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经》记者 丁艳 杨芮
编辑|袁满
占保费收入八成以上的保险中介市场正在酝酿新变。
日前,深圳银保监局在当地下发《关于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将对存量进行“清虚提质”,强化市场退出,加强内控监管。推动保险营销体制变革,进一步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一步推动营销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建设。
据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分析,“打造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是目前整个中介市场监管的整体思路。深圳此次提出的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中的创新改革,以及此前北京提出的分级分类监管都将给中介市场带来新的借鉴。”
北京保险中介协会前秘书长陶立新对《财经》记者表示,该文件中新的内容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延续监管对于保险中介的严监管方式,从严规范,二是明确保险中介经营往规范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三是还释放了对一些区域性有市场、合规较好的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其经营全国性业务,这是该文件中新的突破亮点,鼓励区域专业中介机构做大做强。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国共有2621家保险中介机构,其中保险代理1746家、保险经纪494家、保险公估376家、保险中介集团有5家。据零壹智库此前的数据统计显示,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是其中最受关注的两个类型,从区域分布来看,这两类保险中介机构主要集中分布在北京、广东和上海,三个区域合计占比32.30%。
据上述人士进一步分析,保险中介市场未来无疑将向更加正规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2021年8月19日,大家保险独立代理人庞月晗的专属代理店在深圳注册成功,正式完成从个人到个体工商户的转变,成为国内寿险行业首个完成工商注册的独立代理人。一周后,信泰保险独立代理人郭华香的鑫汇专属代理店也在深圳完成注册,上述两家代理店的落地,被业界解读为独立代理人模式探索发展迈出的实质步伐。
据《财经》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此前独立代理人深圳模式的落地,上述《意见》中对于独立代理人的进一步探索引发关注。
对于独立代理人的探索,《意见》提出要鼓励代理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授权代理人、独立代理人等经营模式上探索尝试。采用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的,要加强注册登记管理, 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推动解决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税务登记问题。一位保险经纪公司高层对《财经》记者表示,深圳银保监局尚未给予独立代理人在税收方面的利好。因为普通代理人平均收入较低,去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代理人收入可享受40%免征税额。但独立代理人属于代理人从业者中的佼佼者,收入水平较高,对于独立代理人群体是否享受免征税福利,是该人群较为关注的问题。
独立代理人制度最早源于2020年,当年11月银保监会曾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建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自此中国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拉开帷幕。
后续,部分城市也陆续明确出台相关细则,诸如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河北完成首位保险中介独立代理人的工商注册等。
独立代理人制度,即独立经营、能够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的一种代理人制度,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自主独立开展保险销售,常见于美国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市场。
目前保险公司中,大家人寿、信泰人寿以及梧桐树保险经纪、灵犀保代等保险专业中介已开始试水独立代理人模式。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大家人寿目前已打造独代事务所494个,代理人数量8462人。同时,公司独立代理人人均产能6.44万元/月,人均收入13431元/月,2022年已引进和自培养MDRT人员达到225位。
被称为打破金字塔结构的独代模式刚刚启航,仍存诸多痛点。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指出,“目前独立个人代理人模式落地存在困难,独立代理人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明晰和税收问题是该模式落地发展面临的主要痛点。”其指出,目前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属性定位、条件标准、注册流程、商事登记等规则已基本明确,但其他地区相关监管制度规则仍有待细化和完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独立代理人能够选择销售的保险产品很少”,这是一位在武汉地区从业超10年的资深保险代理人对于目前独立代理人制度的总结。他对《财经》记者分析,首先独立代理人制度自负盈亏,目前在保险公司拿不到好的产品,部分保险公司提供的都是一些边缘化产品;其次,目前独立代理人可销售的保险产品费率都比较简单,诸如不保证续保的医疗险,也无需提供后续服务等。
对于目前是否会试水独立代理人制度,一位从业5年的保险代理人对《财经》记者表示,我目前还有几百人的团队,目前肯定不会放弃团队给我带来的被动收入。“但如果有一天团队仅变成我孤军奋战的时候,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我可能会考虑做独立保险代理人。”
另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未来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预计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山东、河南推开。但目前问题在于:第一,要确定独立保险代理人归属问题,由谁来管理;其次,监管需出台独立保险代理人具体业务的实施方案,诸如佣金、发票等。
独立保险代理人模式只是保险中介市场中营销员变化的一个侧影,针对营销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亦将是中介监管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保险中介监管的变化和行业发展、规范和创新同步,营销员和保险中介机构均面临新的变化。
《意见》提出,保险中介行业协会要在全国率先完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持续组织行业开展人员清核,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测试机制。慧择保险经纪战略发展部总监马潇对《财经》记者表示,销售人员资质分级有利于行业发展,特别是引导销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也有利于让消费者得到必要的专业服务,对改善从业人员的大进大出模式有积极作用。
《意见》还对MGA模式、互联网销售乱象、银保渠道规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深圳银保监局明确,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合作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不断探索管理型总代理(MGA)模式的有效管理,参考公司风险状况和监管分级分类慎重选择合作对象。
同时,《意见》明确持续整治互联网销售乱象,加强互联网涉保活动监管。要严格规范与互联网引流平台的合作, 严格按服务内容和合作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要全面规范与互联网背景企业的关联交易,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审核制度。此外,在银保渠道规范方面,《意见》明确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时,要充分发挥销售渠道优势,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代理服务。
从全国情况一观,监管机构对保险中介行业管理日趋严格,2021年银保监会出台了多项政策,引导行业向正规化、精细化发展。银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姜波不久前在其署名文章中指出,自2020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在监管实践中持续深入研究和思考这一命题,着眼持续推动实现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廓清其内在本质要求。
大背景之下,部分中小中介机构以及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机构正逐步退出市场。近两年来,多家保险中介机构被注销。据统计,2021年以来,各地银保监局已陆续注销超2800家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其中278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被注销,72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许可证被注销。
据一位中型保险中介公司负责人分析,“中介市场近两年一直在洗牌,这轮洗牌过后,大公司有资源发展的更快,市场集中度更高。资源不足的小公司再加上不堪成本压力,只能最终被淘汰。”
北京银保监局去年12月曾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及,按照“引导一批、规范一批、限制一批”的分类指导思路,根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合规状况、专业能力、经营质效等,分类确定有能力头部企业、一般正常经营企业和不具备经营条件企业的三类中介机构的发展路径和监管重点,对于专业领先、管理规范的中介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试点创新,树立行业发展标杆;对内控管理缺失、不能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要求的机构强化监管,直至市场退出。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这种“动态监管”的新思路会否推广至其他区域值得密切关注,这对保险中介机构的合规发展影响极大。
不过另据上述负责人分析,保险中介市场的新机遇仍存,比如此前特斯拉、比亚迪、蔚来、小鹏、理想汽车等新能源车企布局保险中介市场,以及美年健康此前亦表示意图收购一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这些新势力的活跃也将给保险中介市场带来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