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邑》是一篇西周文献,学者一致认为,其主体内容是武王临终时对周公交代王位继承、洛邑规划的遗嘱。其实,《度邑》还记载了一项重大史实,即武王于牧野之战胜利后紧接着举行的“ 征会”诸侯方国的典礼活动。对此,古今学者都没有关注,更没有进行深入探讨。
《度邑》对于武王征会诸侯方国典礼活动的记载,出现在开头的段落之中:
这段话的字词语句,综合采纳了庄述祖、孙诒让的校订。庄述祖认为:“乃”应是“及”。孙诒让认为:“案《史略》……‘乃’字正作‘及’。后文云‘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则此‘征主’二字不误。”相对于朱右曾等学者的校订,庄、孙二位学者的校订既有较为坚实的文献学依据,又能够得到近年刊布的战国中晚期上博简《容成氏》的佐证。
上博简《容成氏》记载了尊卢氏、赫胥氏、轩辕氏、神农氏,及尧、舜、禹、汤、文、武等上古帝王的事迹,其中有一节专记商汤征伐夏桀的史实。该项史实由汤伐桀前的积聚力量、伐桀中的几次战役、伐桀后的“征九州之师,以略四海之内”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第三部分的“征九州之师”一句话值得我们特别关注。除了“九州”是战国语言之外,这句话所使用的关键字词、包含的基本史实以及史实发生的时机等,都与《度邑》第一句话记载的武王“ 征主九牧之师”相对应。
由此可见,庄述祖、孙诒让二位学者对于“维王克殷国”所领段落的校订可以信从。这是本文探讨武王征会史实的前提条件。
这个段落中的关键词语主要有“九牧”“征主”“殷郊”等,下面几节分别进行解释、考证,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一)“九牧”
商代晚期与西周初年的甲骨文、金文中有多种类型的“牧”,主要是:
1.作为职官的“牧”。例如:
(1)亚牧。(亚牧鬲,殷,《集成》456)
(2)牧正。(牧正尊,殷周之际,《集成》5575)
(3)牧正。(牧正父己觯,殷周之际,《集成》6406)
亚,即《酒诰》所载商代职官“惟亚惟服”、《牧誓》所载周初职官“亚旅、师氏” 中的“亚”,是一种内服武官。正,是正长、君长。亚牧鬲出土于河北丰宁,牧正尊出土于陕西陇县,牧正父己觯出土于四川彭县。这表明商代的“牧”职级很高,而且分布于广大的疆域之内。
2.与军事有关的“牧”。例如:
(4)丁亥卜,□ 贞:牧□ 爯册
□[王]……
(《合集》7424)
(5)□□卜,宾贞:牧爯□[册]……登人,敦……
(《合集》7343)
所谓“爯册”,是一种册命典礼仪式。“牧”所受册命可能是一种军事职官,与征伐有较大关系。例(5)中的“登人”即征发民众;“敦”即宗周钟(西周晚期,《集成》260)“敦伐其至”之“敦”,是征伐的意思。
3.以方位或地域标示的“牧”。例如:
(6)蓐鹿其南牧擒?吉。
其北牧擒?吉。(《合集》28351)
(7)戊戌贞:又[右]牧于爿,攸侯叶啚。
…… 中牧于义,攸侯叶啚。(《合集》32982)
(8)壬申卜,在攸,贞:又[右]牧
告启。王其呼戍从
伐。弗悔。利。(《合集》35345)
“牧”分南北,分右中左等,说明其分布可能呈现“丛”的状态。裘锡圭先生说:“田的驻地有一些在侯、伯的封域内,牧也是这样。”大概是这种分布状态形成的主要原因。例(8)中的“牧”后面有人名,这个“人”在甲骨卜辞中被冠以多种称号,如亚、小臣等,可能是商王同姓贵族。这表明商代担任“牧”这一官职的人,有的可能来自王室,有较高的宗法政治地位。
4.用数字统领的“牧”。例如:
(9)乙丑卜,宾贞:二牧又…… 用自……至于多后。
(《甲编》1131)
(10)……于唐……
三牧。 (《合集》1309)
(11)王其祈,弜祈?惟九牧告。(《天理》519)
