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李白兔
先小小声明一下:有关温海萍案,看我李白兔这篇文章就够了,我自信是全网最全、最详细的,没有之一。
20年前的2002年2月21号这天,是正月初十,年还没过完,全国上下都还洋溢着过年的喜庆。江西省农科院植物保护服务部附近的一块试验田里,却不那么太合时宜地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这具尸体在一个塑料棚里,上身衣物被拉到胸口下,下身衣物不整,这一看就是被人奸杀了。死者是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叫邓佳雨(化名),1983年出生,当时才19岁。
邓佳雨的尸体发现现场
没过多久,邓佳雨的男朋友温海萍跑到现场。一见到女朋友凄惨的死状,温海萍崩溃了,他哭着喊着想走近去看看女朋友,却被现场的警察拦住。他颓然坐倒在地上,痛哭流涕。
还没等他缓过神来,警察过来询问他,后来又把他带到公安局去,说是要他配合警方办案。温海萍很配合地去了,他当时还想呢,警察问我什么我就如实说,一定要好好配合,尽早抓住那个杀害我女朋友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温海萍没想到的是,他这一去,出来已是16年后。警方竟然认定他是杀害邓佳雨的凶手。第二天他就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0号被批准逮捕,同年8月1号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高登红当庭宣判:温海萍目无国法,将邓佳雨活活掐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应予严惩,温海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温海萍案一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后,温海萍再次崩溃,他在想“我怎么可能杀我女朋友呢,诸位大佬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当庭,温海萍提起上诉。同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温海萍死缓。从此往后,温海萍在狱中度过了16年。进去时是24岁的帅小伙,出来时已是40岁的帅大叔。
如果说温海萍真杀了自己女朋友,一审直接判死刑基本上是活不了的,而他却活了下来,二审改判死缓。这就说明,这个案子当中有蹊跷,并且是天大的蹊跷!
温海萍是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福田镇双源村人,生于1978年,家中有父母和两个妹妹。
上栗县
温海萍
他家的条件不怎么样,是个穷苦农家,父母靠着种地、打工讨生活以及养活他们三兄妹。
老话讲“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当家不是真当家,是说穷人家的孩子吃苦早、懂事早,能体谅父母的难处,能比较早的自立自强,为家里减轻负担,乃至发愿要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当年,温海萍就是这样一个娃娃。怎么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呢?出路是什么呢?毫无疑问,读书!
温海萍打小读书就很刻苦,学习成绩也挺好。1996年他参加高考,考上了军校,可那会儿他家没电话,通信不方便,收到通知书时已经错过了军校的面试和体检时间,就没上成军校,后来被调剂到江西农业大学,学了植物保护专业。
江西农业大学
1996年,那会儿大学生还是个金疙瘩,吃香得很,不像现在,勉强还能算个铜疙瘩吧。虽然没能如愿上军校,温海萍也不挑剔,也不敢挑剔,有个大学上就不错了,要是复读一年再考,又得花多少钱啊,家里可承担不起。
就这样,温海萍老老实实学了4年植物保护。4年后的2000年,他毕业了,到江西省农科院(在南昌市)找了个工作,在植保部上班,试用期是3年,试用期结束后双向选择(就是还得谈的意思,不一定就能转正)。
江西农科院
温海萍对这份工作是满意的,觉得专业对口。同时这份工作对他来说也是临时的,他打算考研,目标是华南农业大学,到时候研究生一毕业,挣钱更猛,所以3不3年的试用期、转不转正他也没太上心,先有个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万一还能补贴家里就更好了。
温海萍在植保部有个领导叫邓刚(化名),整个植保部就他们两个人,一个首长领着一个小兵。邓刚有个侄女叫邓佳雨,江西省新干县人,1983年出生,卫校毕业,当时在江西省余干县化工厂干农药销售员这份工作。南昌市在新干县和余干县之间,邓佳雨往返工作和家两地,经常会到农科院来看望她叔叔。
2001年的五一劳动节,温海萍在农科院已经工作了半年。一天,在植保部他见到一个青春靓丽、性格活泼的小姑娘在跟人聊天,他也是个热情开朗的性格,就凑上去和人家小姑娘尬聊。这一聊,嘿,还真跟人家小姑娘聊上了,得知小姑娘芳名邓佳雨,两人是越聊越投机,告别时邓佳雨主动给温海萍留了电话号码。
老江湖应该都能看得出来了,邓佳雨这是对温海萍动心了。不过也没啥好奇怪的,温海萍身高1米79,爱踢足球、打篮球,体格健壮,一张脸也是长得阳光帅气,是个大帅小伙;而邓佳雨身高1米63,体格娇小;女生嘛,都希望找个大帅小伙,看着顺眼,更有安全感。
