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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公司招聘(招聘)

  • 职业人才
  • 2023-06-04 08:00
  • 龙泉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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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校园招聘1052人公告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境内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总行管理本部保密学专业、直属科技类机构、单证中心等部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境内院校毕业生应能够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海外留学生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间毕业,入行报到时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英语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或成绩425分以上),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71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8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应通过其他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上述考试成绩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其他应聘条件见具体岗位要求。

二、招聘需求

1.总行管理本部。其中:总行本部管理岗(北京)120人,除法律、保密学、数学或统计、高级翻译、新闻广告或品牌管理专业外,先安排到北京分行工作锻炼两年;总行本部管理岗(天津)5人,直接安排到部门工作。

2.总行直属机构。其中:软件开发中心540人,数据中心110人,国际结算单证中心120人,金融市场部等其他直属机构145人,新员工入行后直接安排到相关机构工作。

3.境外机构。其中:莫斯科子行4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迪拜分行4人,中刚非洲银行2人,新员工入行后直接安排到境外机构工作,作为当地员工管理,直接与境外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4.农银报业公司。招聘2人,新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

正大公司招聘(招聘)

三、招聘流程

1.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投报岗位

2.笔试

3.面试

4.体检

5.录用签约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农业银行招聘网站(http://job.abchina.com)进行在线注册、填写简历、进行职位搜索并投报简历。

2.报名时间:9月19日-10月9日(其中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国际结算单证中心,长春、武汉培训学院岗位报名时间为9月19日-10月18日)。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我行将通过农行招聘网站站内信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简历中所列的各类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3.应聘者请持续关注我行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各项招聘安排,以网上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我行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opin@abchina.com。

报名方式及时间

正大集团(中国区)农牧食品企业内蒙古区招聘365人公告

一、正大集团

总部设在泰国曼谷的正大集团(Charoen PokphandGroup)始创于1921年,目前是亚洲领先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之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涉及农牧、食品、零售、电信等多个行业,业务遍及中国、东北亚、东南亚、欧洲、美国等国家及地区。

正大集团于1979年进入中国,是第一家在中国投资的国际化企业。截止目前正大集团在中国投资额近1100亿元,设立企业300多家。为实现集团“做世界的厨房,人类能源的供应者”的愿景,正大集团一直致力于满足13亿人口日益变化的需求,提供“从农场到餐桌”的安全健康食品。

二、正大集团内蒙古区

正大集团内蒙古区所辖公司: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五原分公司、正大集团(内蒙古)牛羊营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正大食品企业(上海)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正大集团内蒙古区秉承“制造优质产品、缔造精英团队”的经营宗旨诚招各类精英人才加盟正大新事业。

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为泰国正大集团在内蒙古投资的外资合作企业,同时也是自治区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于2012年被评为国家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各种畜禽、水产饲料,并开展畜禽疫病防治、配种技术咨询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其投资规模与累计销售量均为自治区同行业企业首位。公司实施服务营销战略,组建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其中包括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请来的知名技术专家,为养殖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户科学养殖,提升养殖效益,带动内蒙古地区畜牧产业及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是泰国正大集团在内蒙古注册的唯一一家从事规模化养殖、现代化畜禽养殖项目的外商独资公司。目前生产的安全优质新鲜的“正大蛋品”、“正大肉品”“正大现代食品”深受广大自治区特别是首府市民的好评与认可。2014年新落成的32万青年蛋鸡场、1200头现代化种猪场,总投资超过7000万元,为自治区农业现代化重点示范园区。2016年集团继续加大在内蒙古的投资,开工建设的正大集团和林格尔县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综合项目综合占地面积3600亩,总投资46亿元,建设集种猪繁育、生猪养殖于一体的现代化、规模化种猪场7座,存栏种猪4.1万头,育肥场56座,年出栏生猪100万头。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标准化种猪场4座,存栏种猪23000头;育肥场32座,年出栏生猪60万头;二期建设标准化种猪场3座,存栏种猪18000头;育肥场24座,年出栏生猪40万头。采用标准化饲养规程和成套技术,走“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推动呼和浩特市畜牧业经济及相关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农牧业资源利用水平,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具有世界先进生产水平、产品安全标准水平和环保水平的生猪供应基地,并将以此为循环核心,再投资14亿元,建设36万吨饲料厂,1000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00万头生猪屠宰厂、10万吨食品深加工厂以及30万亩现代有机农业种植园,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公司与多所重点农业院校深入校企合作关系,目前各现代化养殖场已成为现代化畜牧业人才实践培训基地。随着自治区畜牧业的发展,公司产业正逐步实现畜禽及商品代畜禽养殖繁育,蛋品、肉品加工销售到百姓餐桌的一体化发展,在未来的时间里将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以及安全优质食品品牌化经营为核心的新事业。为促进区域畜牧产业的全面转型和升级,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优质、新鲜”的放心食品、提升人们生活水平,为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发展和经济快速增长做出突出贡献。

三、招聘岗位

正大公司招聘(招聘)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公司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带薪年假+其他福利待遇。

