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接全国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强基计划”),乌兰浩特一中2021年开展“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选拔一批品行兼优、禀赋突出的有志初中毕业生,为高校选拔国家基础学科拔尖人才进行储备培养。
一、招生对象
具有兴安盟户籍的2021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第一志愿报考乌兰浩特一中,并且本人在2021年兴安盟中考7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文化课总成绩排名全盟前100名内,均可申报乌兰浩特一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名额24人。
二、培养类别
突出理科专长,对接高校强基计划数理基础科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化学与生物学3个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方向进行重点培养。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报考生的中考准考证、身份证(以上两证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派发学校测试准考证。取得校测资格考生名单在乌兰浩特一中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二)学校测试
测试时间为7月14日,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由乌兰浩特一中组织实施。
(三)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由中考7科文化课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构成,其中,中考7科文化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后占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后占15%。学校测试成绩中笔试占85%,面试(含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志趣专长)占15%。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中考7科文化课成绩÷中考7科文化课总分×100×85%+考生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满分×100×15%。
使用中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体育(笔试与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及政策加分。
(四)确定录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为止,若末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一并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盟教育局审核批准,在中考录取时按提前批次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兴安盟中考信息服务平台、乌兰浩特一中官网及乌兰浩特一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培养方式
(一)单独编班。成立乌兰浩特一中“强基计划”班,实行小班化管理,班额24人。
(二)实行导师制。为每位学生安排校内名师担任导师,进行3年全程全方位培养。
(三)课程设置。对接高校强基计划招生政策,在完成国家规定的高中阶段必修课程外,开设大学强基计划招生课程进行高阶培养;强化实验操作与探究,发现和培养学生学科专长,提高学生学科创新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注重学生在英语交流、演讲口才、体能训练等方面素质的培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开放交流。借助中国高中六校联盟(哈尔滨三中、江苏锡山中学、海南中学、北京三十五中、西北师大附中、青海湟川中学、西安高新一中、乌兰浩特一中)平台,进行学生校际互动交流,学科项目合作。推荐具有学科专长的优秀学生参加清华、北大两校的夏(冬)令营,开拓学生发展通道。
(五)动态监测。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学生个人成长数据库,记录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调整教学策略,加强跟踪指导,强优势、补短板。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管理,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挖掘学生潜能。
(六)生涯规划。做好生涯指导,乌兰浩特一中生涯指导中心提供完备的生涯规划服务,帮助学生选择未来发展方向并制定个性化的生涯规划。单独配置心理教师和辅导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生涯规划、学习教育等专题课程,重视学生成长过程的综合素质培养。
(七)加强家校合作。建立“以校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构建“民主型”和“人际型”的参与形式,定期召开家长会、定期家访,定期召开研讨会,增进家校交流,共助学生成长。
五、培养师资
集中兴安盟乌兰浩特一中优秀的教师资源,承担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教学任务,聘请北京市、长春市等地高中名师,清华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定期进行教学指导。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7月12-13日
报名地点: 乌兰浩特一中教导处(弘毅楼一楼)
咨询电话:
0482-2296172 商老师
0482-2296152 杨老师
七、纪检监督
为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盟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和监考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82—8268628。
本方案由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强基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
2021年5月26日
来源/《兴安日报》官方微信
一审/金磊 二审/董立平 三审/王永生
美编/翟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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