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发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常态化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告如下:
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各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以及领取遗属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
从2023年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周期)采取“递延认证”方式,即上一次成功认证后十二个月内须再次认证,每次认证间隔不得大于十二个月。如您2023年5月1日成功办理认证手续,则下次认证手续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新办退休人员须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次认证工作。
▲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适用
(二)现场认证。认证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前往居住地社区、村办公点进行现场认证,也可前往全市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资格认证,其它银行此项业务陆续开通中。
(三)上门认证。市内高龄、重病等行动不便人员,可预约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
(四)境外认证。常居境外人员通过下载注册“中国领事”手机软件进行认证。
(五)信函认证。常居异地,暂无法通过“皖事通”手机软件进行人脸自助认证人员,可持《协助认证函》在居住地认证签章后寄回我处(马鞍山市湖南东路900号市人社局退管中心)。《协助认证函》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工作QQ2838820230下载或来信索取。
(一)如无重大政策调整,我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按上述要求常态化进行,今后不再另行通告。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逾期未认证且大数据比对认证无果人员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行恢复及补发养老待遇。
(三)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家属应及时申报办理遗属待遇手续,多领的待遇应及时退还,未按期退还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皖事通”手机软件尚未开通前按原渠道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认证。
0555-12333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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