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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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事业单位面向高校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北省气象局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认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该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
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相关高校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在线接收简历。
(二)报名
采取在网上报名,用人单位网上初选,面试的方式。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5月14日9点至16日17点填写《河北省气象局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必须是单独一个PDF格式文本,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格式参考附件4)发送至hbsqxj@188.com以及报考单位邮箱(附件5)。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姓名—学历—专业—手机号—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用人单位网上初选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于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采取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网上初选。未进入初选名单的考生仍有一次机会报考其他应聘人数较少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用人单位网上初选后形成最终现场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形式另行通知):
1.个人简历9份(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4.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
5.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提供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河北省气象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被录用人员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于老师0311-67108586
周老师0311-67108837
详情点击:
http://he.cma.gov.cn/zfxxgk/zwgk/rsxx/zpxx/202305/t20230505_5484764.html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为所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一)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农资营销员10人。
(二)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市场营销员10人。
(三)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人。
2.河北省五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1人,运营经理1人,线下销售经理1人,直播、设计人员兼客服岗位1人,共计4人。
3.河北新合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员1人。
4.河北新合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主管1人。
(四)河北省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农产品销售部:营销员2人,食品研发2人,包装设计2人,电商岗位2人;进出口贸易部:外贸运营专员2人,外贸业务员2人。共计12人。
(五)河北省城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5人。
(六)河北省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化部负责人(平台总体架构师)1人,软件应用工程师2人,网络运维工程师2人,共计5人。
(七)河北自贸区大宗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市场部部长1人,合规部部长1人,市场部经理4人,共计8人。
(八)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财务人员4人,网络技术人员2人,业务人员2人,共计9人。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有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分人员;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详情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含试用期)。
五、薪酬待遇
面议。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表》,并将《招聘报名表》、个人介绍(不少于800字)、学历学位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邮箱见附件1。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三)咨询电话。
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13832136759
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13785164905
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3933110878
河北省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230831526
河北省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13331367610
河北自贸区大宗商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933418200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经理 电话:66571344
详情登录:
http://www.hebcoop.com/xinwen/neirong-9232.html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批准,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 5 月 5 日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和执业证书等证书须在2023年 5月 5日(含)前取得;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2023年5月(含)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四医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5日- 5月10日,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qhd.gov.cn/)、秦皇岛市第四医院网站(http://www.qhdszly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秦皇岛市第四医院人事科(门诊楼3楼)。
咨询电话:3938108
3.报名时间:2023年 5月5日至 5月 10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材料:
(1)《秦皇岛市第四医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4)职称证;
(5)相关岗位执业证;
(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
(7)同底色2寸免冠证件照2张;
(8)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办公室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1.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考核组),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实施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一位。依据面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
3.依照选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选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按照《秦皇岛市第四医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与业务能力、工作经历与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第四医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35-3938108(选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38202(市第四医院纪检监察室)
详情点击:
http://wjw.qhd.gov.cn/home/details?id=3683&code=Nw%ce%b3%ce%b3
一、招聘专业
护理学,计算机相关专业,及临床医学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内科学(呼吸、心血管、消化、内分泌、免疫、血液),外科学(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足踝、外周血管介入),肿瘤学(肿瘤内科、乳腺外科),口腔临床医学(正畸优先),眼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师),老年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推荐免试,本硕、硕博连读,优先考虑,重点培养,博士待遇从优、面议。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国家规定无需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不限)。
4.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接受岗位调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遵守宪法和法律,社会信誉良好无任何违法记录。
6.爱岗敬业、踏实认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良好。
7.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无传染病和特殊疾病。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人员选拔,凡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我院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河北省事业单位统一见习工资标准执行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双方达成意向后签订协议,应届生毕业后直接上岗,非应届生15日内上岗。
四、报名时间
