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所有文武官职,都有官方的正式称谓。比如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山东布政使、淮安知府、侯官知县等等。这样的官职简单明了,一看就懂。唯独各省的总督、巡抚官衔最长也最复杂,此外还有各种兼衔。
以直隶总督为例,其全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
如果对清代官制没有细致的了解,那么就无法真正理解直隶总督的官衔含义。比方说“管理河道”是什么意思?“兼巡抚事”又是什么意思?
两江总督的全衔更长,“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这里的“操江”、“统辖南河事务”又作何解?
还有闽浙总督全衔为“总督闽浙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其中“兼巡抚事”让人颇为费解,因为福建、浙江都设有巡抚,闽浙总督为何还要兼巡抚事?
御史刚刚接触清史时对总督的全衔也是十分头疼,一时也搞不清楚具体含义。随着不断深入学习积累,渐渐理清了其中的道理,在此与各位读者朋友分享。
清代八个总督即直隶、两江、闽浙、两广、湖广、四川、陕甘、云贵(清末设置的东三省以及漕运、河道不计),打头都是“总督某某等处地方”,这个是最好理解的,就好像现在的省委书记,都要冠以省名一样,全称就是江苏省委书记、广东省委书记等等。
“提督军务、粮饷”也是标配,所谓的提督军务就是指节制辖区绿营,包括绿营长官提督、总兵。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巡抚有的也有“提督军务”字样,但仅仅是节制该省绿营总兵以下武职,不包括提督。
“粮饷”顾名思义,就是统筹辖区内的粮食、草料以及军械等物,以备战时调用。提督军务、粮饷之所以放在最前面是有用意的,这说明总督的职责主要在于军政,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
提督军务、粮饷自后,各省总督的头衔就有所区别了,这里以直隶、两江为例进行说明。
直隶是“管理河道兼巡抚事”,两江是“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相信大多数读者认为直隶总督的“管理河道”头衔,就是管理辖区内的所有河道事务,无非就是防洪、疏浚一类的常规事务。其实不然,直隶总督这个头衔十分重要。
乾隆以前,清代设有北河、东河、南河总督。所谓的“河”具体是指运河,并非是长江、黄河以及其他知名的大江大河。
运河是南方各省漕粮、赋税的主通道,因此朝廷很重视。南河是指山东以南地区的运河段,东河是指山东境内的运河段,北河是指直隶至通州的运河段。
众所周知,清代专设河道总督一职,但河道总督起初有三个,即南河、东河、北河三总督(雍正时称东河、北河为总河或副总河)。直隶总督“管理河道”实际就是兼任北河总督,这个职务与朝廷正式设置的河道总督是一样的。
此外,直隶总督“管理河道”还涉及永定河事务。清代除了长江、黄河以外,泛滥次数最多的就属永定河,以乾隆朝为例,永定河泛滥多达二十余次。因此永定河的治理,事关国计民生,例由直督统筹。
直隶总督“兼巡抚事”要好理解一些,自雍正二年始设直隶总督以后,就规定直隶不设巡抚,所以直隶总督都有“兼巡抚事”这一头衔。此外四川总督例兼四川巡抚衔,陕甘总督例兼甘肃巡抚衔。
再来说两江总督。“操江”这个头衔是江督专用的,明代时操江是正式的官名,全称是提督操江,一般以副佥都御史担任,具体负责操练长江水师兵卒。
两江因为设有长江内河水师,所以才有操江这个说法,通俗地理解江督就是长江水师的最高长官。
至于“统辖南河事务”与直督的“管理河道”大致是一样的,只不过江督与河道总督在职责上有一定程度的重叠交叉,所以不用“管理”而用“统辖”,两者轻重是不一样的。
总督最常见的兼衔就是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不过需要注意,嘉庆以前,并非所有总督都兼这两个头衔,有些总督只加兵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与巡抚同。
比如乾隆十三年定:凡大学士兼管总督者,仍带原品(正一品)。十四年复定改授右都御史衔,其兼兵部尚书衔否,由吏部请旨定夺。嘉庆十四年又定:若总督系二品顶戴,则兼侍郎衔;而授予头品顶戴之总督,则兼兵部尚书衔。道光以后形成定制: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
兵部、都察院的兼衔也是属于总督、巡抚的标配,人人都有。此外,有些总督还兼有其他职务,比如直隶总督自咸丰三年以后,监管长芦盐政,同治九年加三口通商事务,授北洋通商大臣。
又,两江总督于道光十一年兼理两淮盐政,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务,授予南洋通商大臣。在一些特殊时期,有些总督还会加上钦差大臣字样,如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时,就有钦差大臣、节制四省军务的头衔。
前面提到闽浙总督也有“兼巡抚事”之头衔,这主要是光绪时期实行官制改革以后,裁撤同城之巡抚,由总督兼巡抚事。不仅仅是闽浙总督,还有湖广总督兼湖北巡抚、两广总督兼广东巡抚、云贵总督兼云南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