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管事业单位合江县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促进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截止报名结束之日,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8:00止。
2.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hejiangxianrsj@163.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单位”的形式命名。报名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
(1)《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版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5)截至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或委培、定向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截至报名之日,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5月9日前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笔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2楼人社局会议室。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测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或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二)因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
(三)参加本次考试各个环节时请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现场招聘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招聘活动开始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