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1年,时名兴安盟妇幼保健所,2014年更名为兴安盟妇幼保健院。
兴安盟妇幼保健院 、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三位一体,集医疗、保健、计生服务为综合体的全盟妇幼保健龙头单位,承担着全盟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及基层妇幼保健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任务。是以安全第一、技术第一、服务第一为目标,专门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专科医院。是全盟唯一一家产前筛查中心、新生儿筛查中心。吉林省第三人民医院合作医院,内蒙古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联合体成员单位。业务楼面积为6771.88平,现有职工134人,其中医护人员97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20人,中级职称人员14人,初级职称人员63人。
因我院业务不断扩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一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皮肤科或外科医师一名。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六)具有执业医师证(执业范围为外科或皮肤科);
(七)35周岁以下;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兴安盟妇幼保健院911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482-2267786
(五)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照片1张(无底色要求)。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0年5月25日。
六、面试
医院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时间及地点,应聘者凭借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面试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将按照在职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兴安盟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上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重要信息提示。
来源:兴安盟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