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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就是亲人,
电话就是病情,
病情就是命令,
时间就是生命。
乡村医生——坚守村民健康第一道防线的医生们,
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治病救人,
用他们的力量去覆行一个医生的职责。
为了让农村村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
同样及时可靠的医护治疗
这下农村村民有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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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报名,先看看这些对你有帮助哦~
报名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属于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村卫生室(由各县区卫计局认定),可酌情延长至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职能的基本条件;
3、具有中等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学历或获得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中等临床医学专业水平证书;
4、本人自愿,村委会和卫生室推荐;
5、每个考生只能申报1个村卫生室。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5日—9月9日,在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股(科)报名。
市级资格复审2016年9月13日结束。
报名所需资料
1、《宝鸡市2016年通过考试补充乡村医生报名审批表》;2、医学专业学历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4、1寸证件照片3张。
报名程序
1、村委会和村卫生室推荐;
2、报考村卫生室隶属乡镇卫生院初审;
3、各县区卫计局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报市卫计局;
4、市卫计局复审,核发准考证。本次补充乡村医生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乡村医生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卫生方针政策,依法在村卫生室执业。
2、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文明服务。
3、负责完成宝鸡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二章村卫生室功能任务”中相关工作内容。按照宝鸡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第七章业务管理”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4、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精益求精。
5、服从村委会相应行政管理,服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
6、认真完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村医生待遇
1、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由市、县级政府规定当年补助标准,按照当年核定的纳入编码库管理的乡村医生人数核算。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三统一”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等方面工作为重点,结合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对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兑现补偿与奖惩。
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由市、县级政府规定补助标准,按照乡村医生服务人口数量核算,每月上旬预拨,每年1月下旬完成上年度补助经费决算。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兑现补偿与奖惩。
3、推行签约服务补助:按照省、市、县在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以外设置的推行签约服务补助标准,对乡村医生在“签约服务团队”中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兑现补偿与奖惩。
4、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入:按照一般诊疗费管理规定执行。
5、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可享受全省统一执行的乡村医生新农保加工龄补贴政策。
6、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活动,并通报表彰。
考试时间及地点
9月25日上午9:00-11:30,陕西育才专修学院(宝鸡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可乘坐15路、31路、81路公交车到达)。
咨询电话:宝鸡市卫计局基层科 0917—3262778
考试现场地址
陕西育才专修学院
宝鸡陈仓大道底店路口,可乘坐15路、31路、81路公交车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