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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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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2021年度第二次选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规范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4〕107号)文件精神, 2021年批复我校的教师招聘计划共9名,目前我校已招聘4人,还剩余5名计划。新学期即将开始,由于师资短缺,部分学科教师仍空缺。为保障顺利开学,我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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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

三、关于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四、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9月1日之后(包括9月1日)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3 日至9月9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将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pdf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feifei_1900@126.com。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

(三)考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地点、时间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报考选聘岗位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费老师 13290531978 13931535100

八、疫情防控

(一)为了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面试时须持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二)应聘人员进入确认现场或考场前一律出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应聘人员已经接种疫苗、“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可参加现场确认和考核。

考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如“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提供考核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再提供1次考核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核,应于考核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测评。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确认及考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如政府防控政策变化,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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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合同制教师公告

衡水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合同制教师计划及方案已经批准,现就公开招聘聘任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小学教师70名,其中:语文27名,数学33名,英语4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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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招聘人员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具有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者可报考数学岗位;

3.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教育系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198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受刑事行政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以及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21年9月3日开始在衡水高新区官网(http://hskfq.gov.cn)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08:00至9月17日17:00。

(2)报名网址:衡水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合同制教师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eb/08hsgx/)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招聘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考生首次登陆之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密码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账号和密码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④登录账号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⑥缴费需网上支付,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08:00-9月18日12:00。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

⑦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⑧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审、体检和考察政审的,责任自负。 3.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08:00至9月26日17: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打印。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教育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划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

(4)成绩查询:笔试考试结束后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资格复审

每岗位按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笔试人数如达不到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就业报到证;④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年龄放宽者中教育系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请及时关注衡水高新区官网(http://hskfq.gov.cn)。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空余名额,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要及时关注衡水高新区官网,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程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员首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按顺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抽签确定面试题目,各位面试人员均准备30分钟。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面试室,考生面试需报告顺序号,不得透露姓名和个人情况,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

6.总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每科拟录用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同学科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笔试成绩再相同,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7.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空余名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8.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及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9.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衡水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和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10.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聘任合同制教师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的聘任合同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

四、待遇:

聘任合同制,聘任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五、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审核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复审、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服从现场管理,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衡水高新区官网和报名系统,牢记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均须按照《衡水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合同制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4.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组织人事劳动局:2191931 社会事业发展局:2166909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2106887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详情登录

http://www.hskfq.gov.cn/index.do?id=17192&templet=content&cid=35

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师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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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且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人事代理教师,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任教1年以上的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报名地点在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层大门西侧)。

报名时,应聘者须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填报;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需求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9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9月12日上午9:00-11:00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知识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知识。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按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缺额时,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调剂,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9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6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40分。具体内容及方法如下:第一、音舞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和舞蹈,考试时间10分钟。内容:①自备一首歌曲(20分);②自备一个舞蹈表演(20分);③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共同弹奏的儿童歌曲(20分)。第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20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7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期及待遇。

1.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服从分配和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1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可以续聘。期间允许报考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

3.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福利待遇为工资每月2700元,绩效工资每月380元。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以后工资调整参照涞人社字[2017]6号文件执行。聘用期内,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工资中扣除。

4.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自愿参加教师职称评定,但是职称不与工资挂钩。

5.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6.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会同教体局共同做好幼儿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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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ishu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8&id=6294

兴隆县2021年县直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9月3日到2003年9月2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条件详见《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涞水在线招聘网(抓紧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3日通过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 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及以下证件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自备有效期内电子学历备案表;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 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6)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8)本人为外地户籍但配偶为承德市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6、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命题工作选择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考试命题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严格按照笔试面试有关考务程序要求,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试卷管理、考试成绩交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技防工作。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两部分,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9 月9日下午2:00—5:0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时间:9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健康承诺书》 ,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用具统一提供。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查询: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2、资格复审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异地选调,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巡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

(5)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1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6、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教师,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的教师,人事档案存放教体局,年度考核由教体局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执行标准:(1)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5000元(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3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执行标准:5000元(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00元(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的3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的15%;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相关工资执行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由教体局另行制定并监督实施。

