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医院是东方市医疗、防疫、保健及临床教学的中心,始建于1958年。
1996年12月,经省医院等级管理委员会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和“爱婴医院”,是一家全科医疗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
2012年7月,正式成为海南医学院教学医院。
目前,定编床位280张,日均门诊、急诊病人约1000人次,年住院病人约1.3万人次,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加强我院护理团队建设,优化护理管理模式,实现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科学配置,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进行2020年度护士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护士共35人(其中具有双证,暨护士证和助产士证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已取得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者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具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应聘之日。
6.户籍所在地不限。东方市户籍者可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一年内发生过医疗差错或事故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取优秀护理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4日
2.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并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动态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扫描附件1中的《东方市人民医院2020年护士招聘报名信息表二维码》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2.资格审查地点:东方市人民医院5号楼行政办公区三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3.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承诺书(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每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仅报名但未做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考,责任自负。
5.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招聘人数与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比例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时间:2020年4月30日
5.笔试地点:待定
6.笔试环节设置加分项,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转换后得分加上加分分数,即: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数。加分项为: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加3分,全日制大专学历者加1.5分,具有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加3分,具有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加1.5分(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
7.笔试成绩及进入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操作考试人选。
2.操作考试方式:对护理基础操作技能进行考试。
3.操作考试时间:2020年5月8日
4.操作考试地点:待定
5.操作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操作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
3.面试地点:待定
4.面试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分数),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管理办法
1.拟录用人员,在东方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医院与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试聘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3.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4.试用期结束后,医院与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录用合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电话
0898-25522727
来源:东方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