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钦州港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积极为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月11日上午,潘某来到钦州港区司法所申请矛盾纠纷调解。钦州港司法所调解员了解到,潘某从微信群得知贾某要招聘吊车司机的信息,工资为9000元/月,他主动联系贾某后于2021年5月7日前来钦州港从事吊车工作。在潘某工作4天后,贾某认为贾某吊车技术不精,不符合其用工要求,于是双方决定终止劳务合作。此时,潘某认为应该按300元/日来结算,并补偿其车费53元,即共1253元。但贾某不同意该说法,他认为潘某技艺不精,并未完全履行员工职责,不能按照原定工资来支付,只能按照学徒工资3000元/月来结算,双方均不愿意让步。
钦州港区司法所调解员根据潘某的反应情况打电话跟贾某对接,经详细了解,潘某这四天工作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够四小时,贾某这边只愿意按照学徒3000元/月结算,也就是100元/天,潘某当场表示拒绝。调解员再次拨通贾某电话,在电话中贾某仍然坚持按照100元/天结算,伙食另算。调解进程陷入僵局,后经调解员耐心劝说,讲清事态利弊,贾某表示愿意按照日工资200元支付工资给潘某,并补偿其100元车费及伙食费,即共支付900元。此时,潘某仍然情绪激动,表示不能接受这一解决方案。司法所调解员安抚了潘某情绪后,耐心跟潘某释法说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潘某表示愿意接受贾某所支付的9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贾某立即通过微信将900元工资转给潘某,至此,该起矛盾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图文:钦州港区司法所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