大学在校期间为党员或学生干部者转正起薪标准增加200-1000元,管培生会根据党员或或学生干部加薪500-1500元。

农场职位公司可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现代化农场生产技术实习机会。

内蒙古区招聘中心联系人:胡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471-4187400、18047176380、18648061971

简历投递:网申平台:http://cpgroup.zhiye.com(请用谷歌或IE8浏览器打开)

邮箱投递:nmzdhr@163.com 或cphr@vip.sina.com

(投递电子简历,请在主题中注明“应聘职位+姓名+专业+院校”)

正大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cpgroup.cn

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mgzd.cn

包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07人公告

一、公开招聘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蒙汉兼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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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17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户籍;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部分艰苦边远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三)服务基层项目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兼通岗位,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使用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28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1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www.bt.nm12333.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27日8:30开始至9月28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交费时间:“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29日17: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17∶0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6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部分不限专业或多种专业均可报考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蒙汉兼通定向岗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蒙文卷),满分为100分。除蒙汉兼通定向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7.报考包头市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如出现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以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用汉语答题。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部分特殊专业的岗位,可采取职业技能操作测试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纳入到全市统一组织的面试;采取职业技能操作测试方式面试的,其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参加职业技能操作测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5%、职业技能操作测试占总成绩的5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将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2017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应当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由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 0472-5619290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2-619998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 0472-5221931

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 0472-12380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472-6169078 jcs6169001@163.com

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招聘紧缺人才11人(列入编制)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370张,医院共设有43个科室,其中儿内科重症监护室(PICU)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产科为自治区领先学科;新生儿科、儿保科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妇科、乳腺外科、儿外科、妇保科、儿保科、遗传优生科为医院重点科室;儿童眼科、儿童耳鼻喉科、儿童口腔科为医院特色科室。

目前医院正在实施整体外迁新建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项目,新医院占地220.5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00张, 新医院将围绕“三个医学中心”进行建设,即:围产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和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通过具有鲜明特色的医疗与保健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新医院成为广大妇女、儿童就医的首选医院,新医院建成后将成为一所花园式医院、地标性建筑,成为自治区妇、儿专业龙头医院。

二、招聘计划

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11名(列入编制)。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面向区内外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人员;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7年面向区内外招聘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用身份证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5.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6号) 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携带: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者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可以参加考试)。

(4)主治医师(中级)职称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参加职称考试者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可以参加考试)。

(5)副主任医师职称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参加职称晋升者,凭评审通过后的公示文件可参加考试)。

(6)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8)三张一寸彩色近照。

2.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将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需选择用“汉语”或“蒙语”作答。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

(五)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时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7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 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者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咨询电话:0471-6691041

2.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监督电话:0471- 692489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9月22日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6名教师简章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师范学校。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设备完善,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毕业生就业形势好。现开设包括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动漫设计等三大类13个专业,分别开设蒙古语和汉语授课班。学校现有教学班96个,现有注册学生4460人。教职工265人。

一、公开招聘计划

经市编办核准并报自治区编办备案同意,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0人,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人,详情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

正大公司招聘(招聘)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计划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另外安排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图书管理员”岗位考生要求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其他岗位户籍不限。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聘用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做贡献。

2.学历要求:见具体专业。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

3.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应聘教师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7.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三、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登陆系统

登陆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nmmzyz.org.cn),点击飘窗进入“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网”首页。

首次注册

在首页点击“立即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只有成功注册,才能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注册时需设置注册密码,密码必须包含数字和大写字母,请牢记与妥善保管密码。

网上报名

注册完毕后,在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1)完善个人简历

完善个人简历必须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需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格式为[jpg, gif, png, bmp],大小在200K以下;填写个人概况、通讯方式、工作简历、学历学位等信息、上传扫描证件

(2)申报岗位

完善个人简历后申报岗位(注意:仅能申报一个岗位)。

(3)答卷类型

选择笔试答卷文字,汉语答卷选择“汉语答卷”,蒙语答卷选择“蒙语答卷”。

(4)查询审核结果

报名数据提交完毕后,在报名数据审核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请在审核时间段内,及时登陆报名系统修改报名数据、重新提交数据;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的时间截至9月30日18:00)

(5)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2.报名须知

(1)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完整填写招聘系统中的所学专业一栏,未如实填写或填写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工作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3.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开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60%,教学实践案例分析占40%,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5日,笔试地点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mmzyz.org.cn)/)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所涉及专业不开考面试,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对于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市编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监督下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等真实身份、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学校官网)

面试地点: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面试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与课堂组织能力;②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能力;③处理教材和教学设计能力。试讲内容为专业课内容,试讲前一小时现场抽签选题。每人试讲时间10分钟。

2.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面试必须使用蒙古语。其他考生可选择用蒙古语,也可选择汉语。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由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鄂尔多斯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mmysz.org.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八)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人事科:0477-8598817

招聘单位电话:0477—5119887

王老师 18547779791 赵老师 18647730901

吕老师(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18647765656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人社局 0477—8586927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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