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凡2022年3月至10月期间由省及以下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文化和旅游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均可申报参与。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主题活动,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二、征集范围
(一)旅游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相关重大节庆活动、旅游演艺活动、特色旅游路线及景区营销活动、特色研学游活动、红色旅游活动、乡村旅游活动等主题活动。
(二)艺术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精品文艺演出活动;艺术类作品展览展陈及鉴赏活动:其他与舞台艺术、工艺、美术有关的教育推广、艺术培训等主题活动。
(三)公共服务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民俗节会、文化和旅游相关展会、公益讲座、论坛、大赛、评选等文化活动;规模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群众性文化休闲活动等。
(四)互动体验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非遗技艺、传统工艺、工艺设计作品展览展示互动体验活动;戏曲、曲艺等舞台艺术类展示体验活动;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体验等沉浸式体验活动。
(五)数字文旅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在直播平台、电商平台、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网络教育、动漫展示等领域开展的云演艺、云展览、云逛街、云旅游等主题活动。
(六)市场营销类主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各消费集聚区、文旅商综合体、产业园区、龙头企业自主开展的打折促销、品牌活动日、新品发布等主题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省重大战略,以及山东手造、夜间经济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反映文旅消费新内容、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文化和旅游促消费主题活动。
2、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创新、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各类证照及审批备案手续齐备。活动方案详细明确、组织架构完善、经费预算合理、实施主体诚信可靠。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类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四、政策支持
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对征集的活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活动,将纳入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进行统一冠名和宣传推广。
1、入选活动将纳入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享有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2、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宣传折页、消费指南、消费地图等印刷品,通过各类发放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可借助消费季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户外大屏、楼宇广告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3、本年度定向券活动将从此次申报活动中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作为主办或指导单位,同时根据组织文旅企业数量、活动现场规模以及各市配套补贴资金等,发放活动定向消费券,消费者领取定向券在划定范围内的指定企业使用。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主题活动申报表》(通过联系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领取申报表电子版),并于3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联系电话:0536-7103636,邮箱:qzwhc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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