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行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但是,有些人为了赚钱,不惜铤而走险,在失足妇女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穿针引线,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今天聊的这起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发生在广东省的案件。一名男子同时给30多名失足妇女充当皮条客,到头来既吃了牢饭又被罚了款,实在是得不偿失。
网络配图,非文中人物
陈某某现年33岁,是广东某地人,仅有初中文化的他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自2020年8月开始,陈某某分别在广东省湛江市市区的多个酒店开房、租用出租屋,以此来容留、介绍失足妇女卖淫。
陈某某与失足妇女约定,从每个失足妇女的收入中收取提成,失足妇女交易完毕后,通过手机支付软件转给陈某某。
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陈某某除向失足妇女提供卖淫场所外,还帮助招嫖拉客、开车接送、望风等。
期间,陈某某容留、介绍卖淫的失足妇女有黄某某、李某某、罗某某、胡某某、梁某某等共计34人。
2021年10月份,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羁押于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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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公安机关在陈某某租住的出租屋内,搜出并扣押了2部手机、18个by套、707张招嫖小卡片和多份租房合同。
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容留、介绍黄某某等34名失足妇女卖淫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10月底,公安机关又在陈某某供认的其他2个出租屋内搜出并扣押了96个by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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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陈某某被抓,陈某某收到以上34名失足妇女转入的提成款共计人民币8.08万余元。
2022年2月,检察院以陈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随案移送了by套、招嫖卡片、租房合同、失足妇女等证人证言、陈某某供述等相关证据,并提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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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其辩护人提出:1.陈某某主要是为卖淫活动提供帮助,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2.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3.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4.陈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综上,建议法院对陈某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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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三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10人以上卖淫的;
(2)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
3.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容留、介绍黄某某等失足妇女卖淫,多达34人,非法获利达8.08万余元,触犯上述法律规定,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
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依法予以支持。
5.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刑事处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6.辩护人所提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
7.辩护人所提陈某某社会危害性较小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8.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恰当,法院予以采纳。
根据陈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
1.被告人陈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扣押的2部手机、114个by套、707张招嫖小卡片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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