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8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来啦!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18日19: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省直单位职位、1个市辖县(市、区)职位。笔试时间为1月22日上午9:00—11:00↓↓↓
《河北省2018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院校(学科)名单》所列院校(学科)的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有关院校(学科)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按学校代码排序)
(一) A类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二) B类
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二、“一流学科”建设涉及的有关院校和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
外交学院:政治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州大学:化学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河南大学:生物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暨南大学:药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
西藏大学:生态学
西北大学:地质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第二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三、部分财经类(限财经类专业)、政法类(限法律类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
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符合招录职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选调到省直单位
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
考核不合格的,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居或对口基层单位锻炼2年。
(二)选调到市辖县(市、区)直属部门
选调生分配去向为设区市辖县(市、区)直属部门,在适当时间安排到乡镇(街道)或村居等基层单位锻炼2年,人事档案由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
录用为选调生的,在基层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到岗前与所报考的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定向招录的大学本科学历的选调生,工作满4年(含试用期)后,经考察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规定职数范围内,一般安排副科级职务。
(三)选调到石家庄市直单位
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初审,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居或对口基层单位锻炼2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19: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查询岗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http://www.hebpta.com.cn)。
各省直单位
省公安厅:0311-66991009
省交通运输厅:0311-83035334
省水利厅:0311-85185906
省商务厅:0311-87909521
省外事办:0311-87807513
省工商局:0311-88636508
省质监局:0311-67568062
省政府研究室:0311-87902542
省煤田地质局:0311-89165022
河北行政学院:0311-85088858
省农业厅:0311-86256889
各市
石家庄:0311-86686412,0311-86686470
承德:0314-2050737
张家口:0313-2013054
秦皇岛:0335-3220528
唐山:0315-2802583
廊坊:0316-2339530
保定:0312-3089703
沧州:0317-2022317
衡水:0318-2020611
邢台:0319-3699362
邯郸:0310-3017615
定州:0312-2320227
辛集:0311-83283295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19: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查询岗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hebpta.com.cn)。
特别提示: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省直单位职位、1个市辖县(市、区)职位。石家庄市作为市直单位定岗定专业招录试点,报考时可同时增报1个石家庄市直单位职位。网上报名时,省直职位和各市职位报名入口不同,需分别填写报名表。
报考某一职位(以代码为准)人数与该职位招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代码对应的备选岗位直至取消。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相关信息确定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9:00。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1月20日9:00至1月21日20: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2018年1月23日22:00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2018年1月24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石家庄市选调职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各省直单位、各市分别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直单位和各市分别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25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省直单位和各市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各市、各省直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特别提示:
(1)请随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鉴于考试时间正值春运高峰,为最大限度方便考生,我们将尽量集中时间,统一在石家庄安排考试、体检等工作。
(2)拟录用考生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相关市委组织部、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录取。
(河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