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龙泉人才网 - 公司招聘 -

公安大学出版社(曾缴毒2)

  • 公司招聘
  • 2023-11-10 21:00
  • 龙泉小编

38年的“老公安”,曾执掌广西玉林公安长达6年,任内13个月内连破三起制贩毒大案缴获毒品2.8吨,被誉为“禁毒英雄”的广西玉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庄浩,2月22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是去年9月在任上落马。在任内,曾被网友举报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充当“保护伞”。

公安大学出版社(曾缴毒2)


打开今日头条,查看更多图片

李庄浩。

38年的“老公安”,玉林警界一哥

公开简历显示,李庄浩1962年7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81年毕业于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从此步入警界,至落马时是干了38年的“老公安”。

他一直扎根广西,从梧州市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干起,三年后提干,历任梧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干部、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分局副局长,刑侦支队政委、支队长。

2000年7月,李庄浩升任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在这个位置上干了8年后,2008年12月,他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成为副厅级干部,在这个岗位干了4年半。

2013年5月,李庄浩任广西玉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开始主政一个城市的公安工作。至2019年9月2日被调查,他在这个位置上已经干了6年。

今年2月11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庄浩(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2月22日,李庄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腐化堕落,为官不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据“双开”通报:李庄浩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和礼金;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庄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腐化堕落,为官不廉,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甘于被“围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公安大学出版社(曾缴毒2)


2016年6月,李庄浩(前排左)到博白县现场指挥“暴风行动”。

13个月内连破三起制贩毒大案

李庄浩在玉林公安战线上,曾有过不俗的表现,被誉为“儒帅”、“禁毒英雄”。据报道,李庄浩在到任玉林后,指挥警方在13个月内连破三起当时广西历史上最大的制贩新型毒品案件,缴获毒品氯胺酮总重达2.8吨。这段经历一时被人盛传为“三箭定江山”。

第一次缉毒行动,发生在2014年10月,李庄浩组织缉毒、刑侦和特警的百余名精干警力,兵分三个突击组,他自己亲自率领一组,天黑前秘密挺进预定位置,然后深夜展开抓捕。当晚,突击行动全线告捷,共抓获玉林籍制贩毒团伙骨干成员六人,缴获毒品氯胺酮525.8公斤,制毒原料1974.7公斤,制毒工具若干。然后,专案组长途跋涉,远赴珠三角抓获了潜逃多日的大毒枭周某定。12月5日,潜逃了一个多月、已报公安部批准列入全国通缉A级案犯罪嫌疑人名录的玉林籍涉案团伙重要成员庞某财落网。此役让玉林警方声威大震。

第二次缉毒行动是2015年初获得线索,经过长达9个月的斗智斗勇,10月15日,李庄浩带领突击队尖刀组50名队员,深夜启动抓捕。李庄浩一声令下,手持突击步枪和微型冲锋枪的突击队员破门而入,将8名涉案人员无一遗漏全部堵在被窝里。当场搜获毒品氯胺酮1201.08公斤,制毒原料约2000公斤。天亮前,各突击分队共抓获包括首恶分子方某在内的制贩毒犯罪嫌疑人22名。几天后,公安部禁毒局给广西公安厅禁毒总队发来贺电。

在第二次缉毒行动结束仅半个月,李庄浩就接到嫌疑人运送毒品的线索。经过连续数日的周密部署和深入调查,突击队在零时发动抓捕行动,三名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在某小区大门口被抓获,从他们驾驶的车上,搜获大批毒品。在被抓获的周某家中,当场起获大批毒品。经检验,两批缴获的毒品均为纯度较高的氯胺酮,总重达1078.4公斤。凌晨2时10分,四名闻声结伙出逃的制贩毒品犯罪嫌疑人均在玉铁高速博白服务区落网。凌晨5时,惠州警方发来捷报:八名刚从博白潜回惠州的制贩运输毒品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曾被举报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充当“保护伞”

2017年,时任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李庄浩,曾被网友发文举报滥用职权、充当罪犯保护伞,三次强令博白撤销2亿元资金案。当年8月4日,玉林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2016年5月,博白县林小全等人到博白县公安局控告朱某宣等人有合同诈骗行为。博白县公安局依法受理后,经初查于2016年11月11日对朱某宣涉嫌挪用资金案依法立案。经深入侦查,没有证据证明朱某宣存在犯罪事实,于2017年5月16日依法撤案,并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经济纠纷。

期间,林小全、朱某宣均多次上访,在多个网站发布《玉林公安局长滥用职权、充当罪犯保护伞,三次强令博白撤销2亿元资金案》等不实帖文,并到自治区党政、司法机关非法上访、拉横幅,歪曲、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公安机关、民警,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对公安机关施压,以达到其个人利益诉求。

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存在任何偏袒一方、违法违规行为。林小全如认为公安机关撤案不当,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如认为公安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安大学出版社(曾缴毒2)


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玉林公安系统多名干警被查

李庄浩落马前5个月,玉林纪委监委密集“拔伞”,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7件。其中仅2019年4月24日一天,玉林市连续3名县级公安局副局长被立案查处,分别是: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兴,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轶聪,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林斌。据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三人均存在收受好处费,充当 “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变相索取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此外,通报还称,陈国兴长期与涉恶势力团伙头目密切交往,勾肩搭背,纵容其违法犯罪,说情、干预案件查处,充当 “保护伞”;李轶聪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参与赌博;林斌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就在李庄浩落马一个月后,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10月14日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督导“回头看”。督导组进驻后,广西纪检监察部门密集通报多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玉林市公安系统多名干警被查。

10月17日,玉林市兴业县公安局政委封吕江被查。

10月18日,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副局长宁发灿和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福绵派出所副所长唐伟强被查。

10月22日,玉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政委王志成被查;玉林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所长谢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政治教导员庞锋被查。

玉林接连两个副市长落马

李庄浩落马三个月后,2019年12月13日,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禤甲军被查。

禤甲军曾于2011年3月任玉林副市长,两年半后调任博白县委书记,任职近3年后又调任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4个月后,其头衔又多了副市长一职。从2016年10月开始担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直至落马。

禤甲军与李庄浩同为玉林副市长,共事3年多。

禤甲军在博白县委书记任上曾表态,严查“小官大贪”、基层腐败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感受最直接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禤甲军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防止“人情腐败”、“权力寻租”和“温水煮青蛙”陷阱,不触红线、不越雷池,始终兢兢业业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把廉政挂在嘴边的官员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沦为腐败分子。

李庄浩简历

李庄浩,男,汉族,1962年7月生,浙江绍兴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毕业,政工师。

1979.09-1981.08 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生;

1981.08-1984.03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和平派出所民警;

1984.03-1988.09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干部、团委书记(1986.08-1988.09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公安管理系管理专业学习);

1988.09-1989.04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1989.04-1990.02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副局长;

1990.02-1992.02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副局长;

1992.02-1993.04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

1993.04-1997.07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1994.04定为副处级) ;

1997.07-2000.07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1996.09-1998.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0.07-2004.12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09-2003.06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03-2004.05 广西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12-2008.12 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2008.07-2008.12挂职任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2008.12-2011.08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1.08-2013.05 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

2013.05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文: 梁建忠 周全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玉林纪检监察网、广西头条NEWS)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龙泉人才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收录文章侵犯到您的权益/违法违规的内容,可请联系我们删除。
https://www.lqrc.cn/a/gongsi/76750.html

  • 关注微信
下一篇:暂无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