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送,一种新型的快递模式,为用户提供专人直送,限时送达的同城递送服务。也即,客户无论在城市的什么位置,需要递送何种物品,都可以发起闪送服务请求。在城市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闪送服务应运而生,截至2019年9月,闪送服务覆盖城市数量已达222座,服务用户数量超1亿人,日活跃闪送员超过80万名,日订单突破60万单。闪送整体规模排名行业第一。
不得不说闪送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的便利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同城投递问题,但是作为新型行业存在一定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身为一名律师,更是社会的一份子,本所以陆林林律师为代表,率先提出“闪送服务”可能引发的一系列弊端,并及时为此出谋划策,更是得到中国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的认可和采纳,下面附陆林林律师的建议文稿及采用通知!
关于新型快递“闪送”的配套监管机制的建立意见
闪送,一种新型的快递模式,为用户提供专人直送,客户无论在城市的什么位置,需要递送何种物品,都可以发起闪送服务请求。只要客户在微信、App或闪送官网成功下单,系统就会把订单推送到客户周围的闪送员手机上,闪送员就近进行抢单。从取件到送达,全程只由唯一的闪送员专门完成,平均送达时间在60分钟以内。
不得不说闪送一定程度上大大的便利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同城投递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型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闪送非邮政服务行业,物品一旦丢失、遗失、掉包、监守自盗消费者的权益往往很难得到保障。目前闪送平台仍然依托于平台自身的投诉流程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维护投递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根据《邮政法》第84条规定,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快递有上述四个重要环节,具有独立的封装和特定名址的属性,闪送并不具有上述特征,不属于快递服务范畴。传统快递公司,此前都取得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快递员的信息有备案。消费者遇到纠纷时,不管是公司主体和快递员本人都能找得到。但闪送一类平台,配送员大多是兼职,配送过程短,公司作为一个调度平台,只起到发布指令作用,所以此类平台当中发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如何监管,也成为问题。
二、对于闪送投递物品的监管问题。以北京为例,北京高院综合过去一年来涉毒案件的审理发现,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如通过快递、“闪送”等物流渠道运输毒品,这也进一步证实在新型快递行业仍然存在监管不透明,配套机制不明确的问题,投递物品难以进行筛查。
三、闪送平台公司的超范围经营问题及监管问题。闪送公司全称为北京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其业务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国际、国内快递、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等服务。所以仅仅依靠网络平台虽然可以很大程度上集合资源提升运送效率,但是作为非快递服务公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监管机关并不明确。
个人建议:
1、为预防不法分子通过此类新型投递平台投递违法物品,对于投递的物品应当建立完整的投递人、收件人收取件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具体地址,投递物品的拍照留存形成数据库不定时供第三方进行筛查、监督;
2、新型快递行业归属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就具体的行业归属先行分类,明确意见,基于此才可能使得监管主体明确、法律依据明确。
3、对于平台闪送人员的监管制度,应当建立闪送平台配送员审核机制,需要提交基本的自然人信息,另外需要进行实际的面部识别技术,只有吻合的才可以受聘为闪送平台成员。
建议人:陆林林律师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律师的技能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门艺术。不断提高自己执业技能的同时,肩负社会责任感,不仅是律师生存所需,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本所坚持的办所初衷!
身为一名律师,我们能为社会所做的事情真的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