被聘用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递和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制定相关预案,并予以监督实施。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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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xl.gov.cn/art/2021/9/3/art_7050_791955.html

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兴隆县户籍或配偶为兴隆县户籍;

2、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9月3日到2003年9 月2 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条件详见《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涞水在线招聘网(抓紧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3日通过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 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及以下证件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自备有效期内电子学历备案表;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 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6)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8)本人为外地户籍但配偶为兴隆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6、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命题工作选择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考试命题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严格按照笔试面试有关考务程序要求,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试卷管理、考试成绩交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技防工作。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两部分,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9日14:00—17:0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时间:9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健康承诺书》 ,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用具统一提供。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查询: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2、资格复审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异地选调,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巡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

(5)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按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1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6、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教师,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的人员,人事档案存教体局;工资调整、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由教体局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被聘用教师在职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参考正式在编教师相关政策执行。其退休后待遇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要求

1、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递和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制定相关预案,并予以监督实施。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兴隆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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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xl.gov.cn/art/2021/9/3/art_7050_791956.html

丰宁关于招录劳务派遣幼教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直属幼儿园和农村省级示范园教师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录方式招录劳务派遣幼教工作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劳务派遣幼教人员42名,充实到县直属幼儿园和农村省级示范幼儿园。

三、招录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

(二)具有中专学历的应往届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教育专业特长的高校毕业生;有连续三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者。

五、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录公告

报名开始前7个工作日,通过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8日。

(二) 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招录由教育和体育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天(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审核涵盖招聘工作每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本次招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体局人事股304、306 室,联系电话:8012238;8015517

3.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幼儿教育工作经历证明一份(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三张,填写《2021年招录劳务派遣幼教人员报名表》一份。

(三)考试

1.笔试。依照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安排。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依据。

2.面试。面试内容为讲故事,舞蹈,唱歌、键盘,简笔画四项,面试成绩100分。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考前临时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的时间及具体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冀人发[20051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招录人员在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满族自治县教体局一楼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被举报违规违纪或不适合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整个招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如面试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是否对口、教学经历长短、学历高低等顺序优先录取。

六、人员身份及待遇

劳务派遣幼教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以劳务派遣方式先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工资标准每月21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招录劳务派遣幼教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丰人社【2017】69号)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丰政字【2018】69号)文件执行。

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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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8Wya2U7emMhQUzEK5dhe3g

衡水市第十四中学2021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诚聘优秀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语文、英语、政治、数学、物理、地理

招聘条件

1、2021届全日制本科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获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称号者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学实习经验,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往届优秀毕业生,具有教学工作经验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考虑。有高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工作待遇

1、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2、按国办教师薪资待遇执行;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

3、学校提供住宿、班车、伙食补贴。

4、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均优于河北省同类学校。

招聘流程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邮箱hs14ggyx@163.com。

2、学校审核后,用固定电话通知试讲、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

3、招聘流程为:试讲、面试。

4、试讲内容为高中必修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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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757人。现有专任教师10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7名,管理岗位人员4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涞水在线招聘网(抓紧报名)

涞水在线招聘网(抓紧报名)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7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20: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22: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履行《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扫描材料:

(1)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3)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提供毕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请考生缴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7.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并缴费的考生,登录http://121.28.131.187:8047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

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确定参考人员后,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详见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面试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

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考核打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其他岗位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公布,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5.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同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通知。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0335-8076166;

电子邮箱:rscmail@126.com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831/10924.html

沧州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我市市直幼儿园教职工紧缺的现状,结合市直幼儿园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涞水在线招聘网(抓紧报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在编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3日-24日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对按比例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公布。

2.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与资格复审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3.公示及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期和薪酬待遇

1.教辅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不予聘用。

2.教辅人员待遇参照沧州市市直单位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标准。

3.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五)纪律、责任与监督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在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3)。

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3170632

详情登录

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828704.shtml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吕海坡

主编:马文斌、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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