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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事业单位招聘(河北两地招聘教师)

  • 职业人才
  • 2023-08-06 08:00
  • 龙泉小编

近日,记者从相关网站获悉,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5名,有事业编制,部分岗位专科学历可报;永清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10名,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乡镇精准扶贫数据管理及扶贫档案建设等基层工作,分别招聘男性8名,女性2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享受“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月工资2800元。

唐山路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5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落实唐山市路南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满足该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8年毕业生报考相关岗位时,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3月6日至2001年3月5日期间出生(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相关岗位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3、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与要求专业相近,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3月5日。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6、报考用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的人员,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报考用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研究生的,需具有“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三、报名须知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3月11日(周六、日正常报名,8:30至11:00,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培训教室(社保服务大厅楼上)

4、咨询电话:13785507363(8:30-11:30,13:30-17:30)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详情

请登录唐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tsrcw.com/)查询。

永清县民政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10名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永清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永清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永清县民政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10名。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乡镇精准扶贫数据管理及扶贫档案建设等基层工作,分别招聘男性8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与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

3、热爱工作,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设备和日常办公软件;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6日至1999年3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户籍不限,本地户籍优先。

三、报名须知

1、报名须知:2019年3月16日—2019年3月17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人员需携带《永清县民政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2张,到永清县民政局报名。

3、咨询电话:18831652069

四、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永清县民政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永清县财政予以保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扶贫办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月工资2800元。服务期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相互协商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详情

请登录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ongqing.gov.cn/)查询。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裴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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