将“牧”编以数目的原因,应当与“牧”分南北、右中左一样,其驻地处于侯伯的封域之内,分布呈现“丛”的状态。林欢先生说,“这一类的‘牧’大多近于王都”。
总之,商代“ 牧”的特点有如下七项:(1)“牧”起源于畜牧业;(2)“牧”最初处于侯伯的封域之内;(3)离商都较远的“牧”如同“甸”一样逐渐发展成为一方诸侯;(4)有的“牧”的首领可能是王室成员;(5)外服中的一些“牧”担负控制附属国族的责任;(6)边疆地区设有“牧正”;(7)离商都较近的“牧”以数目编排,这类“牧”不是诸侯,但实力与诸侯接近,地位也大致相当。
需要注意的是,例(11)中有“九牧”。“九牧”与“二牧”“三牧”并列,表明“九”不是虚数,而是实数。“九牧”的行为是“告”,表明“九牧”不仅可以是九个“牧”的单位,而且可以指代九牧之长,或称九牧之君、九牧之师。“九牧告”之前是“王其祈”,表明“九牧”与商王的关系很密切,二者的互动很频繁。这个“九牧”应该就是《度邑》“征主九牧之师”中的“九牧”。
(二)“征主”
首先看“征”。“征”的含义是征会。征会,是先秦时代新崛起的政治人物为确立自己的权威,以武力为依托,以讨伐不服从者为目的,一般在重大战争前后举行的大会诸侯方国的活动。已知最著名的征会是晋文公于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胜利后举行的“温之会”。
《春秋》《左传》用较大篇幅分三个阶段详细记载了晋楚城濮之战及战后晋文公为确立自己霸主地位而举行的征会等活动。首先是鲁僖公二十八年四月的城濮之战,其次是五月的名义上由周襄王主导的献俘、饮至、盟誓等一系列典礼,最后是五月到十月的晋文公于晋都举行的盟誓、献俘、征会、讨贰等一系列典礼。为了条理清晰,便于考察,现将第三个阶段的征会典礼及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如上所述,“征会”出现在第三个阶段之中,举行于在晋都的献俘、饮至等典礼之后,是晋文公确立霸权的一个重要步骤。这次征会的通知时间可能是在七月,举行是在十月;参加者不仅有鲁、齐、宋、蔡、郑、陈、莒、邾、秦等诸侯国君,还有周襄王;目的是“讨贰”“讨不服”;实际行动就是“执卫侯”“围许”。所谓“执卫侯”,就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这是因为卫成公先是“出奔楚”,回国后又杀掉代表卫国参加践土之盟与王庭之盟的摄政的叔武,逼走了辅佐叔武的元咺所谓“围许”,就是围困讨伐许国,这是因为“从楚诸国,郑自子人九行成而从晋,卫以叔武受盟而从晋,陈以陈侯如会而从晋,独许负固不至;襄王在践土、河阳,相距不远,亦不朝,因而伐之”。卫成公的表现是“贰”,许国的表现是“不服”,因此晋文公征会诸侯予以讨伐。这次“温之会”与此前的“践土之会”都是会,但前者是征会,后者是盟会。二者性质的不同,彰显了征会相对于盟会确实有自己的独特意义。
在晋文公的征会之外,春秋时代还有几次征会,例如鲁庄公十三年(公元前681年)齐桓公主导的北杏之会、鲁宣公十七年(公元前592年)晋景公主导的断道之会。限于篇幅,不再具引。
其次看“主”。“主”是名词动用,与前面“君”的含义相近,词性用法相同,是“成为……主”的意思。从与“主”相对的一方来说,就是“以……为主”,如《国语·晋语八》云:“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因此,所谓“征主”就是“征而主之”。在先秦时代盟誓典礼中,主盟者被参盟者称为“主”。例如,侯马盟书有旧称“宗盟类”的一类盟书,黄盛璋先生说,“ 此字不是‘宗’,而是‘主’”,进而认为此类盟书开头一句话“敢不剖其腹心,以事其宗”之“宗”应是“主”,即盟主。盟会的主导者是盟主,依例而言,征会的主导者也可以称征主。那么与征会或盟会性质相同或近似的武王“征主九牧之师”,使用了“主”字,与“征”组成一个词,并且名词动用,非常符合这次征会的性质。