温海萍
一来二去,到了同年国庆节,邓佳雨到农科院来找温海萍玩,他们出去玩了一趟,确立了恋爱关系。温海萍说,从在一起到邓佳雨凄惨离世,他们只牵过手、拥抱过,没有发生性关系。
2002年元旦节,邓佳雨又来农科院见温海萍一次,没过多久她又来一次,这一次两人约定好,2002年的情人节,也就是大年初三那天,温海萍去邓佳雨的老家找她。
2002年春节前夕,温海萍参加了研究生考试,报考的就是华南农业大学。考完后他回了老家过春节。温海萍后来回忆说,那会儿他家里还没装电话,打电话不方便,大年初三那天交通也不方便,他就爽约了,没去邓佳雨老家找她,也没跟她说一声。
温海萍当年考研的准考证
毫无疑问,这个样子搞,女孩子是要生气的。
正月初八,也就是2月19号,温海萍结束假期赶回农科院上班。他在萍乡市汽车站等车时,用公用电话给邓佳雨家打去电话,电话是邓佳雨的弟弟接的,弟弟告诉他姐姐正生气,不接他电话。
完了,这怎么搞?温海萍想了半天,只能想到等下次见面的时候给邓佳雨解释、赔礼道歉吧。
到南昌市后,温海萍坐3路公交车抵达单位。他万万没想到,他下车时竟然发现邓佳雨也从车上下来,他找邓佳雨说话,邓佳雨不理他。到植保部后,邓佳雨和她叔叔打过招呼便回宿舍休息去了。
当年江西农科院的植物保护服务部
当天晚上,温海萍去邓佳雨宿舍找她,邓佳雨还在闹情绪不爱搭理他,两人聊了没一会儿,话不投机一个字也多,温海萍心有不甘地回到自己宿舍睡了觉。第二天,两人在植保部做事(邓佳雨是帮忙做事,帮她叔叔的忙),期间讲过几句话,但没有彻底和好。温海萍感觉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到了晚上7点半左右,温海萍想了个招,他找来一位名叫袁华(化名)的同事,希望袁华能帮着说和说和,袁华答应了,两人一起去植保部宿舍找邓佳雨(邓佳雨当时住在植保部她叔叔办公室的一间房间里,她经常住,算是她的专属宿舍)。
红圈圈起来的就是当年邓佳雨在植保部住的房间
见到两人到来,邓佳雨端来一个果盘招待。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闲扯,氛围慢慢转好,扯到晚上8点50分左右,袁华感觉他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就先撤了,留小两口自己解决最后的问题。
袁华走后,小两口开始说情侣间的情话。温海萍把爽约的事向邓佳雨做了解释,又哄她说,你看我们事先也没约,竟然坐了同一辆车,这就是缘分啊,后来又说了两人之间之前的种种缘分,终于是把邓佳雨哄得有点开心了。
说到缘分,邓佳雨也有话说,她提议和温海萍玩一个测试缘分的游戏。她说:我们来做一个游戏,现在是九点钟,我们背对背走,都不许回头,然后你来找我,你要在十点钟之前找到我,就说明我们真的有缘分,如果找不到我,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聪明的温海萍一听就明白了,这是女朋友在给他台阶下啊、在给他机会啊,当即连声答应。温海萍想,农科院就这么大个地方,你还能走到哪里去,我分分钟就能找到你。
可温海萍没能如愿,他和邓佳雨分别后,他在农科院、农科院附近找了一大圈,从9点一直找到10点都没见到邓佳雨的身影。期间他路过植保部,见到里边没有灯光,门也是锁着的,就断定邓佳雨还在外边。10点钟左右,苦寻无果,温海萍回到植保部门口打算守株待兔,那会儿植保部里也没灯光、门还是锁着的。
这一等,就等到晚上10点半。温海萍当时心想,完了完了,恐怕女朋友不是给自己机会,而是用这种方式表达分手,想到这一层,一时间他心灰意冷,就回了宿舍睡觉。
当晚袁华在温海萍的宿舍留宿。案发后袁华向警方说,当晚温海萍的行为有点异常,他把他的吉他送给了我,睡觉也不脱袜子和外套。袁华说的这些话,后来成为公检法推定温海萍是凶手的间接证据。
16年后温海萍却对媒体解释说,当年他曾用那把吉他给邓佳雨弹唱过歌曲,当时他想到他失恋了,就把吉他送给袁华,不想留着这个东西睹物思人、黯然伤情,至于没脱袜子和外套睡觉,温海萍说那会儿还是冬天很冷,他个子太高,宿舍的被子又短,为了保暖他习惯不脱袜子和外套睡觉。
一个是公检法认定的间接证据,一个是温海萍的解释,哪个可信,目前还不得而知。
第二天,也就是2月21号,正月初十。温海萍照常去上班,在植保部碰到邓佳雨的叔叔邓刚,两人一见面都问对方“邓佳雨在哪里”,这一问两人都立即意识到大事不好,一个小姑娘一夜不归、不见人,恐怕出事了,两人立即分头去找。
温海萍骑着自行车在农科院、农科院附近又找了一大圈,没见到邓佳雨的身影。回到植保部后,他听有人说在植保部后边试验田的一个塑料棚里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顿时他的心就是咯噔一下,立即跑到植保部后边想去看个究竟,当时他想到多半是邓佳雨,又害怕是邓佳雨。
邓佳雨的尸体发现现场
“这不是邓佳雨吗”,到试验田的机耕路上后,温海萍听到围观的好几个人都这样说,他再仔细一看,衣服、裤子、身形他都太熟悉了,是邓佳雨无疑。那个瞬间,他崩溃了,哭着喊着要走近去看看女朋友,却被警察拦住了。
后来,他就被警方带到公安局去配合办案。再后来他就被刑拘、逮捕、判刑,一审判了死刑,二审判了死缓,经过6次减刑后,他总共坐了16年2个月20天的牢,于2018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温海萍
温海萍出狱这天,恰好是汶川大地震10周年的纪念日,温海萍说:就是汶川地震10周年那天我出狱了,那场地震我记得很清楚,很多人当时被埋,我就想,他们都能被救出来,我也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真的是温海萍杀了邓佳雨吗?
