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创始人郑永刚去世后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倒不是说杉杉股份经营状况有多大的问题,而是“嫡长子”与后妈之间的控制权之争再次让吃瓜群众见识到了港剧里的老桥段——豪门后代财产之争。
八卦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东西,国内国外均不例外,杉杉股份控制权争夺一事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大部分人支持原配的长子,杉杉内部应该也是倾向于其接班老郑的。不过,从股权与法律的角度来看郑永刚的第二任妻子周婷目前而言更有底气。
一家公司到底谁说了算,老板、董事长还是CEO?不论是谁,说了算的那个人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控制人可以不是董事长、不是CEO,甚至可以在公司内部不担任任何职务。
比如,2020年监管部门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董事长和总裁(CEO)都不是马云但不妨碍他依然是蚂蚁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那时的马云早已“退休”,辞去了阿里与蚂蚁的所有行政职务,可监管部门还是约谈了这位实际控制人并在表述时将其列在董事长和总裁之前,因为实际控制人才是公司幕后的话事人。
谁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呢?拥有绝对数量投票权的人。
我没有直接用股权来代替投票权是因为美股和港股上市公司里有不少“同股不同权”的情况,咱们熟悉的互联网企业几乎都是这种类型,创始人持股比例连30%都不到却拥有70%以上的投票权,这是因为他们手里持有的股票很特殊,1股能够在投票表决时当10票甚至20票使用,其他股东的股票1股只能投1票。
A股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绝大部分情况下股权和投票权可以划等号(特殊情况后面再说),所以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便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最高的那位,只是很多时候控股股东、董事长、CEO由创始人兼任,民间经常将董事长当成一把手。
了解了实际控制人的判断方法后先来看看杉杉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杉杉股份公布的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一共有16.69万名股东,前十大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门槛为0.54%,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大股东其实都是由郑永刚实际控制的,累计持股比例为49.87%,十大股东里剩下的要么是金融机构股、要么是通过沪股通投资的港股投资者。
我们无法得知郑永刚、前妻、大儿子郑驹是否还有直接或者间接持股的情况,但可以肯定即使有的话持股比例也很低,因为排在第十位的股东持股比例只有0.54%。
毫无疑问持有大量股份的郑永刚生前是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哪怕老郑不再担任董事长和CEO,只要他活着就是实际控制人。
郑永刚去世后明面上争夺实际控制权的有两人,一是郑永刚与前妻生的大儿子,也是刚刚被董事会选为董事长的郑驹,二是老郑的第二任妻子,毕业于浙江大学、曾经担任过财经节目主持人的周婷。
由于杉杉股份是在老郑二婚前就已经成立的,所以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说,老郑持有的杉杉股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先拿出来一半给现任妻子周婷,否则也不用争了,周婷绝对是新的实控人。由此可知郑永刚的所有股份均为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老郑有没有遗嘱呢?应该是没的,有的话一方早就拿出来扔对方脸上了,杉杉股份也用不着特地回应称新的实际控制人还没确认,要等走完继承程序才知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平分遗产。
郑永刚的前妻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生的大儿子郑驹是;不清楚郑永刚的父母是否健在,老郑出生于1958年,今年已经63岁了,他的父母不一定健在;后妈周婷是老郑的合法妻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周婷为老郑生了三个孩子,虽然都是未成年人但同样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总结一下, 能够均分郑永刚留下的杉杉股份股票的人包括郑驹、周婷、周婷的三个孩子、老郑父母(还在世的话)。
周婷的三个孩子没有成年,分得的遗产由法定监护人母亲代持,所以从法律与股权的角度来看郑驹的后妈周婷能够获得郑永刚留下的大部分杉杉股份的股票,不说一定是上市公司的实控人但绝对有底气和实力争夺一番。
有网友认为郑永刚的前妻和娘家人还持有大量杉杉股份的股票,我不能说完全不对但从目前公开的财报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也许离婚前甚至还签了隐秘协议,我的分析均是基于能够获取到的确定的信息。
我相信如果有所谓的隐秘协议,并且该协议能够让郑驹一方直接获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形式上还是合法的话,咱们应该没有瓜可吃,事情早就尘埃落定,不存在争议,证监会也用不着发关注函询问杉杉股份了。
退一步来说即便周婷最终没能获得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权,可人家拥有的股份并不少,自己有一份、三个孩子各有一份,照样能够掀起风浪。资本市场上二股东和大股东闹得不可开交,“打仗”打了多年最后导致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分崩离析的事情不少。
有人可能觉得周婷没有这样的能力,只是一个花瓶。别忘了,人家毕业于浙江大学,以前是知名财经频道的主持人,绝不只是花瓶,此外,哪怕自己能力不行,身边的律师、会计师可以为其出谋划策,没那么容易被搞趴下的。
当然,我认为周婷跳出来争夺上市公司的实控权属于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担心的点是郑永刚去世后孤儿寡母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尽量为自己多争取一些利益。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郑驹与周婷目前已经建立了沟通渠道,愿意对当下的争议持积极的开放态度。双方都是聪明人,知道公司搞垮了吃亏的还是自己,以和为贵,各拿各的利益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我相信最终可能会形成这么一个方案,双方签订协议,周婷一方保留所持有股份的所有财产性权利且不能受到任何侵害,同时,将股权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委托给郑驹一方,周婷变成典型的财务投资者。或者周婷出让一部分股份给郑驹一方,直接拿现金的同时保留少部分股份。
不论是上面说的哪一种,最终的结局是周婷“拿钱”、郑驹“掌权”,既保证了双方的权利又最大程度减少了郑永刚去世对杉杉股份造成的负面影响。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王五说说看,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