在先秦王室玺印中,有一枚玺文作“王又[有]主正”,何琳仪先生说:“玺文‘主正’可读‘主政’……是先秦习见成语。”上古时代军政合一,正、政、征三字意思相通,可以互换互用,因此“主正”既可以释读为“主政”,也可以释读为“主征”。“征而主之”与“主而征之”,语序不一样,侧重点不一样,但意思大体接近,可证《度邑》使用“征主”一词,有其时代语言的根源。武王“征主九牧之师”之前是“克殷国,君诸侯及厥献民”,之后是回到镐京举行隆重的献俘盟誓典礼,那么《度邑》的这个“征”应当就是征会,“征主九牧之师”就是强力征召九牧的君主前来参加由武王主持的大会,承认武王为新君主,以表输诚,以示臣服。
(一)“殷郊”
“殷郊”是武王举行这次征会的地点。与“殷郊”紧密相连的还有两个地点,即下文继续交代的“王乃升汾之阜,以望商邑”中的“汾之阜”与“商邑”。这三个地点应该是武王举行征会典礼活动的大致场域。
关于“殷郊”“商邑”“汾之阜”之地望,古今学者多认为“商邑”是朝歌,“殷郊”是朝歌郊外。对“汾之阜”的看法,或认为是“豳”,是“汾”,是“汾丘”,分别在今陕西、山西、河南。古代学者的思路都是围绕着“汾”而展开,对于“商邑”顾及不周。当代学者黄怀信、周宝宏、张闻玉不拘泥于“汾”的含义,而是着眼于“殷郊”与“商邑”的关系,一致认为“汾之阜”是殷郊的土丘、小山,这个解释较为顺畅圆融。首先,当时当地类似于“汾之阜”的地名还有“康丘”,见清华简《系年》,可知“汾之阜”可能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地名;其次,照顾了“殷郊”“汾之阜”“商邑”三个地点在同一个场域的地理情势;最后,符合了《度邑》记载征会之后“王至于周,自鹿至于丘中,具明不寝”的叙述文势,因而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思路。但笔者同时也认为,三位先生将“商邑”看作“朝歌”仍然不确切。朝歌是离宫别馆,地位如同邯郸、沙丘,商邑是都城,二者判然有别,不可混为一谈。
朝歌在今河南淇县东北淇河岸边,至今那里仍有鹿台、钜桥等地名;商邑在今河南安阳洹河南岸,即今河南安阳殷墟,二者相距五六十公里。张国硕先生说:“尽管朝歌在商代末年已具有都城性质,但这时的安阳殷都并未废弃……商王朝真正的都城仍是在殷,朝歌在扮演着名义上为离宫别馆实际上为辅都的角色。”在甲骨文、金文以及传世文献中,商都称商、兹商、大邑商、天邑商、商邑、王邑等,朝歌称沫、沫邑、妹、妹邦等。甲骨卜辞也可以证成朝歌与商邑是两地,例如花东卜辞第36片:
(12)丁卜,在
:其东狩。丁卜,其。不其狩,入商。在
。
丁卜: 其涉河,狩。丁卜,不狩。其遂河狩,至于
晁福林先生说:“
地往东可以狩猎,再往东就是‘河’,若不狩猎,在一天之内即可到‘商’,若沿河而行,则可以到‘
’。”又说:
是未(沬),即牧野;
是其(淇),即朝歌;商应当就是卜辞所载的“大邑商”,即后来的殷墟之地。仔细体会晁先生的考证结果,我们似可认为:朝歌与牧野,密迩相连,自内言之,一城一郊,是两个地方;自外言之,城郊可以统称为朝歌。从朝歌到商都大约是一天的路程。
传世文献及古代学者的注释,对于武王与纣王决战于朝歌、胜利后进入商都的史实,有所记载与说明。例如《吕氏春秋·古乐》云:“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高诱注:“未至殷都而胜纣于牧野。”这是说牧野与殷都是两地。再如《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及]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克殷”与“及商”并列,明确表示这是两件先后发生的事情。再如《尚书大传》云:“武王与纣战于牧之野……纣死。武王皇皇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然后询问召公、周公,得到满意的答复之后,于是“武王旷乎若天下之已定,遂入殷”。众所周知,武王在牧野之战的甲子日傍晚已经进入朝歌,对在鹿台之上已经披玉自焚的纣王尸首射、击、斩、折,第二天乙丑日又在朝歌城内举行了隆重的祭社典礼,怎么这里却是“入殷”“遂入殷”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殷”不是朝歌,而是往北距离朝歌五六十公里的“大邑商”。