一边是公检法认定温海萍是凶手,一边是温海萍16年如一日、包括现在都还在顽强抗争他不是凶手。孰是孰非,谁可信谁不可信,咱们得看证据说话。
我们先说说公检法吧。
当年公检法,真没什么证据,一审给温海萍判死刑,几乎完全是凭温海萍的口供,二审给温海萍判死缓,凭的又是温海萍的口供。案子能这样办吗?这样办案蹊跷就大了。
我李白兔看了七八篇正规媒体对这件事的长文报道后,发现当年公检法能拿得出来的唯一证据,竟然是袁华说温海萍当晚表现有点异常。可能还有其他证据吧,但没见媒体报道。既然媒体都没报道,也可能就真没啥证据。
就这样,当年公检法仅凭温海萍的口供,在没啥证据的情况下,一审给温海萍直接判了死刑。那会儿,一审直接判死刑,基本上是必死无疑,没得救了。
当时一审的判决书是这样描述温海萍杀邓佳雨的过程,如下。
当晚7时30分许,袁华陪温海萍一同到邓佳雨住处,8时50分许,袁华借机离开后,温海萍要邓再给其一次机会,邓以做“游戏”为借口,将温海萍支走。
温海萍回到宿舍,并将游戏之事告诉袁华后,便在农科院内找邓佳雨。9时30分许,行至邓佳雨住处,见邓佳雨还在里面,便用钥匙开门,质问邓佳雨,邓才明确提出与其断绝恋爱关系。
温海萍则强行抱住邓,并对邓亲吻,遭其拒绝,温海萍又把邓摔倒在地,邓拼命挣扎时,温海萍用双手掐住邓的颈部,将邓掐死并对邓进行性侵。
性侵过后,温海萍见邓没反应,先后掌打邓的脸部、拳击邓的太阳穴,见邓确已死亡,将尸体拖至植保部附近的试验田。
一审判决是2002年8月1号,温海萍不服判决,当庭提起上诉。
同年9月9号,温海萍在看守所写下第一封遗书。遗书中说:亲爱的爸爸、妈妈……虽然我死都背着黑锅,也让你们背着黑锅,但是我要以对你们二十四年养育之恩未报的遗憾和我十几年寒窗苦读的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哀,向你们说明一个事实:我是被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我不是凶手。
温海萍写的第一封遗书
同年9月12号,温海萍写下第二封遗书。遗书中说:爸、妈,答应我,你们在我离去以后,无论多么大的痛苦和悲伤你们都要挺住,要好好地活着,因为做儿子的生前看不到冤案昭雪,我不愿意你们也看不到那一天。
同年9月28号,温海萍差一点迎来他人生的最后时刻。当天早上,看守所的警察喊他出号房,把他带到一间提审室里,里边有几名法官和法警正在等他,其中一名法警拿着法绳,另外一名法警拿着一块牌子,上边写着“故意杀人犯温海萍”8个大字,并用红色笔在这8个大字上画了一个鲜红的象征死亡的大叉。
见到这一幕,温海萍马上就明白了,他的人生即将走到尽头,他的生命将结束在24岁。就在他迟疑、恍惚之时,看守所的警察给他找来一双鞋子,对他说:哪里能穿着拖鞋上路呢,换上这双鞋子。
法官对他验明正身后,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温海萍说:我想知道我的考研成绩,我考上了吗?
一般来说,不管之前如何穷凶极恶的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最后时刻,内心都是慌得一匹的,有的脚软站都站不稳,有的会尿裤子,有的甚至会直接吓昏死过去……云南那个穷凶极恶的孙小果,算是个狠人了吧,执行死刑前,他还不是一样,吓得软趴趴的。
可温海萍不一样,当时他的表现非常淡然,他只是无奈地接受自己即将死亡这个事实。
温海萍
见了温海萍的表现,尤其是听了温海萍的话,询问他的法官一怔——哪有死到临头了,还关心什么考不考研的?这里边可能有些问题。想到此处,法官忍不住又询问温海萍有关案情的事,一问一答,两人谈了20多分钟,从始至终温海萍都坚称他是冤枉的,天下奇冤。
谈话结束后,法官们都去了隔壁一间提审室。过了一会儿,法官们又回到温海萍所在的提审室,对看守所的警察说:没事儿了,带他回去吧。
后来温海萍才从看守所指导员的口中得知,他被“枪下留人”了。指导员说:法官和法警商议后,认为你这个案子还有些问题,决定对你暂缓执行死刑,你小子命真大,这还是我来看守所第一次碰上“枪下留人”。说着,指导员递了根烟给温海萍。
温海萍本是不抽烟的,进了看守所后他抽上了烟。鲁逊说过:我有一支烟,足以解千愁。
再后来,温海萍得知当天连他在内总共有3名犯人要被执行死刑,他躲过了一劫,另外两名犯人却没躲过,两声枪响,两命归天。
同年9月29号,也就是温海萍躲过一劫的第二天,公检法三家办案机关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个关于温海萍杀人案的座谈会,会议由南昌中院副院长陈坚主持。
左边是陈坚
陈坚首先说:昨天对温海萍验明正身时,温讲未杀人,总有一天会平反昭雪,加上本案没有目击证人,为了不杀错人,召开今天的会。
莲塘中队一位民警说:个人认为本案没有目击证人,其他证据还未形成锁链。
另外一位民警也说:审讯工作做得很充分,但该案证据就是这个样子,没有直接证据。
有法官说:该案从证据链形成及审讯情况来看是确实充分的,没有别人犯案的疑点,认为是可以杀的。(诸位,记住这位法官说的这段话)
另外一位法官说:该案没有确凿证据指认温海萍犯案,但又有众多疑点,连第一现场都不能确定,与其他很多案件相比,该案证据是不够充分的。
又有人说:第一现场不能确定,邓佳雨住处的钥匙没有找到,这就是疑点,证据必须是排他的。
还有人说:从事实上看,温海萍是最大嫌疑人,也有相应证据间接证明,但缺乏直接证据,时间、地点是否像我们认定的那样呢,改判这个案子也是可以的。
写到这里,我李白兔屁股就有点痛了,我真不知道8月1号南昌中院究竟为什么会直接给温海萍判了死刑。这不是扯淡吗?从这个座谈会就能看出来,就算判决已经下来了,公检法三家办案机关的意见都还没统一,没统一就判了,还判了最该慎重判决的死刑,还差点真把温海萍杀了,这可真是扯了个淡了,你判个死缓我也觉得好想一点,现如今杀了人一审判死缓的多了去了。
