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6月,中央决定撤销辽东、辽西两省建制,合并设立辽宁省,同时将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个直辖市,改为辽宁省直辖市,52年至54年8月后划归辽宁省建创的原直辖市及辽宁省党政领导人的评级与任职统计如下:
黄欧东(52,7~52,12)<行政六级>
焦若愚(52,12~54,8)<行政七级>
郭述申(54,7)<行政七级>
第二书记:陈伯村(53,3~54,6)<行政七级>
宋黎(54,7)<行政八级>
副书记:郭述申<行政七级>
欧阳钦(53,1)<行政六级>
宋黎(54,4)<行政八级>
副书记:金铁群<行政八级>
金铁群(53,4~54,8)<行政八级>
第二书记:许言(53,3)<行政八级>
李宁(53,4~54,8)<行政八级>
赵石(53,4~54,4)<行政八级>
副书记:
杜者蘅<行政七级﹥
喻屏<行政七级>
李荒﹤行政八级>
李涛(55,6)﹤行政七级>
常务委员:
王学明<行政七级>
邱先通﹤副军级>
贺庆积(55,10)﹤副军级>
蔡黎<行政八级>
副主席:
李涛<行政七级>
宁武<行政七级>
车向忱<行政七级>
王学明<行政七级>
仇友文<行政七级>
张雪轩<行政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