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
开发区·铁山区出台
《开发区管委会 铁山区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工稳工的若干意见(试行)》
明确从以工带工、校企合作、技能提升、
配套保障服务等10个方面
助力企业稳岗留工
实现“开门红”
01 主体送工补贴
送工主体(已备案并与辖区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力资源机构、镇村、劳务合作站、学校、劳务经纪人等)为企业招聘正式员工,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给予送工补贴,标准为:50人以下的1000元/人,51-100人的1500元/人,101人以上 2000元/人。
02 以工带工补贴
企业老员工引荐新员工入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给予引荐人600元/人的“以工带工”补贴;同时,年度引荐超过5人的奖励1000元;年度引荐超过10人的奖励2500元;年度引荐超过20人的奖励6000元。
03 校企合作补贴
辖区企业与各地高校、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根据订单班规模及留用情况,一次性给予企业5-10万元的校企合作补贴。已开展政校合作的院校,根据每年安排6个月以上实训(顶岗实习)的学生规模给予合作院校补贴,标准为:20—49人的2000元/人;50-99人的2500元/人;超过100人的3000元/人。
04 一次性就业补贴
首次来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3000元/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以上技能等级人员2000元/人;其他人员1000元/人。
05 技能提升补贴
鼓励企业组织在职员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补贴。委托具备电子信息产业职工等级认定资质的学校和企业对辖区产业工人技能等级进行认定,实现辖区行业互认互通,所在企业应按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以上给予员工每月100-300元/人不等的薪资调整。
06 稳岗留工补贴
首次在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入职的“新黄石人”,稳定就业并缴费社保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给予该企业稳岗留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为辖区新投产、扩产能的重点企业因特殊情况需要突击使用小时工的,根据实际备案及送工情况,按照给予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突击用工补贴,最高不超过3个月。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07 就业生活补贴
对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08 稳定就业补贴
首次在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入职的“新黄石人”,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的最高可给予6000元/人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满1年的给予1000元;满2年的给予2000元;满3年给予3000元。其中对电子信息行业一线操作工稳定就业满1年、2年、3年的均在此基础上提高1000元的补贴标准。
09 评优激励奖励
开展“突出贡献送工主体”、“劳务头雁”、“招工稳岗示范企业”等先进典型评选,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评选标准和奖励设置按年度评选方案执行。
10 配套保障服务
在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就业满2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在岗职工,可享受以下配套生活服务。
1. 购房优惠。在我区平台公司开发的楼盘中选购首套房,在该套房合同成交总价款基础上下浮3%的房价优惠,最高不超过5万元;企业组织一次性团购20套及以上的房屋,由该企业与开发单位“一事一议”定价,进行优惠。
2. 医疗服务。发放价值200元的健康体检卡,在区内定点医院使用,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最多享受3年。
3. 交通补贴。可享受300元免费乘车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最多享受3年。
4. 子女教育。随迁子女可在企业所在地或居住地邻近的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就近接受优质教育。
5. 文旅服务。可享受在全区范围内公共图书馆免费借阅书籍,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享受游览区内旅游景区免门票,每人最多可享受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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