这个座谈会的影响是深远的。2002年12月21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温海萍案后,撤销了南昌中院的判决,改判温海萍死缓。宣判时,江西高院审判长是这么说的: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考虑到该案的具体情节,对温海萍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从此往后,温海萍从看守所转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对,我没写错,就是女子监狱,在南昌市,一般习惯称为南昌女子监狱)服刑,直到2018年5月12号刑满释放。
江西省女子监狱
说完了当年公检法是如何认定温海萍是凶手的,接下来我们来说温海萍这许多年来是如何抗争他不是凶手的。
第一个问题是,温海萍说自己不是凶手,公检法为什么会有他的有罪口供呢?
据温海萍说,当天他被带到公安局做完笔录后,将那两天发生的事向警方说了一遍,警方当时就表示不相信,直接认定他就是凶手;后来的日子里,警方对他进行了刑讯逼供,警方不让他睡觉,五天五夜都不让,用风油精擦他的眼睛,又罚他站,后来甚至又木棍不断击打他的脚踝和脚。
最开始温海萍不承认是凶手,后来实在受不了这种折磨,他承认自己是凶手,并向警方供述了他的作案过程。对于向警方供述作案过程的经过,温海萍是这样说的:人不是我杀的,我说不清楚,他们就让我一遍遍的来,怎么杀的人,怎么移动的尸体,我说的不对就重来,我不断地猜,猜错了就又是一顿打,直到我说出符合要求的话。
温海萍
温海萍的律师查阅了温海萍案的卷宗后,发现在侦查阶段,温海萍总共有12次供述,其中3次无罪供述,9次有罪供述,整个供述的顺序是先不承认有罪,后来承认有罪,后来又不承认有罪,再后来又承认有罪,到一审时彻底翻供不承认有罪,二审也是一样。
也就是说,按温海萍的说法,当年公检法之所以有他的有罪口供,是警方刑讯逼供的结果。当然,这个说法只是他的一面之词,究竟是不是事实,还得证据说话。
温海萍的律师在卷宗里找到一堆证据或者说疑点。律师认为,温海萍对于性侵、打被害人、移尸、藏尸的供述前后存在多种矛盾,且与现场勘查记录、法医勘验报告所反映的情况不符。
举个例子来说,温海萍前3次供述中都没有打被害人的内容,说的都是“用手在她的鼻子上探了一下,发现她已经没有呼吸了”,从第4次供述开始才有打被害人脸的内容,到第11次供述时就变成了“我用右手巴掌用力扇了她两个耳光,接着又用拳头用力打了太阳穴的位置,但她还是没反应”。
律师认为,前后供述出现这样的变化,极有可能是威逼引诱的结果。
看完温海萍案的卷宗后,律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这个案子当中,除了温海萍自己的有罪供述外,公检法掌握的所有材料、证据都不能直接证明温海萍是凶手,也不能直接证明任何人是凶手,警方的现场勘验记录、法医勘验报告,只能证明案发现场的情况、被害人受伤和死亡的情况,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我们就得回想一下2002年9月29号那天,在南昌中院开的那场座谈会了,会上多数人表达的意见和温海萍律师的看法完全一致,关键点就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任何人是凶手,包括温海萍。
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审直接判了温海萍死刑,9月28号那天还差点把他杀掉,我李白兔真的是感觉脑壳痛、屁股也痛。
当年公检法基本上没啥证据,可温海萍却有证据。
第1条证据。
温海萍的律师委托法医专家审查论证了邓佳雨的尸检报告,这位专家认为邓佳雨的死亡时间在2002年2月21号0点之后。这个时间温海萍已经在宿舍里睡觉了,他没有作案时间。
温海萍的律师委托的法医专家认为的邓佳雨的死亡时间
这里补充说一下,一审时,法院采信的邓佳雨死亡时间是20号晚上9点到11点之间,这是当时警方认定的死亡时间,所以当时公检法都认为温海萍有作案时间。
第2条证据。
警方在植保部邓佳雨宿舍外的垃圾堆中,发现一张卷曲成团的信纸,里边包裹有4团带血的卫生纸,其中两团卫生纸中各发现一根卷曲的毛发。2002年4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取卫生纸上的血迹和两根毛发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是,血迹是邓佳雨的,其中一根毛发是邓佳雨的,另外一根不是温海萍的。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两根卷曲毛发的鉴定结果
虽然媒体的公开报道中没有言明这两根卷曲的毛发究竟是什么毛发。但想必诸位都会有一个合理的怀疑,奸杀、卫生纸、卷曲的毛发,究竟是什么毛发,似乎已不言自明。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怀疑而已。
如果我们的这种怀疑成立,卷曲的毛发又不是温海萍的,基本上就已经排除温海萍是凶手。即便不成立,就凭这根卷曲的毛发,怀疑凶手另有其人也是顺理成章、非常合理的。
说到这里,诸位还记得那位法官说的“该案从证据链形成及审讯情况来看是确实充分的,没有别人犯案的疑点,认为是可以杀的”这段话吗?
