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及相关规定,2022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我市招聘29名、考核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全县(湟源县)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市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面向湟源县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生和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但不包括考核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网上审核时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2年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包括定向全市招聘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加分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 无法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
4.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九)根据规定,2020年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但已经(或曾经)考录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十一、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507185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235900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722169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436133
西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971—8217902
政协西宁市委员会0971—8230655
西宁市总工会0971—8167200
西宁市科学技术局0971—3922150 3922163
西宁市教育局0971—4393007 4393450
西宁市财政局0971—6310704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971—6130468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0971—6145233
西宁市水务局0971—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0971—8224594
西宁市外事办公室0971—6129872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0971—6152159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217479
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0971—6127567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0971—8228218
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0971—6165010
西宁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0971—2851777
青海朝阳物流园区管委会0971—550732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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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及相关规定,2022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名医务人员(其中:定向我市招聘1名、考核招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市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但不包括考核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招聘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网上审核时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2年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或《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化测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包括定向全市招聘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加分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岗位学历和专业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 无法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不能参加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
4.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全科医学专业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专业的岗位,高级护理、涉外护理等护理专业可报考护理学专业的岗位。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报考。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我市定向岗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九)临聘人员界定
1.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聘人员”是指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或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2.省内其它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查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十)同工同酬人员界定。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
(十一)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十二)其他情形。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十三)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十四)根据规定,2020年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但已经(或曾经)考录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十五)公告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西宁市合格分数线;护士执业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省级合格分数线(不包括在“三区三州”定向使用的护士执业资格),未达到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再统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0971—8179013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0971—5311156 8205210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西区卫生健康局
0971—7656805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卫生健康局
0971—516055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湟中区卫生健康局
0971—2231828
湟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大通县卫生健康局
0971—7663911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源县卫生健康局
0971—2434896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0971—7914030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0971—3550265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0971—5299194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71—8804594
西宁市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监督管理中心
0971—6253926
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971—4110177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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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海东市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等规定,2022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1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30名、定向退役士兵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东招聘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本市生源、本市院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县区招聘范围包括本县区户籍、本县区生源,在本县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本县区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定向退役士兵岗位,仅限本市户籍、本市生源、在本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招聘计划表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haidong.gov.cn)同时发布。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5日9时至4月29日18时,审核时间为4月25日9时至5月2日18时,缴费时间为4月25日9时至5月4日18时,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
(三)报考互助、民和、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加分审核登记。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 5月 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每科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补递。
(三)报考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面试前专门测试藏语。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时间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一)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三)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经验证后,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件材料。1.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未满的由人社部门及考试机构到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核查。3.以退役士兵条件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件及其它资格证件,以及少数民族加分审核。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七、面试
统一面试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考试聘用岗位中教师等部分专业性较强不宜进行统一面试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以专业测试或结构化为主的自主面试,并负责通知面试相关事宜。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并邀请招聘机关和各单位的纪检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对曾有参与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截止最后一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基层服务年限。新招聘到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定不低于5年的基层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受理工作调动手续时,不予认可其最低服务年限。
(四)专业划分。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学历和专业的认定。一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二是现场资格审查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三是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以2021年12月31日前为准。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四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七)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八)总成绩并列情况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九)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十)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医院临聘人员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认定。
十一、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二)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4),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查看。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消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四)考生务必将联系方式填写准确,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有特殊事项时及时通知。
(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0972-8613750
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21499
平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257
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535941
互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381376
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7694900
循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8184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东市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服务部:0972-8610756
(查看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规定,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海北州和祁连县。
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州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面向祁连县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省、本州(祁连)户籍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笔试科目备注栏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相关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
2.网上审核时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
3.网上缴费时间: 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
4.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5月5日9时至18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7日-5月20日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考生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3、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2年5月7日-5月10日18时(节假日除外),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4、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即2、3项)加分政策执行。
5、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定向招聘、加分等政策。
考核聘用岗位考生一律不加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报考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言文学))》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管理、专技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工勤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件材料:一是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簿、准考证、毕业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服务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二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无毕业证的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三是在我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服务证书。
六、双语测试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 “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考试聘用”岗位中卫生、教育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其它不适宜进行统一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以专业测试为主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进行以结构化测试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问答。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聘用的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在个人诚信、个人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关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双语测试阶段。因藏语(安多语)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4.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要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含中专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 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由州直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各县人社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八)公告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海北州合格分数线;护士执业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省级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九)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医院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
(十)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bzrsks.com)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二、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
