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总部企业贡献奖,加大对企业高管的奖励幅度……上周,《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2019年修订)》印发实施,以切实推进“小企业促壮大、大企业稳发展”。
据统计,“百企争先”奖励办法自2016年出台以来,已累计奖励企业464家次,奖励总额近6.5亿元。
“百企争先”奖励办法修订版设置总部企业贡献奖。图为禅城区季华路商业商务带,这里是禅城总部经济集聚区。
《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百企争先”奖励办法》自2016年起实施,是禅城区扶持企业发展力度最大的政策之一,不少企业从中获益。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反映的诉求和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禅城对奖励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办法”的奖励方式主要有四个: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企业高管奖、总部企业贡献奖。
“修订办法”继续坚持稳商扶商思想,支持A、B类大型企业扎根禅城发展,其中保留了基数奖。对A、B类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定额奖励。对获得销售龙头奖的A、B类企业还将授予“禅城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同时调低基数,对上一个获奖励年度当年纳税总额增幅达100%的A、B类企业,按照上一个获奖励年度销售额和对区级政府经济实际贡献的95%为基数计算增幅和奖励。
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从稳住人心、留住企业的角度出发,“修订办法”加大对企业高管的奖励幅度。
原奖励办法规定,按高管在禅城区应纳税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12%给予奖励,但不得超过其在禅城区缴纳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的60%。“修订办法”调整为根据企业销售额增幅不同,对于每类企业的高管奖分两个档次奖励,分别为禅城区应纳税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总额的12%或20%给予奖励,但不得超过其在禅城区缴纳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的60%或100%。
同时,为激励总部企业提高旗下子公司在禅城的经济贡献,“修订办法”增设总部企业贡献奖,对设立在禅城的符合一定条件的集团公司高管进行奖励。
值得留意的是,“修订办法”规定,如企业同时符合企业高管奖和总部企业贡献奖的条件,应首先申请企业高管奖,两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修订办法”同时调整了企业高管奖资金的支出来源。原奖励办法的奖励资金总额由销售龙头奖、基数奖和高管奖三部分构成,现调整为“高管奖”从企业当年度获得的销售龙头奖、基数奖中支出。若企业所获得的奖励不足以全额支出,则高管的奖励金额进行相应比例扣减。
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禅城区政府通过实施“百企争先”奖励办法,加大对企业的反哺力度,与企业共克时艰,在稳定大企业在禅城发展,促进小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佛山优达佳汽配有限公司是“百企争先”政策受益企业之一,过去三年,该公司均成功申报“百企争先”政策,仅销售龙头奖就获得累计约1100多万元扶持资金,这笔资金为该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2019年度我们的销售额达到11.3亿元,同比2018年度增长3.5%。”优达佳汽配相关负责人梁玉玲介绍,公司的主要客户是本田汽车,去年得益于本田新能源汽车热卖,带动了优达佳汽配的销售额增长。目前该公司正准备申请2019年度的“百企争先”销售龙头奖。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计数据显示,该奖励办法自2016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奖励企业464家次,奖励总额近6.5亿元,基本实现促进企业扎根禅城做大做强做优、销售和税收双增长的目的。
●目标企业(达到政策门槛企业)和获奖企业数连年大幅增长
目标企业:2016年度的163家增长为2018年度的225家,年均增长率为17.49%;
获奖企业:2016年度的57家增长为2018年度的152家,年均增长率为63.3%。
●获奖企业(不含D类)年销售额和年纳税总额大幅增长
年销售总额:2016年度的520.81亿元增长为2018年度的1525.48亿元,年均增长率为71.14%;
年纳税总额:2016年度的42.18亿元增长为2018年度的59.4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8.69%。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栋通讯员季艳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