没有别人犯案的疑点?那那根既不属于邓佳雨也不属于温海萍的卷曲毛发是怎么回事?算个啥子?我李白兔真感觉这位法官是瞪着眼睛说瞎话。
要我李白兔说,要搞清楚这个案子的真相其实也不是太难,就拿那根卷曲毛发的DNA找可能的嫌疑人比对嘛,一旦比对中了,这个人就是重大嫌疑人。但当年警方似乎没这么办,至少我在公开报道中没看到警方这么办。
第3条证据。
2019年11月,温海萍的律师委托北京某鉴定机构对邓佳雨的尸检报告进行了审查论证,这家机构得出的其中一个结论是,只要是人的皮肤黏膜接触过的东西,都可能会留下接触者的脱落细胞,这些物证可以存在于犯罪现场,也可以存在于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衣服、用具等等,本案在受害者体内外(注意这个“体内外”)、发现尸体现场、温海萍身上均未提取到能证明温海萍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
按照这个结论,我们先假定温海萍就是凶手,他强奸了邓佳雨,又杀害了她,又将她的尸体拖到植保部后边试验田的塑料棚里,这接触够了吧?如此大面积、长时间的接触,邓佳雨的身上怎么可能找不到温海萍的脱落细胞呢?温海萍的身上又怎么可能找不到邓佳雨的脱落细胞呢?温海萍就算有天大的能耐,他也不可能毁掉这些肉眼根本看不见的脱落细胞啊!
既然找不到,那就只能说明温海萍跟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李白兔打个话糙理不糙的比喻,你到山里抓到一只狐狸,你从山上抱着它一直走回家,走了至少一个小时,回到家后你让你全家人都来闻你身上有没有狐狸骚味,你全家人都说没有,一点都没有,可能吗?如果他们真的都说没有,那就只有两种情况:第一,你被他们耍了;第二,你在做白日梦,你根本就没抓到狐狸。
公检法根本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温海萍是凶手,温海萍却能拿出3条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凶手或者证明凶手另有其人。温海萍委托的其中一位律师徐昕说:对启动抗诉的结果比较乐观,如果启动抗诉,那就基本上可以确定结果,通过辩护就可以宣告温海萍无罪,也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
温海萍的代理律师之一,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很厉害
听听,这徐昕律师说话杠杠的,确定得很,这就是证据的力量!
我李白兔近段时间写了太多的案子,奸杀案我之前也写了两个。在那两个奸杀案里,人家警方办案可聪明得很,在现场和被害者身上找指纹、找血迹、找脱落细胞、找体液,最终都是凭体液破的案。
我就有点奇怪了,温海萍这个案子,公开报道中怎么从来没人提体液这个东西呢?这不是奸杀案最重要、最直接、最毫无疑问的证据吗?你说温海萍是凶手,你提取凶手留在邓佳雨身上的体液和温海萍的DNA一比对,不就完了吗,比对上了,那他一定是凶手,比对不上,那他一定不是凶手。
或许当年警方做了这个工作吧,没见公开报道而已。但这么个非常重要、关键的东西,没见公开报道,也是挺奇怪的。
当然,也有人要说了,可能凶手做了保护措施呢,没留下体液。做了保护措施就不会留下体液?这个答案我李白兔也不是太清楚。但我李白兔想说的是,都走到奸杀这一步了,凶手还会做保护措施?这个概率是不是太小了点。
说完双方的证据,我们再来说一说不同的人对温海萍案的看法。
首先是邓佳雨的叔叔邓刚。
2020年9月7号这天,有记者找到邓刚的家,对他进行了采访。对于温海萍这个案子,邓刚的火气很大,他说:他就是想占国家的便宜,我们心里有数的,人百分百是他杀的,明明判的死刑,那么早的放出来了,这里面绝对有问题,我们也要求去调查,他说的都是假话,人百分之百是他杀的,我了解他,我眼睛使劲盯着他我就知道是他干的。
邓刚的话虽然说得非常肯定,实际上他也没有什么直接证据,完全就是凭他的感觉,据他说主要有4个点,如下。
第一,温海萍有把心爱的吉他,天天要弹的,事发当晚回到住处突然把吉他送给同事袁华了。
第二,温海萍一晚上都没睡着。
第三,温海萍每天到单位的上班时间是七八点,事发的转天早上,他快九点才大摇大摆地过来,你说正常的情侣吵架,转天巴不得早点过来见面,怎么会拖到这么晚。
第四,我报警后,警察来了,他突然从一条平时他不走的路过来了,我指着尸体问他怎么回事,他不吭声,一句话也不讲。
对于邓刚说的这4点,温海萍做了解释,他说:吉他送人了,是因为我觉得和邓佳雨分手了,以前用这把琴给她弹过曲子,自己不想再用了;我晚上睡着了,但是因为袁华也在我那里留宿,我有些睡不好;我不记得我转天上班去晚了;走的是里面的小路,我以前偶尔也会走那条路,看到邓佳雨尸体的时候,我吓蒙了,所以没吭声。
温海萍
我们再看看温海萍同学的看法。
温海萍的一位大学女同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学时代的温海萍,只能用“优秀”两个字来形容,温海萍长得帅、又高,足球踢得特别好,笑容中总是带着一点点的腼腆,他在我们班年龄算小的,性格很温和,总是积极地参加班级和学校的活动,字写得很好,学习也不错,在我们班是数一数二的优秀,班里每个同学都对温海萍印象很好。
