身,极力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的;
(4) 晋薪
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晋薪:
1) 服务满一周年之员工,可根据其表现加薪;
2) 年度考核达到机构规定加薪条件之员工予以加薪;
3) 其他经机构认定可以晋薪的条件者。
(5) 晋职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晋职
1)通过机构评估,符合更高职位要求者;
2)机构内部招聘,通过测评,符合要求者。
(二)惩罚
出于保障机构和员工利益的需要,机构制定了各项规则和制度。员工应遵守机构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果您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机构、客户或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机构有权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按照机构规章制度对您进行内部惩罚,并同时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
1、惩罚种类
(1) 书面警告
在工作中表现恶劣,有一定的不良影响者,在机构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予20-50元的经济处罚。
(2) 记过
在工作中表现较为恶劣,并有较大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记过一次,同时予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
(3) 记大过
在工作中表现非常恶劣,并有重大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予大过一次,同时予以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 降职(含降级)
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其他相关条件,予以降低其岗位职等和岗位级别,同时相应核减薪资,可在记大过时同时使用。
(5)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严重损害机构利益和声誉,员工行为与企业文化价值严重不符,不适宜继续在机构从业的,机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
2、惩罚种类及适用条件
(1) 书面警告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书面警告的处分:
1) 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证的;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争吵、聊天、嘻笑、不服管教的;
3) 办公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如看电影、玩游戏、网络聊天、吃东西等);
4) 办公时间窜岗、离岗的;
5) 浪费机构资源的;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的;
6) 多次迟到、早退的(一月内累计3 次以上)的;
7) 有不积极对待工作轻微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迟到,不按时处理工作等行为;
8) 违反机构管理制度,但情节轻微的,没造成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机构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机构的经济、商誉、秩序、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轻微的威胁的。
(2) 记过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过的处分:
1)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的;
2) 工作不力、于工作时间内怠工、睡觉的;
3) 在工作场所干私活、制造私人物件的;
4) 不遵从主管合理指挥且不听劝阻的;
5) 有消极对待工作的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6) 附合怠工、罢工或随同他人起哄闹事,干扰机构正常经营的;
7)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机构参观的;
8) 其他违反机构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机构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 2000元以下;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机构的经济、商誉、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威胁。
(3) 记大过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大过的处分:
1) 在机构区内或危险场所内违背禁令吸烟引火的;
2) 制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机构利益的;
3) 故意浪费机构财物或办事疏忽使机构遭受较大损失;
4) 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或文件原件或其影印本)离开机构的;
5) 破坏机构公文或有用文件的;
6) 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者,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7) 其他违反机构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机构直接和 /或间接损失在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9)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机构的经济、商誉、安全、秩序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威胁;
10) 因为违反职业道德和机构的待客规定,被客户(患者)投诉或在工作场所与客户(患者)发生严重争执、冲突,有损机构声誉和形象的;
11) 违背保密职责,泄露机构或客户的商业秘密或隐私,给机构或客户造成损害的;
12) 对外散布有损机构(含本院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等)或本院医护人员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影响患者和公众对机构的信任和评价的。
(4)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发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 擅用机构名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的;
2) 盗窃机构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的;
3) 私自侵占机构物品的;
4) 在工作场所或机构宿舍区聚赌或斗殴的;
5) 泄漏业务或职务上重要机密的;
6) 恐吓、敲诈、威胁或严重辱骂同事或上司的;
7) 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的;
8) 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经劝导仍不听从,造成机构严重不良影响的;
9)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的;
10) 未经机构同意,经营与机构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机构以外的职务者;
11) 有意的损害机构物品、利益、商誉、安全等行为和任何欺骗机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过期证件、假证、假票、制造谣言等行为;
12) 其他故意或非故意造成机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或以上的;
13) 工作绩效低下,按绩效考核规定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4) 其他严重违反机构规章制度、屡次(三次或以上)不同程度违反机构规章制度或作出对机构或他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15) 携带武器、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16)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
17) 偷盗他人财物、吸毒、制毒、贩毒、嫖娼或卖淫的;
18) 参加黑社会、恐怖组织或活动、非法传销的;
19) 非法集会、结社、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的;
20)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21) 当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惩罚从重、从轻处理情况
(1) 从轻处罚情况
如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 积极消除或减轻违纪行为危害后果,后果轻微;
2) 积极配合机构调查,改正错误;
3) 主动交待问题,认错态度好;
4) 有检举揭发他人严重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者;
5) 其他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
(2) 从重处罚情况
如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 态度恶劣、故意违纪的;
2) 栽赃推诿、拒不承认的;
3) 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
4) 屡次违反,不思悔改的;
5) 处罚后对举报人、揭发人、作证人、处理人等进行报复的。
(3) 处罚原则
1) 对待员工的过错和违纪行为,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讲求实效”的原则;
2) 部门负责人在处理员工过失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当事员工一起分析过失的原因,充分听取员工提出的辩解意见,并提出今后改正的方法;
3) 部门负责人在处分犯有过失的员工时,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交一份精简、准确的情况报告和充分的证据,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机构规定进行处分;
4) 对违纪现象的检查和处理,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机构规定予以实施,禁止各部门随意私自处罚或隐瞒包庇。
(三)奖惩程序
奖惩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主管、职能监督部门、机构领导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发,员工确认,人力资源部执行行政处分,财务部部执行经济处罚,人力资源部对奖惩进行存档和应用。
(四)奖惩投诉
1、申诉请求
个人对本人的奖惩有异议的,可向直接主管提出申诉请求,也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请求,亦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请求;对人力资源部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机构高层申诉。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奖惩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对人力资源部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机构高层申诉。
2、申诉处理
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对奖惩申诉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奖惩申诉事项进行调查与核实,根据机构规定与调查事实对原有奖惩决定进行复议,作出维持、变更、撤消奖惩的决定。
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将奖惩申诉复议结果与奖惩申诉请求人或当事人进行沟通,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减少分歧。
附则
1、本《员工手册》适应于**所有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2、本《员工手册》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人力资源中心所有,日常解释、操作、监督执行由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
3、本机构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的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知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4、本手册未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机构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5、本手册中的内容如与机构所发出的任何其他文件相违,则以最新修改的规定为准。
6、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并严禁外传,不可抄袭、翻印、私存、泄露。如有泄密,机构将根据保密制度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员工离职时将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
7、本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8、本手册如需修正,机构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9、本《员工手册》自发布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