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修公司是北京市某区某乡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初成立时是在乡里农工商公司租的地段盖起的房子,后经改制成为股份制公司。多年来,该公司经营状态良好,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也得到了乡政府的扶持。
不料事出突然,2013年5月,因该公司所在区域要打造某金融商务区,公司被纳入腾退的范围,即将面临拆迁。听说要拆迁,公司法人高先生愁眉不展,多年辛苦创办的基业可能说没就没了。
果然,拆迁方过来谈判了,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是2000万元。高先生一听,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坚决不同意,和拆迁方理论起来,说公司场地面积有上万平方米,员工有几百人,一旦公司解散了,停工停产损失费,员工工资、遣散费,厂房、车间的各种设施成本,还有当初自建公司盖房子花去的成本等,都是无法预估的数额,这2000万元的补偿金额简直是杯水车薪,拆迁造成的将是巨额损失啊!高先生一口否决拆迁之事。拆迁方也不示弱,一口咬定这是形势所在,必须得拆迁。
没过几天,乡政府给该公司贴了一纸违建通知,说公司是违建。此时,高先生感到很绝望,陷入两难境地,既不想因拆迁之事得罪当地政府部门,也不能接受这么低的补偿款。于是,高先生紧急召开股东大会,商讨破局之策。其中一位股东提议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聘请律师来维权。
经朋友推荐,高先生找到了夏广域律师。在与夏律师的沟通中,高先生希望此事有个两全的解决办法,一再强调不要搞僵和拆迁方的关系,并希望前期尽量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面对客户的巨额补偿预期,同时又要求律师采取非诉的方式达到目的,夏律师凭借10多年的企业拆迁案件承办经验,为该公司制定了详尽的方案,在向高先生提交了长达数十页的书面建议后,获得了高先生的认可,特别授权夏律师代理此案。
妙招一:分析案情,调查取证。
夏律师给高先生分析,既然政府贴了违建通知,就应该按照《行政强制法》来,拆迁方不能马上强拆公司,因为有6个月的期限留给被征收人提出异议,如果拆迁方此时强拆了房子就是违法的。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所以,在决定起诉期间是不能强制拆除公司房屋的。
在此期间,夏律师进行调查取证。
1、调查案由。
调查拆迁方为何突然要来给公司2000万,为何要征收该公司?是有什么规划?与此同时,夏律师向政府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调查此次拆迁是否有征地批复文件,是否有拆迁许可证?
经过调查,夏律师发现,这里确实是要规划一个商业区,但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这是违规的。
2、申请查处。
夏律师认为,拆迁方应该在办理了拆迁手续后才有资格征收这块土地,不能说有规划了就来征收这块土地,这是不对的。
3、查询工商档案。
针对拆迁方认为公司厂房是违章建筑的说法,夏律师调取了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既然办公司,当初建这样的房屋,在乡里或村里也有可能会盖章,会有营业执照。经过一番查询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备案登记处盖有乡政府的大红章,上面写着合法建筑,村里农工商公司也标明是合法建筑。
妙招二: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直面挑衅。
针对拆迁方的违法认定,夏律师拿出相关证据向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针对拆迁方没有办理征收手续就要拆迁的行为,夏律师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查处申请,同时着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时,政府部门前来挑衅,对该公司进行停水停电,以此来达到加快拆迁的目的。该公司不为所惧,自己想办法解决,好在公司有发电机可以发电,院内有水井可以供水,缓解了短暂的困境。
就在停水停电的过程中,某一天,突然来了几十个不明身份的人,直接将发电机扔到水井里,打砸对公司的机器设备等。看到这一幕,夏律师对拆迁方的行为感到很无语,认为这是对财产的损害,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
面对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两个案件,政府部门坐不住了,找该公司进行协调,将补偿金额涨到8000万,但这远远不能弥足已经对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即将拆迁的损失。
妙招三:几番斡旋,拆迁补偿款增至1.56亿元。
为了不和政府部门闹僵,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金额,夏律师和该公司商量决定暂缓刑事诉讼。为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此案,夏律师快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官认为,该乡政府以前认为该房屋是合法的,还盖章了,现在说该房屋是违法的,这明显是不妥的。
拆迁方见状,一改往日傲慢的态度,主动来找该公司商谈拆迁补偿事宜。夏律师建议,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价格仍不合理,不要现场答应对方,告知对方此事不能高先生说了算,需要与公司股东协商。不出所料,拆迁方还是没有给出合理的补偿款。
由于拆迁补偿款没谈拢,拆迁方和该公司仍在僵持中,拆迁一事就此搁浅。眼看半年过去了,拆迁方迟迟不能施工,施工项目无法推进,因为有法院诉讼在。
对此,高先生有自己的看法,认为当初公司盖房时,明明写着是合法建筑,现在认为不是合法建筑,这怎么解释?如果政府部门当时认为用这块地不合法,我们就不用这块地了,当初公司也是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也是政府部门默许的。
事到如今,政府部门也自觉理亏,再次来找该公司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夏律师及时出谋划策,在获得了足够的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为该公司拟定了《地上物动迁表》《公司拆迁损失报告》等,并在一周时间内4次与拆迁主管领导谈判,终于在十天内解决了纠纷,拆迁方将拆迁补偿款由当初的2000万元增加到1.56亿,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随后,该公司也撤销了法院的诉讼。
能拿到合理补偿款,对该公司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因为在夏律师的合理谋划和该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该公司终于可以存活下来了。
不仅如此,政府又给该公司在该金融商务区的附近批了一块空地继续盖房子经营公司,这一举动又让该公司喜出望外了一把!
现在,回想此案的过程和进展,真是惊险与惊喜并存。此次拆迁让危机变契机,企业实现了双赢!既拿到了合理的补偿款,让公司继续经营下去,还与政府部门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往来,实现了高先生最初的意愿,这要归功于该公司在夏律师的全程指导下与乡政府保持了良性的谈判沟通,以及该公司在此次谈判中有礼有节有据的力争而又不失风度的配合行为,给当地政府部门留下了深刻印象,才形成了双赢的局面!
不得不说,在这个案件的代理过程中,夏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的承办方案、不卑不亢的谈判态度,是成功、迅速为公司取得合法、合理补偿的关键性因素。
面临征地拆迁时,很多企业担心“民告官”会不会就和政府“撕破脸了”,以后自己的企业还是要在政府的管理下生产经营的,怕被“穿小鞋”。其实企业有这样的担忧是正常的,因为老百姓和政府相比,更是处于弱势。但是不能因为想象中的害怕,就放弃了自己手中的权利。
英淇律师从06年开始办理拆迁案件,有十余年的拆迁维权经验,为多个企业争取到了满意的拆迁补偿。拆迁本身是一个法律性很强的事情,专业的拆迁律师在帮助拆迁企业维护权益时,要通过一系列的组合式维权,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多企业和政府的纠纷在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后,反而企业和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往来。
所以企业面临拆迁遭遇到不公的时候,应第一时间向专业拆迁律师团队进行咨询,通过正当的渠道、法律的程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走错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