温海萍大学的一位室友说:温海萍上学的时候性格非常温和,就跟他的名字一样,他是校篮球队和足球队的,还是学校的长跑运动员,经常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大学四年他从未与人起过冲突,有次我俩起了点小摩擦,我一气之下泼了一杯水在他的被子上,他什么也没说。
温海萍
温海萍的这位室友继续说:我以前常觉得他过于温和了,说难听点就是有点软弱,明明他这么高,体育又这么好,大家又都不是练武的,按理说他应该能打得过别人,但是就算在受欺负的情况下,他也不会反击,或者起武力上的冲突,知道温海萍出事后,班里的同学都感到难以置信,我们都觉得他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当然,温海萍的同学们的说法,也只是凭感觉,没啥证据。
二审改判死缓后,温海萍从看守所转到南昌女子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温海萍一直在写、寄申诉书。温海萍说,他有一根缝衣针,他想到古人表达冤屈会写血书,他也照搬,写好申诉书后,用缝衣针刺破手指在申诉书上写下一个大大的血“冤”字。
温海萍写的申诉书
后来他回忆说,第一次刺破手指时,他感觉很痛,又想到自己的冤屈,一下痛到心里去了,忍不住嚎啕大哭,后来习惯了就没啥事了,针刺破的伤口极小,很容易愈合,不影响他在狱中行动、劳动。
从2002年开始,温海萍粗略估计,有血“冤”字的申诉书,他总共寄出去不下300份,有长有短,最长的写了14页纸,短一点的至少也是八九页纸。直到2015年,驻监检察官和狱警跟他说不能再往外寄带血“冤”字的申诉书了,他才停止,但正常的申诉书他一直在寄,就算后来出狱了也还在寄。
温海萍写的申诉书
这些申诉书,有的是他自己寄,更多的则是他妈妈每次来看他时帮他拿到外边去寄。为了让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能看到温海萍的申诉书,温海萍和他妈妈也是煞费苦心,不仅在南昌、萍乡寄,他妈妈还特地跑到周边的醴陵、浏阳等地寄。他们想的是,换个地方、多个地方寄或许会尽快有效果。
寄了两年后,效果终于有了。2004年,江西省检察院对温海萍案立案复查。检察官到监狱探视他,问他你怎么寄这么多“血书”啊?温海萍说:我实在太冤了!
江西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走后,最高检察院的检察官跟着也来了,两人谈了一个多小时,告别时这位检察官告诉温海萍,一年之内他一定会给温海萍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当时温海萍高兴坏了,这位可是最高检察院的检察官啊,看来自己的案子真有希望平反昭雪了。温海萍后来回忆说:当时我还想着,如果一年之内能平反,我还可以去看北京奥运会。
可从此往后,温海萍再也没有见过这位最高检察院的检察官。他和他妈妈寄出去的所有申诉书,从此往后也都如同泥牛入海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没泛起任何涟漪。
温海萍写的申诉书
温海萍失望了,一时间萎靡不振。驻监检察官和狱警知道温海萍的案情后,对他都非常同情,劝他说:你现在要两条腿走路才行,一是坚持申诉,二是积极劳动争取减刑。为鼓励他,狱警们平常还会把有关各种冤案报道的报纸、杂志拿给他,尤其是那些得到平反昭雪的冤案的报道。这些报纸、杂志温海萍都留着,出狱时已经积攒了好大一摞。
得到同情,对于温海萍这样一个坚定认为自己是冤枉的人,是无比重要的,因为这意味着有人相信他不是凶手。温海萍又振作起来,并且比之前更振作,他开始了正常的狱中生活。
监狱服刑人员,每年都要填写一张《罪犯评审鉴定表》,其中有认罪服法一栏,每年温海萍在这一栏中写的都是“本人不服判决,认为本案以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足对本人是不公平的,本人是冤枉的,本人现坚持申诉”。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温海萍在2002年9月28号那天临死都忘不了的考研成绩,在2003年3月6号这天他终于知道了,这天他的一位大学女同学给他回信说:你的考研成绩是371分,分很高,考取了。
得知这个消息,温海萍激动又悲凉地留下了泪水。他后来回忆说:我那时候在服刑,根本不可能参加华南农业大学的研究生复试,我错过了这次机会,我的前程被葬送了,我当初之所以愿意被分配到江西省农科院来工作,就是想一边工作一边考研,我想通过考研去看看外边更大的世界。
华南农业大学
