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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9:00~8月4日17:30
②鄂尔多斯市气象局招聘3名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8月5日
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招聘2名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8月5日
④鄂托克前旗招聘150名公益性岗位、青年见习岗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7月27日
#01
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精神,经市直机关党工委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
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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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到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即199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1周岁(即199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本科、硕士专业一致,即所学专业为公共管理专业(行政管理研究方向)的要求本科专业为行政管理,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的要求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8月4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市直机关党工委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可不予审核通过。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方式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硕士研究生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5.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四)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引进。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打印准考证。
(六)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形势政策研究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专业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引进。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鄂尔多斯机关党建网进行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2.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
3.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鄂尔多斯机关党建网进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2.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七月视线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机关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地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鄂尔多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和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市直机关党工委咨询电话:0477-8589067、8589062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0477-858991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945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诚信承诺书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02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2022年度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44号)、《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鄂科发[2022]46号)和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要求,经鄂尔多斯市气象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
招聘需求
二
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或劳动合同。
三
政策支持
高校毕业生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户口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或劳动合同,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科研助理可以以所在承担单位为依托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级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享受与正式人员同等的科研成果奖励政策。对科研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承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科研助理。
四
招聘细则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一)招聘条件
在鄂尔多斯市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下列6类人员:
1.应届大学毕业生。指在2022年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的学生。
2.脱贫家庭。指低于国家规定贫困线的家庭,经过扶贫帮助能够脱贫的。主要包括绝对贫困户,相对贫困户,而建档立卡户就是经过了县乡村三级实地考察并建立了贫困档案的贫困户。
3.低保家庭。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6.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需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二)其他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其他不适合从事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
招聘人员待遇
待遇标准:科研助理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左右/月,具体面议。为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聘用协议:本单位与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签订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协议,并函告鄂尔多斯市科技局,重新启动招聘程序。
1.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 考取更高学位的;
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 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法定情形;
8. 因政策性原因,政府不再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
招聘人员岗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岗位主要从事项目课题科研助理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兼职以下相关工作:
1.卫星遥感工作,具体包括使用ArcGIS、ENVI等地理信息系统相关的专业型软件处理遥感数据等工作,优先考虑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专业毕业生。
2.气象灾害防御,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检测工作,优先考虑电子类、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出外业,有出差补助)。
3.融媒体运营,包括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工作,优先考虑有新媒体运营经验人员,专业不限。
七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通过鄂尔多斯市气象局邮箱提交个人简历、扫描件及联系方式。邮箱地址为:eedszyt@163.com。
如有疑问可通过邮箱联系,工作时间回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需扫描正反面);
(2)《户口薄》电子扫描件(需扫描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核阶段
1.初审:按照招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报名条件、提交材料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其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三)面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收到电话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安排电话通知。
#0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 号)、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44号)、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鄂科发〔2022〕46号)文件精神,结合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
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2届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热爱科学研究;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已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
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医学相关的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外的聘用人员。
四
薪酬待遇
1.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合理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工资不低于当年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科研助理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
五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2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754752285@qq.com,主题注明“科研助理岗位报名+姓名”;
2.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人事科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3.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8月5日;未招满岗位可长期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科教科
2022年7月21日
#04
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鄂托克前旗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青年见习岗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鄂托克前旗前期公益性岗位需求摸底调查情况,本次开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青年见习岗位150个。
鄂托克前旗2022年第一批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青年见习岗位
需求表
▼
公益性岗位:
一、范围和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社保卡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1)、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一)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外的;
(二)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已经就业或者存在就业记录的;
(四)存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
(五)存在工商登记记录的;
(六)本人申请退出援助或终止就业需求,或3次以上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七)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
(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不应当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青年见习岗位:
一、范围和认定标准:
青年见习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7日
(2)报名地点: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求职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
(4)电子学历复印件;
(5)2寸蓝底照片2张;
原则上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填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新标准1980元/月),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青年见习岗位:补贴期限为6-12个月;1490元/月(990元专项补贴、500元地方补贴)。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青年见习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青年见习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通过监督和考勤等制度来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青年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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