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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客户端12月21日消息,12月21日上午8:30,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等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看守所开庭审理。
21日上午,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康女士及其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宜春市检察院指控曾春亮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等案在丰城市看守所开庭。上游新闻 图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7月21日晚,曾某亮骑一辆电动车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因盗窃未果在作案现场睡着。次日凌晨被被害人熊某美发现后,引发打斗。曾某亮逃离后听闻乐安县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惧,认为是康某帅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害康某帅之念,于同年8月7日深夜,携带一把尖刀、衣物等来到熊某美家,先后持铁锤锤打、弯刀捅刺致熊某美死亡,然后窜至熊某美家二楼被害人康某国房间,持铁锤锤击正在睡觉的康某国及被害人巫某远头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并临时起意盗走手表、银手镯等物品价值7791.17元。作案后,被告人曾某亮在藏匿期间,又杀害桂某平。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亮还先后盗窃豪爵摩托车一辆、鼎彭三轮车一辆、力帆摩托车一辆,总计价值3135元。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曾某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据封面新闻报道,对杀害康家两人,曾春亮当庭表示“当时思想狭窄了,不想坐牢,觉得是因为报警导致自己未来无望。”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曾春亮本想杀康国帅,但因为没找到康国帅,就觉得杀他父母也一样,又因为觉得已经杀了两人,再多一个孩子也无所谓,因而对7岁孩子行凶。
康家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当庭表示,如此一个杀人狂魔,噬血如命之人,不对其处以极刑,对社会将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本案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对此,曾春亮当庭表示,希望尽快枪毙,追求死刑。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曾春亮,绰号“春亮仔”,1976年生,文盲,住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
在过去的18年间,曾春亮曾因被判盗窃罪两次入狱:2002年1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0年5月8日刑满释放。2013年3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曾春亮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0年5月12日刑满释放。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
据受害者家属康乐莹透露,此前的7月22日,该男子曾入室与其兄康国帅打斗逃离。
当地警方悬赏通告称,经查,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13日,曾春亮在逃跑过程中疑再次犯案,将该县医保局驻厚坊村扶贫干部桂高平残忍杀害。
期间,乐安县两次发布悬赏通告,警方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获提供直接线索者的奖励金额由5万升至30万元。
经过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连续8天8夜的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8月16日下午4点半,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落网。
宜春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披露了曾春涉嫌上述两起故意杀人的作案经过及动机:曾春亮在2020年7月22日入室抢劫后,投靠朋友陈国富,跟随其一起贩卖鸡蛋。后听说乐安县警方在找他,心生恐惧,认为是康国帅报警致使自己无法正常生活,遂起杀害康国帅之念。遂于8月7日深夜潜入康家,等到次日早上仍未等来康国帅,遂杀害康母熊小美、康父康启国,并重伤康国帅外甥。
8月9日,曾春亮在丰城市购买尖刀及生活物品,逃至乐安县龚坊镇殷坊村三星脑村附近的杯山上藏匿。期间,曾春亮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现状系山砀镇厚坊村驻村第一书记郝园平没有为其解决开采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杀害郝园平之念。曾春亮在获释后不久,曾找郝园平解决住房和开办采石场事宜。
8月12日傍晚,曾春亮携带手电筒翻墙进入厚坊村村委会,在一楼厨房吃东西后,到办公室二楼爬窗进入驻村干部休息室(误以为系郝园平住处、实为桂高平住处)蹲守。
8月13日上午8时许,被害人桂高平与郝园平、陈川三人到厚坊村委会上班。桂高平上二楼休息室,曾春亮听到动静后遂手持尖刀躲于门后,待桂高平进入休息室,从其身后用左手捂住其嘴巴,右手持刀朝桂高平右颈部捅刺贯穿左颈部,致桂高平倒地。
本期编辑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