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
高层次人才31名
一、学院简介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首个滨海卫星发射基地——文昌市,创建于1947年,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2012年成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2018年成为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省级优质高职院校。
学院规划用地650余亩,教职工400多人。学院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老挝语、菲律宾语等18个外语语种,涵盖外语、国际商贸、国际旅游、教育、艺术等共30多个专业。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共31人)
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系主任2人和专业带头人29人,共31人。招聘具体岗位和人数如下。
(一)系主任(共2人)
1.东语系主任1人;
2.旅游系主任1人。
(二)专业带头人(共29人)
1.英语类专业2名;
2.东方语言专业(包含日语、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老挝语、菲律宾语专业),每个专业限招1人,共11人;
3.西方语言专业(包含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专业),每个专业限招1人,共6人;
4.电子商务专业1人;
5.国际贸易专业1人;
6.物流管理专业1人;
7.会计专业1人;
8.旅游管理专业1人;
9.酒店管理专业1人;
10.学前教育专业2人;
11.思想政治课专业1人;
12.计算机专业1人。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7.属在职人员的,近3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以上;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应聘时已经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和其他条件,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6年9月6日以后。5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1年9月6日以后)。
四、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政府及校内绩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被认定为海南省D类高层次人才并且符合学院要求的,学校可提供人才补贴70-8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被认定为海南省E类高层次人才并且符合学院要求的,学校可提供人才补贴40-70万元,其中:具有正高职称又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可提供人才补贴最高70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或具有副高职称且获博士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已出站并获得博士后证书)的,可提供人才补贴最高50万元;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提供人才补贴最高40万元;同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人才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事宜需面议,并按照《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期间提供周转住房情况具体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以及其他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报名,第一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第二批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每个岗位招满为止,即:某一岗位如第一批次招聘满后则第二批次不再受理该岗位报名,第一批次招聘未满的第二批次继续招聘。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wy_zp@vip.163.com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
3.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为:“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职称”
(2)《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信息表》(excel格式)
(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
(4)《诚信保证书》(扫描件)(5)身份证(正反);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职称证书及聘书;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他招聘条件规定的材料。(扫描件)
4.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学院组建考核小组,每组至少5位评委,校内评委不得多于60%。
2.考核时间具体考核岗位和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
3.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4.被考核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递交《诚信保证书》原件。
5.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及考察根据考核情况,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赞成票达标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时,优先聘赞成率高者;分数和赞成率均相同时,优先聘职称高者;
分数、赞成率和职称均相同时,优先聘学位高者;分数、赞成率、职称和学位均相同时,优先聘职称任职时间长者。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并开展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未参加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体检不合格及心理健康未到要求或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在同级别医院重新检查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合格且心理健康达到要求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学院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采取领导成员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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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
公开招聘职业化检查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职业化检查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药品职业化检查员4名(非事业编制人员)。具体拟招聘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条件;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4. 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 失信被执行人;
8.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的;
9.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 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担任职业化检查员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期内,工资按每年约15万元/人的标准(含单位和个人双方缴纳的“五险两金”),逐月发放。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hainan.gov.cn/himpa/xxgk/tzgg)向社会公布。
公告时间:2022年9月3日—11日,共9天。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8:30—19日16:00。
2. 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职业化检查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拔文件”按键→选拔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 )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以jpg图片的形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首页、明确工作岗位页及最后签名盖章页)及社保缴纳证明;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报考,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工作经历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招聘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其相关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能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当天16:00前)未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天16:00准时关闭。
此次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笔试
1.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在门户网站发布笔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知识为主测内容,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
3.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考生成绩和招聘岗位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4.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按通知要求,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停止递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结果,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
(六)面试
1. 打印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面试公告,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 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3.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批在候分区当场公布。面试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4. 面试时间与地点
通过发放面试准考证等形式,向考生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面试纪律及要求等信息。
(七)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事宜提前2天以上时间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派人员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个人填写考核材料,考察小组查阅档案、实地或函询调查、线上视频交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1.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的人员;2.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业纪律、财经纪律的人员;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人员;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按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目录问题。专业条件参照《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关于年龄确认问题。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具有药学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具有药学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报考人员的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以发布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为准。
(四)此次公开招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招聘事项咨询联系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0898-66833195
纪检监督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898-668326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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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下属企业
招商岗招聘2人
海口江东新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之一,围绕临空经济、消费精品、数字经济、新金融产业以及出口型、外向型服务的“4+X”产业,致力于打造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集中展示区”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是海口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是海口市设立的法定机构,实行“法定机构+市场运作”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制度创新和企业服务等工作。
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按市场化原则于2020年7月8日组建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50亿元,是海口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主体和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负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产业发展、运营管理、投融资及制度创新等工作,致力于打造成为城市综合运营商。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下属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
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空港经济发展办公室 | 空港产业招商岗 | 2 |
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吃苦耐劳、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
②具有较强执行能力、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要求的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9月15日。
报名方法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在线报名,请应聘者下载和填写《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并于2022年9月15日24: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投递至指定邮箱(hkjdxqzp@163.com),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除了报名表需提供电子版,其他报名材料请提供扫描件并汇总至一个压缩包内(不超过20M)。不接受纸质材料和其他报名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名材料包括:
①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国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惩文件、主要业绩介绍等材料。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898-65686302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将按照组织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背调)、体检、聘用等流程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进度,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入围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视情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面议,按相关政策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注意事项
①请如实提供应聘资料。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资料严格保密。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②请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④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所有。
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空港产业招商岗
招聘人数:2人
任职要求
①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学类、管理学类、金融学类、航空航天类、物流类等相关专业和知识背景优先;
②年龄45周岁以下;
③具备3年以上空港行业从业经验,拥有相应行业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
④具有独立完成项目洽谈、协议起草、项目签约等招商全流程的能力;
⑤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学习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⑥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⑦能适应出差工作安排。
岗位职责
①拟订和组织实施临空经济区招商引资(引技、引智)政策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
②挖掘重点企业资源,负责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论证及评审等工作;
③负责全程跟进项目洽谈、协议起草、签约、落地等环节,确保项目顺利签约落地;
④负责建立临空经济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及相关招商信息汇集发布管理;
⑤负责在临空经济区开展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与金融机构对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促进产融结合,定期收集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投向信息,协调金融机构对融资难的重点产业项目制定融资方案或提供其他解决措施;
⑥负责组织产业项目招商会、论坛,负责招商项目的推介活动;
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编辑:林博新 李文粹
校对: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