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有效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打造“平安资溪”,资溪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利用麻将、字牌、扑克、骨牌、骰子、地下“六合彩”、电子游戏机、计算机网络、微信红包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依法予以惩处。
二、严禁任何人以开设麻将馆为业,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从中抽头获取非法利益。在2019年6月15日前自行关闭,取消营业性麻将馆的经营者,我局将不予处罚,不自行关闭的,我局将组织警力依法查处,对麻将机等相关赌博设施予以收缴销毁。
三、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利用微信、手机APP组织赌博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赌注,属于开设赌场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看场望风、放高利贷、接送赌客等,或者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犯罪的共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厉打击以暴力护赌、追逼赌债、向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等手段参赌、护赌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六、会所、宾馆、茶楼、活动中心、棋牌室、游艺室等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发现在场所内活动的人员有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和条件,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违者,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收缴。
八、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九、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十、国家工作人员组织、参与、包庇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理。
十一、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或者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其它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二、希望全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参与打击赌博活动,对向公安机关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资溪县公安局
2019年6月4日
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棋牌室,严禁利用棋牌室进行赌博活动的通告
长期以来,我县各街道和小区棋牌室、麻将馆滋生出聚众赌博、噪声扰民等违法犯罪问题,引起了各界群众的强烈不满。为肃清社会风气,构建和谐文明社会治安环境,特向全县社会通告如下:
一、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都属违法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本通告所称赌博是指约定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行为。本通告所称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财物、工具或直接为赌博活动提供服务。
二、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组织或参与利用麻将、骨牌、纸牌、摇子、电子游戏机、棋牌等形式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禁任何人单位和个人以经营麻将馆、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为名为赌博提供条件,从中抽头获取非法利益。
四、无证照经营麻将馆的个人限2019年7月20日前自行关闭。未自行关闭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取缔和处罚,存在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五、有证照经营的棋牌室、麻将馆等,经营者立即自行清理整顿,在7月20日之后仍存在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依法取缔、吊销其许可证,并作出相应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五)赌博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电话:110、0794—5292672
金溪县公安局 金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赌博是万恶之源、祸国殃民。为坚决遏止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净化社会风气,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乐安”建设,乐安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打击赌博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严厉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都属违法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本通告所称赌博是指约定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行为。
本通告所称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财物、工具或直接为赌博活动提供服务。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利用麻将、骨牌、纸牌、摇骰子、电子游戏机、棋牌等形式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禁任何人以开设麻将馆为业,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从中抽头获取非法利益。在2019年6月5日前自行关闭,取消营业性麻将馆的经营者,我局不予处罚;不自行关闭的,我局将组织警力依法查处,对麻将机等相关赌博设施予以收缴销毁。
四、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措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民、居民和暂住人员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五、对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收缴追缴。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从重处罚。同时,将依照有关规定向县纪委监察委和所在单位通报。
七、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严重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或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九、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100至2000元现金奖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110。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安县公安局
2019年6月4日
来源:抚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