“商邑”是“大邑商”的落实,就可以确定“维王克殷国,君诸侯及厥献民”之后“征主九牧之师,见王于殷郊”的征会典礼活动,不是举行于牧野决战之地朝歌,而是举行于没有被战事波及的商都“大邑商”,即今河南安阳殷墟。
武王在商邑郊外举行征会,与《世俘》《商誓》所载史实,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事件上,都相互衔接、洽合。
《世俘》记载,武王从牧野之战到班师西归,在商都只停留了五天。这五天的行程是:甲子日,牧野之战,命令太公望抵御方来;乙丑日,祭社;丙寅日,不详;丁卯日,听取太公望的俘获报告;戊辰日,立政,命令吕他讨伐越戏方。值得注意的是,丙寅日这一天没有记载武王的任何活动。大战刚刚结束,戎马倥偬之际,武王怎么可能闲着无事呢?笔者推测,丙寅日武王没有休息,而是行进在赶往商邑的路上。
从朝歌到商都,即从今淇县东北淇河北边鹿台、钜桥一带到今安阳小屯殷墟,有五六十公里,只是一天的路程。武王凭王者的车马装备,以战时的紧急状态,从朝歌出发,于丙寅日一天到达商邑,完全没有问题。武王于丙寅日到达商都,意味着接下来的两天,即丁卯日听取太公望的俘获报告,戊辰日立政、下达讨伐命令等,都是在商都进行的。丁卯日的活动较少,或与丙寅日的车马劳顿有关。戊辰日的活动较多,“立政”是主题,其中包括了下达讨伐命令、封建圣王之后、褒扬贤能、赈济百姓、立武庚续守商祀等。
在“立政”活动中,笔者推测有武王亲自主持征会的内容。参加征会的人员,有“九牧之师”,还应有已经接受武王成为君主事实的“诸侯”与“献民”。武王在征会上对“诸侯”“献民”“九牧之师”的讲话,应该就是《商誓》。理由有二。
其一,参加人员基本相同。《商誓》开头云:“告尔伊旧何父□□□□几、耿、肃、执,及殷之旧官人序文□□□□,及太史友、小史友,及百官、里君、献民。”既有“殷之世家大族”,也有“职官主事之人”,还有基层组织管理者、民众中的贤良。这句话的文字多有遗漏,笔者推测,武王讲话的对象还应有诸侯一类的人物,《商誓》下文一次提到“友冢邦君”,两次提到“尔冢邦君”。邦君就是诸侯,那么《商誓》中的诸侯、族、朝臣、献民,与《度邑》中的诸侯、献民、牧之师,大致上能对应起来。
其二,征会的目的是“讨贰”得到了印证。《商誓》中武王对诸侯、贵族、朝臣、献民等殷遗进行了宣誓,即“今予惟明告尔,予其往追□纣,遂臻集之于上帝”。大意是:我将继续追击讨伐商纣王的余孽帮凶。很显然,这就是“讨贰”。《世俘》记载戊辰日“吕他命伐越戏方”,就是武王发出的第一道“讨贰”命令。那么,《度邑》记载的武王征会,与《商誓》记载的武王“讨贰”宣誓,以及《世俘》记载的武王下达的第一道“讨贰”命令,便相互连接贯通起来。
之所以强调戊辰日“吕他命伐越戏方”是武王下达的第一道“讨贰”命令,是因为此后几天还有数道,即“壬申……侯来命伐靡”“甲申,百弇以虎贲誓,命伐卫”“庚子,陈本命伐磨,百韦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乙巳……百韦命伐厉”。这些命令是武王在班师的路途上连续发出的,接续戊辰日“吕他命伐越戏方”而来,因此其性质都是“讨贰”。经过征会,服从天命、接受周朝统治的诸侯基本上都来了,剩下没有来的,分明是有贰心者、不服从者。此时,敌我界限已经非常分明,正是“讨贰”的恰当时机。