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登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MScm-0rpLGUXJvgSVuBtQ (提取码:lfsy)下载《个人简历》如实填写后,将下述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lfssyrsk@163.com)完成报名。
邮件标题设置为“专业-院校-学历-姓名”。报名资料请通过附件的方式发送,标记证件名称,如“XXX硕士毕业证”。因资料不全、标记不清,导致统计不详延误面试的,责任自负。
1.个人简历,excel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界面)PDF扫描件;
3.本、硕、博毕业证(未取得硕、博毕业证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4.本、硕、博学位证(硕、博未毕业的只提供本科、硕士学位)PDF扫描件;
5.执业资格证PDF扫描件;
6.专业型硕士提供,规培合格证/参培证明PDF扫描件;
7.本、硕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未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硕学信网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未毕业的不需提供);
8.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电 话:0316-3292559
网 址:www.lfssy.cn
微信公众号:廊坊市四院、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河北省霸州市金康道1128号行政办公区3楼320室
详情点击:
http://hbyike.jiuyeb.cn/Zhaopin/xiaozhao.html?id=973855db-14de-8cb3-bd81-7bbcc0d9743e&type=3
一、招聘岗位:审计岗若干人。
二、工作地点:邯郸、保定。
三、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注册会计师。
四、应聘条件
1.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邯郸、保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或担任企业财务管理者优先。
3.爱岗敬业,具备职业操守和担当精神。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不抽烟、不酗酒、无网瘾,无不良嗜好。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从业履历中无重大过错,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无不良信用记录。
8.全权授权我行对应聘者本人进行征信等背景调查。
9.本人未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不存在“一人多证”(持有同一姓名信息多个有效证件或持有不同姓名信息有效证件)情况。
五、应聘方式:
(一)登录邯郸银行官网www.hdcb.cn下载并完整填写《邯郸银行审计岗应聘报名表》。
(二)将《邯郸银行审计岗应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用WinRAR软件打包成压缩文件,按照“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例如:张三-xx大学-金融学,发送至邮箱:hdyhrlzyb@163.com。
(三)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周一)8:00至2023年5月10日(周三)18:00。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七、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选、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评、公布结果、体检、签约录用等步骤。
八、其他事项
(一)邯郸银行承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优选人才,应聘人员不得为谋求受聘请托各种关系,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我行未委托任何单位代理招聘工作,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与我行签约录用后需在我行基层学习6个月。
(五)联系电话:张先生 15533088699
史女士 15188883391
详情登录:
https://www.hdcb.cn/hdyh/html/1/3/35/1929.html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下达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通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为丛台区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共150人,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初中岗位45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7人;
小学岗位105个,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2人、定向招聘岗位2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报名第一天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报名第一天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2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3年5月22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考生最晚须在报名第一天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4)职业学院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 月21日,在丛台区政府网(http://www.hdct.gov.cn/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 日9:00 至 26 日17:00网址:http://www.hdct.gov.cn/ (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在本市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
3、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丛台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视为邯郸市户籍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市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4、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丛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讲课范围。考试当天由考生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同一岗位讲课内容相同。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
本次招聘暂用丛台区联纺学校周转池编制,实际用人单位为丛台区曙光第二小学、丛台区曙光第三小学、丛台区曙光第四小学、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二小学、丛台区荀子实验第三小学、丛台区实验第二小学、丛台区实验第三小学、邯郸市人和中学、丛台区永安中学、丛台区永和学校、丛台区工程中心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编制及人事、工资等关系一律调整到实际用人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环节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丛台区政府网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310-3112130
为满足我院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结合医院人才队伍现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拟面向省级重点医学类、国家“双一流”院校选聘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6名。为依法、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省级重点医学类及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我院拟选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3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0日至2005年5月 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延长至35周岁(1987年5月 10日至2005年5月 9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如所学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 8 日起在专场校园招聘的省级重点医学类院校、国家“双一流”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 10 日8:00-5月16 日18: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唐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rsk8710@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如:专技岗位1+张三+138********),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所报考岗位的应届毕业生。
需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在校期间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毕业论文等);
(5)《唐山市中医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需打印后签字扫描形成PDF文件;
(三)资格审核
医院依照发布的校园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面试形式:采取自述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中自述1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4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及其综合表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
(五)签约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选,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1,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六)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5.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15-8738710(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
详情登录:
http://hbyike.jiuyeb.cn/Zhaopin/xiaozhao.html?id=a07c4afa-0cd6-f15b-93e6-f21b5a1e2c2d&type=3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
编辑:吴云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