谁不想去看看外边更大的世界呢?可惜,温海萍谈个恋爱,把女朋友“谈死了”,也差点把自己“谈死了”,还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甚至还把自己本就贫困的家庭拖入更为贫困的泥潭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多年以来,温海萍在狱中坚持写申诉书,他的家人也一直在外边为他周旋这个案子,他妈妈一年要到监狱探视儿子好几次,拿到儿子写的申诉书后,她又要跑到多个地方去寄。跑了十多年下来,她的背跑驼了,家里的钱也跑干净了,她说:我们家是农村的,当初为儿子去申诉,家里没有钱,最难的时候我在路边讨过钱,还吃过别人吃剩下的食物,没办法啊,为了救我的儿子……
温海萍和他的妈妈
温海萍在狱中16年的日子,过得单调又丰富,他爱打篮球,在多个监狱组织的篮球联赛上他获得了“优秀运动员”称号,他花两个月时间学会了车工,后来还教了很多徒弟,他又学会了电工,他说出狱之前南昌女子监狱的电网改造工程都是他领着人干的。
除了监狱规定的劳动和组织的活动外,温海萍每天在狱中以看书、读报、写日记等等打发时间,当然,申诉书他一直在写,从未间断。
2018年5月12号这天,温海萍终于重获自由。他走出南昌女子监狱的大门时,门口站着一个孤独佝偻的身影,那是他63岁的妈妈。见到儿子重获自由,妈妈三步并作两步奔向儿子,温海萍也迎了上去,母子俩相拥在一起,抱头痛哭。
在自由世界的一顿痛哭,稍稍冲淡了母子俩多年以来的委屈。两人打车到南昌市火车站,短短十几公里的路程,16年没怎么坐过车的温海萍竟然吐了,难受得很。温海萍说,他到火车站后,看到几乎所有人都在低头玩手机,而他却连南昌的路都不认识了,他感觉自己“有一种外星人的迷茫,而且变得一无所有”。
当天下午6点,母子俩抵达萍乡市火车站,妹妹和妹夫开车来接母子俩。回到家,家里已经准备好欢迎温海萍重获自由回家的晚宴,在宴席上一家人高兴又委屈、欢喜又伤心,一会儿举杯畅饮,一会儿又默然垂泪。过往的16年,温海萍身陷囹圄过得不容易,他的家人忧心如焚,过得又何尝容易。
妹妹给温海萍买了一部手机,他鼓捣了好几天才会玩。在家待了两个多月后,他终于逐渐适应了新生活,他决定要开启他的新人生。
人生,不过就是物质和精神,解决物质问题,又解决精神问题,你的人生不敢说大放异彩、青史留名,但至少你是感觉满意的、快乐的。试问,这天底下,有多少人一辈子解决了物质和精神这两个问题啊?绝对多数人都只是一直走在解决问题的路上,快乐世界还没抵达呢,走着走着就去了极乐世界。
解决物质问题,温海萍就得找工作。40岁了,不年轻了,又只是一个区区的本科毕业生,找工作难啊。再加上他还背着杀人这个罪名,找工作就更难了。他自己找了一大圈,好几个都进面试了,可人家一查,咦,你是个杀人犯啊,不行不行……
好在他的很多朋友、同学,跟他的家人一样坚定地相信他绝对不是杀害邓佳雨的凶手,愿意出手帮助他。一个同学通过关系把他介绍到一家公司上班,从事技术工作,月薪有7000块钱。
7000块钱的月薪,不低了,可以了。物质问题稍稍解决后,温海萍开始考虑解决精神问题,毕竟40岁了,过一年就老一年,而且老得很快,再不找个精神伴侣,恐怕就对不起祖宗了。
至于邓佳雨,温海萍一直心存愧疚,他说“我承认,我也喜欢她,如果没有发生命案,我们可能会走到一起”。2020年他还说“真凶已经逍遥法外18年了,我担心如果这个案子过了20年的刑事追诉时效,即使找到真凶,也很难定罪,她也无法在九泉之下瞑目”。
温海萍
出狱后,温海萍曾去找过邓佳雨的叔叔邓刚和她的家人。温海萍说:我告诉他我不是凶手,她不是我杀害的,凶手另有其人,我正在申诉,我是冤枉的。听了温海萍的话,邓刚情绪很是激动,他说:你去申诉,你不要找我,找我也没有用,得找司法机关。
这一次拜访,温海萍没能化解邓家人对他的敌意,他说:在她家人和邓刚看来,在我被警方抓走后,他们一直把我当成凶手。
佳人已去,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还有责任。
温海萍的亲朋好友给他介绍了不少对象,但都已失败告终,人家一知道他顶着杀人这个罪名,有些人拒绝得还比较委婉,有些人直接把他拉黑,一句多话都不愿意跟他讲。这也是人之常情吧,早在温海萍的预料之中,他并不觉得气馁。
2018年中秋节前夕,在一位菜市场卖菜阿姨的撮合下,温海萍又去相亲了,对象是一个大学女老师。两人一见面,温海萍得知对方竟是大学女老师,心头咯噔一下,看来这事儿又得黄,人家这么好的条件,怎么会瞧得上自己这个顶着杀人罪名的人。
结果却出乎温海萍意料。他后来回忆说:她比我小3岁,是大学老师,她知道我的遭遇后很同情,愿意嫁给我。
两人在交往时,这位大学女老师给温海萍发过两段非常感人的话,温海萍一直保存着。
第一段话是“我了解你这个人,了解你的过往,选择和你结婚,也选择了和你同甘共苦,并且不论富贵贫穷健康疾病都能共同承担,我接受了这些,才和你结婚”。
第二段话是“老天爷煞费苦心、费尽心机地为我们的相遇准备了16年,我相信这会是最好的安排”。
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2018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号,两人举办了婚礼。温海萍说:12月31日结婚那天,下了雪,我老婆的名字中也带一个雪字,我感谢老天,感谢那个下雪的日子,虽然16年的大好年华已逝,但上苍赐给我一个妻子……