武王讨伐的对象,有越戏方、靡、卫、磨、蜀、厉、艾、霍、佚等,有少数地望可以推测,霍,或在霍太山一带,即今山西霍州。佚,甲骨文作“失”,今山西临汾浮山桥北商代五座大墓,出土青铜器上有多个“失”字,或是失侯的墓葬。这意味着“霍”“佚”可能位于今山西南部地区。上举(6)与(10)两个辞例中的蓐、唐,在今晋南地区。林欢先生说,“‘三牧’应该就是商人在汾水流域台骀族住地设立的三个牧”,与霍、佚在地望方位上大致重合。这表明,受召参加武王征会的“九牧之师”,确实驻防于包括今晋南在内的离商都较近的地区,同时受到检验的诸侯方国也肯定在这一地区,那些因不服从而遭受讨伐的诸侯方国当然也在这一地区。这就是武王伐纣第二期战事“讨贰”的大致范围。
武王于牧野之战胜利之后在商都郊外举行征会活动,在西周开国史上是一大盛举。但征会却不是武王的独创,在武王之前有商汤的“征会”,在武王之后,有上举齐桓公、晋文公的征会等,这些征会形成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商汤征会记载于上博简《容成氏》之中:
《容成氏》是战国诸子的作品,某些词汇、观念有战国时代特点,如“九州”等,但对于史实梗概的叙述,却很值得仔细体会。这段文献叙述商汤征伐夏桀的经过是:(1)“慎戒征贤”,积聚力量;(2)鬲山之战、南巢之战、苍梧之战;(3)“征九州之师,以略四海之内”。这个过程以今人视角来看,存在很大疑点。敌人已经消灭,战事已经结束,怎么“汤于是乎征九州之师,以略四海之内”呢?整理者、研究者虽然按照简序文势将文本如此安排了,但并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相应的说明,致使学者大惑不解。罗琨先生说:“‘殷革夏命’主要的军事行动结束于伐桀,此后见于记载的仅有扫灭残余势力的伐三朡,没有大战,所以桀亡于苍梧后,‘天下之兵大起’说也是没有根据的。”由上文揭示的武王征会,以及《春秋》《左传》记载的齐桓公、晋文公征会可知,商汤于消灭夏桀之后“征九州之师”,其实是征会,“以略四海之内”其实是包括“伐三朡”在内的“讨贰”,以及之后扩大战果的行为。由此可见,《容成氏》虽然是战国时代诸子的作品,所用词汇也有战国时代的特征,但对于商汤伐桀史实的叙述基本符合实际。那么商汤于伐桀胜利之后,“征九州之师,以略四海之内”,应该可以视为武王征会的源头。
《容成氏》对于商汤事迹的记载,在征会之外,还有“慎戒征贤,德惠而不假,柔三十夷而能之”,也可以与《度邑》相照应。《度邑》记载,武王在征会之后回到镐京,对周公讲述想要仿效商汤以定天保的话说:“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顾,亦不宾灭,用戾于今。”其中的“征天民”,《周本纪》作“登名民”与《容成氏》的“征贤”,是一样的意思。杨树达先生说:“以声类求之,登盖当读为征……登征古音同在登部,又同是端母字,声亦相同,故得相通假也。”这个“征”或“登”与征会之“征”,含义有较大区别。征会是为了检验诸侯方国是否臣服,目的是“讨贰”,树立巩固权威,而“征贤”是征召贤良,目的是擢而用之,以共同治理国家天下。商汤如何“登天民”,详情已不得而知,但可以由后世文献的一些记载进行初步窥测。
(13)亦越成汤陟,丕禧上帝之耿命,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用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立政》)
(14)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多士》)
(15)我有周惟其大介赉尔。迪简在王庭,尚尔事,有服在大僚。(《多方》)
例(13)中的“三宅三俊”,是“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即“三司”或“三有事”“三事大夫”。例(14)(15)讲的是历代商王获得天佑的德政,以及周朝予以效法、选拔服从者担任王朝职官的政策。“惟天丕建”与“维天建殷”大致照应,表明其出自同一话语体系和思想体系。
