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创办于2001年5月,隶属江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融教育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八大学科为一体,现有10个二级教学院、42个本科专业,5个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点和1个校级研究中心、4个院级研究中心,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500余人,自有教职工240余人。我国著名数学家、教育家、中国教师节首倡者、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任名誉院长。
学院坐落于江西省国家级赣江新区核心区、鄱阳湖之滨、庐山南麓的共青城市科教城。学院占地面积8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是一座充满“书香、人本、青春、绿色”气息的美丽读书校园。
因发展需要
学院急需广纳社会贤才
招聘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专任教师岗、管理岗(含辅导员岗)、工勤岗。
2.招聘对象:专任教师岗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实践应用型人才;管理岗面向本科以上且具备相应管理素质的人员;其中,博士人才按江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专任教师岗
1. 国家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境外研究生学历学位)。
2. 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江西省老四批博士点高校。
3. 年龄35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5岁以下。
4. 具备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及相关要求。
5.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践应用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管理岗(含辅导员岗)
1. 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 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江西省老四批博士点高校。
3. 年龄30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及相关要求。
5. 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工勤岗(水电工)
1. 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有水电相关证书,3年及以上水电相关工作经验。
合计招聘39人。具体如下:
1. 专任教师岗22人,其中博士人才3人,硕士人才19人。
2. 管理岗16人,其中辅导员5人,其他行政人员11人。
3. 工勤岗(水电工)1人。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21日起,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
2. 应聘者将《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报名表》等材料按要求分别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及专业+学历+姓名+毕业院校(例如:商学院金融工程+硕士+王小小+南昌大学)。
邮箱1:sdkyrlzyb@163.com(受理应聘专任教师报名)
邮箱2:sdkyrlzyb@126.com(受理应聘管理人员报名)
(二)现场确认
1. 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具体名单请于2019年3月中旬登陆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kjxy.jxnu.edu.cn/)查询。
2.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原件材料:人才招聘报名表、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出具学历证明)、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3.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应聘者提供不准确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联系方式
0791—88507660(熊老师、傅老师、李老师)
0792—3561703(熊老师、傅老师)
0792—3561705(李老师)
(一)招聘对象中博士相关考核执行《江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2016年修订)》有关规定。
(二)其他人员考试考核分为初试、复试、心理测试(体检)、综合考察四个环节。各岗位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含稀缺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如下:
1. 初试。本次招聘考试的初试形式采取闭卷笔试,考试范围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招考要求。笔试由学院集中组织。应聘者笔试成绩分岗位排名,达到要求者入闱复试,笔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 复试。专任教师复试形式为试讲和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水平、授课能力、文化修养和职业规划等;管理人员复试形式为演讲和专业测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成绩实行100分制,由高至低排名,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心理测试(体检)入闱名单,成绩低于80分者,一票否决。
3. 心理测试(体检):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素质、职业发展能力和身体健康情况,应聘者心理测试(体检)合格方可被录用。
4. 综合考察: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谈话或外调,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综合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
(一)博士人才待遇
1. 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待遇:事业编制、科研启动经费(人文学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安家费13万元,参照副高职称发放绩效工资。
2. 享受学院自主配套待遇:在享受学校已给待遇的同时,安置配偶(原则上本科以上学历,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待遇)、发放博士津贴(每月700元,连续发放3年)、配套科研启动经费(人文学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配套安家费3万元。
3. 副教授年收入12万以上。
(二)其他人才待遇
1. 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五险一金”。
2. 对优秀硕士(紧缺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成果突出)给予人才津贴(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5万元安家费,参照讲师职称发放绩效工资。优秀硕士由学院采取“一人一议”确定。
3. 硕士(讲师)年收入8万元以上,本科(一般管理人员)年收入6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