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可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2、户籍、族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
3、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4、持居住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招聘类型
(一)复员军人,免笔试,经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可录用为市级事业编制人员。
(二)政法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笔试,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单位聘用人员对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市级事业编制人员。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单位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伊宁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伊宁市斯大林东路2号)、招聘地报名点。
3、报名方式: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政审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复印件至伊宁市公安局现场报名。
4、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5、体检环节: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合格后聘用上岗。
四、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市级事业编:应发工资总额不低于5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五险”1238元/月,住房公积金92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冬碳补助1440元/年,十三个月奖励工资1800元/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单位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2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考核津贴500元/月,岗位津贴200元/月,“五险”123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
3、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免费一日三餐和集体宿舍;
2、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3、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4、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5、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6、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7、可解决伊宁市户籍;
8、工作满三个月,可报销来伊火车硬卧费用。
(三)住房待遇
疆外聘用人员,聘用期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市区内40-70平米廉租楼房一套,夫妻申请廉租楼房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四)职业前景
1、实行层级化管理,改革后根据其层级确定工资及待遇。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警务人员给子表彰和奖励。
3、每年在招录人民警察或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时,可以设置部分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警务人员开展招录。
4、市级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组织部门考察并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比照享受科级工资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伊宁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伊宁市斯大林东路2号)
报名热线:0999-8072316(10:00-14:00 15:30-19:30)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 二0二0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