《立政》《多士》《多方》都是周公发布的政治文告,在一些字词语句、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度邑》的贯通,昭示了一个长久以来不为学者注意的重大史实:周公在完成武王的拥立太子诵继承王位(后确定为嫡长子王位继承制)、营建洛邑以经营天下两项遗嘱之外,还不遗余力地贯彻执行武王的第三项遗嘱,即登进贤良。
《度邑》开头一个段落记叙武王征会,表面看似有些散乱、多有跳跃,实质上都围绕着一个主题进行,这个主题就是如何治理诸侯、方国、天下,也就是《世俘》所载戊辰日的“立政”。这表明武王的思想已经从伐纣克商,经过征会的枢纽,转变为“定天保”。这一思想状态与《度邑》下文所载武王意欲传位周公、规划洛邑的意图,不仅性质相同,而且前后一贯。
上文以《春秋》《左传》所载晋文公征会等为参照,对《度邑》所载武王于伐纣胜利后在殷郊举行的征会活动,进行了初步考察与探讨。我们以此为基础,结合《牧誓》《世俘》《周本纪》等文献,以及学者对于武王伐纣史实及商周国家形态问题的研究,对武王征会显示的殷商周初的王政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牧野之战是商周两大阵营的生死对决,在此前后双方力量经历了此消彼长的过程。周人阵营中与武王结成君臣或同盟关系的诸侯方国依次是西方八国、相会于盟津的诸侯、相会于牧野之战前的诸侯。商人阵营中的成员与纣王关系的亲疏程度依次是牧野之战中反扑的方来、因未参加武王征会而遭到讨伐的越戏方、靡、卫、厉、霍、艾、佚等诸侯方国。处于中间地带、采取骑墙态度的诸侯方国,是牧野之战当天在胜负局势已定的前提下,接受武王成为君主事实的诸侯方国、戊辰日被召集而来参加武王征会的“九牧之师”。
《周本纪》记载的武王伐纣过程也透露了一些见风使舵的政治军事实体的信息。武王第一次伐纣,“诸侯不期而会盟津”;第二次伐纣,出发前是“遍告诸侯”,渡过盟津是“诸侯咸会”,牧野决战时是“诸侯兵会”。前者的“不期”说明,大家虽然同仇敌忾,但彼此缺乏联系,竟至于“ 有未至者”;后者的前后两次“会”说明,彼此方向一致,但步调不一致,相互之间缺乏硬性约束。
将商周两大阵营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诸侯方国都纳入视野之中,我们看到了当时天下的基本格局,这样的天下格局建立在商周王朝的复合型国家结构之上。王震中先生说:“商代的国家结构和形态,既非一般所说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亦非所谓‘邦国联盟’,而是一种‘复合制’国家结构,它由‘内服’与‘外服’所组成。内服亦即王邦之地,有在朝的百官贵族;外服有诸侯和其他从属于商王的属邦……维系内、外服‘复合制’结构的是商的王权及其‘天下共主’的地位。商的王权既直接统治着本邦(王邦)亦即后世所谓的‘王畿’地区,也间接支配着臣服或服属于它的若干邦国。王邦对于其他属邦就是‘国上之国’;其他属邦则属于王朝中的‘国中之国’。这是一种以王为天下共主、以王国(王邦)为中央、以主权不完全独立的诸侯国即普通的属邦为周边(外服)的复合型国家结构。”
其一,王在本邦拥有绝对权威,这是王立足本邦、进而夺取并统治天下的基础。其二,在本邦之外,王对于“不完全独立”的诸侯方国是“间接支配”,这既需要有强大的军事政治实力,也需要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孟子说,“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墨子说,“汤奉桀众以克有[夏]”。