为确保疫情期间考试安全,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我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防疫要求和各项防范措施,要求考生做好考前疫情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通知内容均按当前最新政策制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通知内容也将相应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订阅号”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52825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577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4377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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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其中:定向招聘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全州以及贵德县、同德县范围进行。其中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贵德县、同德县招聘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或具有海南州户籍的本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详见《2022年海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审核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临聘(或同工同酬)医务人员的身份认定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在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人员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卫生主管部门到单位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二)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件)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2年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节假日除外),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
五、笔试时间、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三)笔试成绩计算公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五)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七)资格条件中有“精通藏汉双语口语;精通藏汉双语口语,具有藏汉双语的阅读、书写能力”等要求的岗位,面试前专门进行民族语言(文字)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州卫健委负责。
七、面试
(一)例行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海南州广播电视台值机岗位、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以及医护岗位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考察)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材料。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应为2022年4月29日前。
(四)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本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五)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四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从选派之日算起,截至到2022年4月25日。
(七)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八)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九)执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报考医师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十)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事业单位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中,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十一)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十二)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要随时登录网站关注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规定环节的事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二)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温馨提示:报名缴费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及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及完成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报名。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4-8513856
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4-8512275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13997346862
海南州广播电视台
0974-8510098(8510359)
共和县人社局
0974-8547270
贵德县人社局
0974-8553218
贵南县人社局
0974-8501550
同德县人社局
0974-8592562
兴海县人社局
0974-85812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8258589
招聘监督电话:
州委组织部
12380(干部一科)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4-851277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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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州委组织部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果洛州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2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其中:定向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6名,定向退役士兵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省和果洛州范围进行。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果洛范围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包括:在果洛州服务或具有果洛州户籍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应由本州安置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和“考核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或考核。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考生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各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其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一般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 政策加分。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他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三)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需用藏语言文字作答。其它岗位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的,考生需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件、含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内开具且落款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式。果洛州电视台记者以及卫生人员岗位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生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后上传到报名信息库的附件当中,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5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五)临聘人员。卫生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六)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岗位的),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
3、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内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4、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5、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七)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以上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八)报考卫生系统医生岗位,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九)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十)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十一)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十二)其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见《2021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二)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果洛州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0975-8358116,838483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查看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2022年海西州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22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8名(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招聘医护人员74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34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19名、定向招聘退役士兵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2022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海西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面向德令哈市招聘范围包括:德令哈市户籍、德令哈市生源,在德令哈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德令哈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德令哈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面向茫崖市招聘范围包括:茫崖市户籍、茫崖市生源,在茫崖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茫崖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茫崖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面向都兰县招聘范围包括:都兰县户籍、都兰县生源,在都兰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都兰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都兰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6.面向乌兰县招聘范围包括:乌兰县户籍、乌兰县生源,在乌兰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乌兰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乌兰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7.面向大柴旦行委招聘范围包括:大柴旦行委户籍、大柴旦行委生源,在大柴旦行委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应由大柴旦行委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大柴旦行委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
打印准考生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0日。
卫生部门所有岗位由州卫健委和各市(县)行委卫生部门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州人社局和州直各主管部门、各市(县)行委人社部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在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
定向招聘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3.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数民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上传时间:2022年5月 7日至5月10日。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于5月 7日至5月10日对考生上传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节假日除外)。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笔试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户籍、准考证、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学籍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卫生部门招聘医护人员的岗位采取“现场问答(占30%)+实操问答(占70%)”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讲师团招聘讲师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1)、(2)、(3)、(4)岗位采取“说课(占60%)+实操(占40%)”的方式进行,专任教师(5)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由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实操成绩零分的,面试成绩作废,并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卫生部门的非卫生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事业单位招聘,中共海西州委宣传部讲师团招聘讲师岗位和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所有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考生个人诚信、个人档案等违反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点所在地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2.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报名后应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四、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文件精神,对报考我州事业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其中,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市、县、行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户籍、时间、身份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4月25日。
4.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
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新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不超过5年的基层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借出或调走,达到基层服务年限后方可流动。
(四)卫生岗位要求
1.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公告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要达到海西州合格分数线,护士资格要达到省级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2.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大类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小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新旧专业,若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州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六)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七)回避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温馨提示
报名缴费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待审人数较多无法及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及完成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报名。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需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事考试相关的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是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977-8222882
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岗位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 0977-8202289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0977-8218968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977-8222396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9-8414227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8591
茫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51119
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32842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46850
天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68631
大柴旦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81783
卫生岗位咨询电话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7-8228230
海西州人民医院 0977-8219475
海西州蒙藏医医院 0977-8906093
格尔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9-8467060
茫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7-8253300
都兰县卫生健康局 0977-8233617
乌兰县卫生健康局 0977-8241146
天峻县卫生健康局 0977-8262776
大柴旦行委社会发展局 0977-8286087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3日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网
监制:高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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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丽晨、朱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