温海萍和他的妻子
说实话,我老李很敬佩温海萍的老婆,这大学女老师、大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人家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家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人云亦云、跟风行事。
温海萍的那位大学室友说:他老婆我们都见过,很认可温海萍,她说以女人的直觉,她相信那个事不是温海萍做的。
一年多后,2020年的6月,温海萍的妻子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
有工作,有老婆,有孩子,老婆孩子热炕头,老家还有父母。温海萍的人生在2002年被打断后,从2018年重新开始走,走到2020年总算是步入了正轨。但也仅仅是步入正轨,他还没彻底获得新生,因为他认为的冤屈还没洗刷掉,他的前女友邓佳雨还死不瞑目。
温海萍的父母
2020年1月20号这天,温海萍接到江西省检察院的通知,他的案子已经复查完毕,复查意见已经递交到最高检察院,接下来就是等待最高检察院办理。
这是温海萍和他的代理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他们最想要的,他们看到了极大的希望。正如其中一位代理律师徐昕所说:对启动抗诉的结果比较乐观,如果启动抗诉,那就基本上可以确定结果,通过辩护就可以宣告温海萍无罪,也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
2020年8月24号这天,温海萍去了北京,找到最高检,在接待室一名检察官接待了他。温海萍说:结果仍然是让我等待,接待我的检察官找了他们的领导,联系了办案的检察官,确定我的申诉案在办理中,但不能给我一个明确的期限,也不能告诉我办理的进展,她说让我回家等,如果有需要他们会电话联系我。
温海萍在狱中写的悼念聂树斌的诗(聂树斌案,是一个特大冤案错案)
温海萍这一等就是快一年,2021年8月5号,有记者从温海萍和他的代理律师处得知,江西省检察院已经向温海萍下发申诉结果通知书,结果是申诉理由不成立,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这就是温海萍案目前见诸公开报道的最新消息。
这一纸通知书,又把感觉平反昭雪已经在望的温海萍和他的代理律师打回了原点,申诉了18年了,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温海萍难免大失所望。
现在(我李白兔写这句话的时间)是2022年2月27号。这篇文章,我是从21号开始写的,20年前的2月21号正是温海萍的女朋友邓佳雨的尸体被发现的那天。这样算来,这个案子已经过去20年零6天了,已经超过了温海萍之前所担心的20年刑事追诉时效。
虽然申诉结果让温海萍大失所望,又已过了刑事追诉时效,但他现在还在坚持申诉。这个案子的结果究竟是已经画上了句号,还是还有变数,我们目前都无法得知。好吧,有关这个案子的最新进展,我李白兔会持续留意的,到时候有新消息了,我会再写文章告诉诸位的。
我写的上一篇文章《1998年,枣庄灭门惨案轰动一时,凶手逃亡14年,因一块精斑终落网》,其中也有奸杀情形,是一件疑罪从无的案子。在这篇文章的评论区,我回复一位网友说:对,疑罪从无和疑罪从有,这其中的差别非常可怕,下一篇文章,我要写的就是一个疑罪从有的案子。
我的上一篇文章,1998枣庄灭门惨案
所谓的下一篇文章,就是诸位现在看到的这篇。在我李白兔个人看来(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温海萍案就是一个典型的疑罪从有的案子,啥直接证据都没有,一审竟然直接给温海萍判了死刑、立即执行,这太可怕了。
诸位若有兴趣,可以去看我上一篇文章,看完之后,你就会真正明白疑罪从无和疑罪从有之间,究竟有多么可怕的区别。另外说一句,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规定要疑罪从无的。
编辑/李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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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男子被控杀害女友喊冤18年,狱中写300封血书申诉!曾被判死刑后被“枪下留人”》
环球网——《男子入狱16年泣血喊冤:望孩子出生前洗脱杀人罪名》
西南商报——《男子被控杀女友服刑16年,狱中写300封血书泣血喊冤,行刑前喊冤被枪下留人,羁押16年获释后继续申诉》
河南都市频道——《19岁女友遇害,男子被控杀人,泣血喊冤18年300份血书申诉!》
封面新闻——《江西“枪下留人”案当事人申诉被驳回19年前被控杀害女友判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