《吕氏春秋·用民》说,“汤、武非徒能用其民也,又能用非己之民”,讲的是商汤、文王的初兴态势,忽略了其壮大的过程,显然与实际有距离,但想要说明的本邦力量不足,若成为天下共主,须让诸侯方国乃至敌方属国前来归附的道理,却符合实际。其三,王与诸侯方国建立在实力与道义之上的政治关系,以盟誓的形式进行确认与巩固,形成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于誓社”(《世俘》),是克商之后武王与诸侯方国的盟誓。殷商周初虽然是复合型国家结构,不是方国联盟,但由立誓而结盟,确实是维系王朝统治的重要手段,这表明殷商周初的王权具有较大的“有限”性。其四,新王朝的崛起,以成为天下共主为目的,而不是以消灭敌人的本邦为目的。顾炎武说:“武王伐商,杀纣而立其子武庚,宗庙不毁,社稷不迁,时殷未尝亡也。所以异乎曩日者,不朝诸侯,不有天下而已。”这是很中肯的看法。与此同时,王对于不承认自己共主地位的诸侯方国,则予以大肆挞伐,以扩大本邦的领土与势力范围。其五,在不消灭敌人本邦的同时,王对于先圣王之后给予充分的尊重,“兴灭国,继绝世”(《论语·尧曰》),以汲取文化传统中的政治合法性的资源。其六,天命有决定王朝兴亡的巨大威力,登进贤良以扩大统治基础,是“定天保”的首要条件。
综上可知,处于文明早期阶段的殷商周初王权已经有了较大发展,具备了很大威势,但相对于后世的最高统治权力,在许多方面仍然受到历史阶段、社会条件的强力制约。侯外庐先生说,“‘王者不绝世’指的是本身生产力消化不了对方的氏族”。虽然武王念念不忘“我图夷兹殷”,但又不得不将三项宏大遗愿谆谆嘱托给周公的情景,是对侯外庐先生观点的很好注解。因此“有限王权”的性质决定了殷商周初的王政是“有限权力的中国王政”。
由汤武征会所折射的殷商周初王政,是中国早期王政的典型形态。成王以后的西周王政,由于王邦的拓展、宗法分封制度的实行,王权得到了较大扩张,诸侯方国仍然是国中之国,但独立性已大为减弱。这种王朝结构、政治形势在思想观念上的集中体现,则是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在“王”之外又增加了“天子”。王对应的是殷商周初的四方观,天子对应的是西周早中期以后的天下观。四方观具有个体性和分散性,而天下观具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后者是秦始皇以后中国帝政的思想根源。
春秋时代属于王政时代,但天命与军政权力已经二分。周王仍然是天子,是天命的代理人,实际军政权力则归于不同时期的霸主。霸主号令诸侯方国,在军政权力之外,还需借助周王的名义,这种情形就是霸政。侯外庐先生说:“‘霸者无强敌’,便只是企图消化对方却又做不到的一种不顺利地妥协。”也就是说,霸政是在没有获得天命且实力不足的条件下变通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霸政实际上是王政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演化形式。
战国时代是郡县制基础上的霸政。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创了帝政,王政时代结束。但历史的进程不是一条直线,在秦汉之间经历了帝政—霸政—郡国交织基础上的不完全帝政等几个阶段,直到汉武帝实行推恩令等政治措施,才最终完成并巩固了帝政。从此,王政隐含于中国人的记忆深处,成为革命家、思想家汲取精神力量与思想资源的无尽宝藏。
本文原刊于《中原文化研究》2023年第2期,因编辑限制,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引用请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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