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局官网今天公布,上海拟招录105名法院系统辅助文员,5月27日10点至5月31日16点开放报名。
报名网址:www.shacs.gov.cn/2019wzzp.htm,具体岗位也可在网站上查询。
经市公务员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105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
(http://www.shacs.gov.cn/2019wzzp.htm)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0:00至5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为:http://www.shacs.gov.cn/2019wzzp.htm。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9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22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9年7月15日10:00以后通过"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初。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63、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招聘简章
(点击可查看原图)
政策问答&考试大纲
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是指配合法官从事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但不具有审判职权的事务性辅助工作岗位。
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派遣制相结合的用人方式。辅助文员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至各法院审判辅助性岗位工作。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为辅助文员提供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派遣服务,法院负责具体使用。辅助文员在岗工作期间由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辅助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法院正式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除自身工作所需的专业培训外,一般不参加法院在编人员专业培训,不配发与法院正式在编干警相同标识的制服和装备。
二、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答: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包括: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三、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招聘程序有何具体规定?
答: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派遣。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实行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考生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参加在市高级法院负责组织指导下,由各招聘法院组织的招聘面试。
(三)体检和综合考察
按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由招聘法院组织综合考察。体检、综合考察有不合格者,招聘法院可以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综合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法院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并在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和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招聘法院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聘用人员由市高级法院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四、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持有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四级或《计算机操作员(文字录入)》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证书。无上述证书者,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参加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看打录入模块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为配合本次文职招聘工作,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定于6月和 7月专场开设3 次《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和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等费用为100元/人。具体报名办法、鉴定方案、考试安排、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通知等信息可在上海速录人才网(www.shsulu.com)查询,报名咨询电话:56338088。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持有哪些证件和相关材料?
答: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应携带面试通知、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之外,还需持有学历证书、户口簿、《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报考者如何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
答:笔试成绩合格者,由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初。考生在参加面试前,必须通过相应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本人。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本次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首轮招聘结束后,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出现空缺的岗位,在相关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以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八、对招聘简章中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简章中的有关内容和报考条件有疑问,或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32511363、32511390。
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九、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面试、聘用资格。
十、担任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后,如果今后工作表现好,是否可以直接转为法院正式在编人员?
答:不可以。法院系统辅助文员今后拟成为法院正式在编人员即公务员的,必须通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
十一、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如何规定?是否需要加班?享受何种待遇?
答: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岗位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加班的,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补休。
十二、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法院系统辅助文员制度提供保障,辅助文员的薪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政府财政保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在6500元左右,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辅助文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辅助文员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等带薪假期。
2019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检察系统辅助文员、
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和结构
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与招聘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考试题型为客观性试题,全部为单选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准确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重点考查理解和使用词语、把握语句各类表达方式和阅读分析文字材料的能力。本部分常见题型有选词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等。
例题:根据题意,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恰当的一项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
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_________的不智之举。
A、削足适履B、扬汤止沸
C、矫枉过正D、舍本逐末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二部分 判断推理能力
判断推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重点考查运用科学原理、概念和标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对形象和空间关系准确识别、把握和思维的能力,以及判断、推理、演绎、归纳和批判分析等逻辑思维能力。本部分常见题型有程序推理、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定义判断、分析推理等。
例题: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C。
第三部分 数理能力
数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对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分析能力,包括对数据的分析、运算、推理能力。本部分常见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应用和资料分析等。
例题:某单位共有160名员工,该单位在七月份的平均出勤率为85%,其中女员工的平均出勤率为90%,男员工的平均出勤率为70%,则该单位共有男员工_________人。
A.40B.50
C.70D.120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四部分 常识应用能力
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人员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公共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人文、生活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及其应用能力。
例题:甲单位招聘乙作为行政人员,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___。
A.甲单位在乙入职三个月后,与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B.甲单位与乙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两个月试用期
C.乙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D.在试用期内,甲单位将乙解聘,未向乙说明理由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B。
2019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1、考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2019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日期为2019年6月22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上三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考试地点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
2、考试范围和考纲在哪些网站上发布?
答: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http://www.shacs.gov.cn/2019wzzp.htm)发布。
3、如何理解公安机关文职辅警部分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应在2019年7月18日前参加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或上海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评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其中《办公自动化能力测评》报名和考试地址:上海开放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评中心),国顺路288号综合楼301室。6月1日至7月18日的考试日期为每周一、四、五(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00分别组织一场考试,国定假日除外);其余时段考试日期为每周四(时间场次同前)。考生可于考试前半小时现场报名,采取当场报名、当场考试、当场发证。报名费:120元/人。报名咨询电话:25654058、25654046。
4、如何理解检察系统、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持有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四级或《计算机操作员(文字录入)》四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证书。无上述证书者,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参加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看打录入模块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为配合本次文职招聘工作,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定于6月和 7月专场开设3 次《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和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等费用为100元/人。具体报名办法、鉴定方案、考试安排、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通知等信息可在上海速录人才网(www.shsulu.com)查询,报名咨询电话:56338088。
5、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0:00~5月31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www.shacs.gov.cn/2019wzzp.htm。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6、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缴费平台支持并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
7、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8、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并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0:00~5月31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 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45元/科。
9、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19年6月19日10: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
10、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和缴费,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5)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报名信息一经缴费即不得更改。
(7)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另外,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11、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及其它设备带至座位。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和计算器。
(4)严禁将试题本和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12、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码用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试卷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用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和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和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13、本次考试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和培训信息;不要向培训机构及其网站提供个人资料以免被他人非法利用;不要听信任何关于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虚假宣传;不要心存侥幸,购买、使用虚假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
14、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15、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生可于2019年7月15日10:00以后通过“2019年上海文职招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16、考生于考前还须周知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答:(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考试机构和考点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2、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3、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4、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6、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7、对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上海市诚信档案库;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十、将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7、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32511363、32511390
考务咨询:12333-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 邱悦、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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