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宁化县消防大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收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
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四)18-25周岁,身体健康,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为男性。
(五)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会烹饪、文体专长、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写作能力强、具有新闻采编等经历者以及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等特殊技能的优先录取。
招收名额
3 名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0日。
(二)报名途径
报名者到宁化县消防大队领取报名表和政审表,有意向条件符合者可直接面谈(咨询时间:8:00-11:30,15:00-18:00)。
联系电话:0598-8713808
(三)报名要求
1.必备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县医院体检表1份。
2.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请自带证明材料。
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职能,主要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可根据特长划分分岗位),遵守大队生活制度及管理规定。
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工资按不同岗位、学历、技能、工龄标准确定,每月2400元-3000元,工资由财政保障,除工资外,消防员还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2.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免费年度体检。
3.政治合格,经考查批准,可入团、入党。
4.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每月享受8天休假(不含试用期1个月),正式入职后除正常每月8天休假外还可享受年假20天,入职后与三明市祥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录用人员一律在营区住宿,饮食由大队保障,服装及各项装备按个人标准进行配备。
02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县级扶贫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宁化县扶贫开发工作,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男性扶贫工作人员(编外)替补原离职的扶贫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专业
此次招聘扶贫股工作人员(编外)为: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0月9日至1999年10月7日期间出生),宁化县户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扶贫办工作人员(编外)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聘用人员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在报名规定时限内到县农业农村局一楼扶贫股报名,并携带1寸照片1张。报名地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一楼扶贫股,联系人:钟林根,联系电话:0598-6658369、13459801655。
(二)资格审核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应聘者在10月18日至10月23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扶贫股进行资格审核,对应聘者户籍、专业、学历、证书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后一名补上,并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
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2000元/月;按我县相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扶贫股,联系人:钟林根,联系电话:0598-6658369、13459801655。
特此公告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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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图书馆
因县图书馆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图书馆后勤服务1人;就业困难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图书馆后勤服务,负责读者服务、卫生清洁工作。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录用。
二、报名时间相关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大厅。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两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县图书馆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等事项,请应聘者务必密切关注,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四、考核、公示、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县图书馆进行面试。
2、拟用公示:泰宁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tn.gov.cn: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县图书馆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
五、薪酬待遇
后勤服务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65133、7832368。
泰宁县图书馆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9年 10月12日
泰宁县金湖幼儿园
因泰宁县金湖幼儿园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公益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在幼儿园辅助教师幼儿保健、养育和教育的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录用。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0.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金湖东路7号)或泰宁县金湖幼儿园四楼副园长办公室(电话:0598-7867885)。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等事项,请应聘者务必密切关注,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五、考核、公示、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招聘,进行面试。(如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
2.拟用公示:泰宁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tn.gov.cn: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社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备案。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2368(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泰宁县金湖幼儿园
2019年10月12日
来源:宁化在线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新媒体编辑:黄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